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1-fk095-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杨涛0996-21749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东河储气库断层光纤微地震监测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T11-FK09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河塘油田东河1石炭系油藏中深5800米,储层岩性为一套海相沉积的细砂岩,物性中等,纵向变化较大,平均孔隙度15.35%,平均渗透率80.5×10-3μm2。地层压力较高(目前50MPa),原始地层压力62.3MPa,饱和压力3.85MPa,地饱压差大。地层温度140℃,属正常温度系统。原油密度0.8547-0.8778g/cm3,脱气原油粘度5.23-12.47mPa•s,凝固点-20~-24.5℃。地层水矿化度高,总矿化度233866.5mg/L。自2014年开始,东河1石炭系油藏开展注天然气辅助重力驱开发试验,2022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审查并通过了东河塘储气库先导试验方案,并开始实施。
地下储气库运行在高压往复注采的交变载荷特殊工况下,其盖层、断层及井筒可能在反复挤压下出现毛细管密封失效、力学破裂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大断层是否能经受住极限压力注气,是决定其储气库选址的关键因素。因此,非常有必要通过断层的实时、连续微地震监测,直接监测断层在各种工况下的活动性,评价储气库密封性,以判断建库的可行性。
东河塘储气库先导试验方案设计中,选择储气库范围内F2断层为监测对象,通过分布式光纤声波传感技术进行井中时移微地震监测并进行数据解释,优先选择DH1-8-5井开展断层监测,目前DH1-8-5井井筒内为注水管柱,已停注,下步计划配合监测需求转为监测井。该项监测为储气库先导试验最重要监测项目之一,是东河1油藏是否适合建设储气库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今后发展方向具有重要决定意义。
2.2 招标范围: 对东河塘储气库DH1-8-5井开展井下断层微地震活动性现场长期监测试验工作(至少满足连续监测3年),评价断层地质体密封性及注入气驱动前缘,具体包括:
1、利用井下分布式光纤对井下断层活动性进行长期、实时监测和记录;
2、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解析、解释和分析。
3、建立及优化相关数值模型,开展断层活动性研究,获取东河塘油田F2断层微地震活动情况;开展监测井周注气前缘监测,并分析注气波及范围及气驱优势方向。
工作量1井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监测周期为三年)
2.4.施工地点: 技术服务地点: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1-8-5井。
2.5 标段划分: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4000米及以上深度的光纤监测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发票或者结算资料扫描件。
3.3装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
至少提供1台测井车或试井车;
(2) 至少提供 1 套工作压力不低于70MPa 的,校验合格的防喷器组合(包括同压力等级的 BOP 、防喷管、防喷盒);
(3) 至少提供1盘分布式光纤,井下光纤设备须满足温度140℃井况下使用;
(4)至少提供1 台分布光纤声波监测系统。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测井车或试井车车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购买日期、已使用年限);②提供防喷器组合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③提供防喷管、BOP 探伤证明扫描件;④提供分布式光缆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⑤提供分布式光缆室内抗温测试报告。⑥提供分布式光纤声波监测系统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光纤技术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方式:
(1)提供人员清单。
(2)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简历材料。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4月28日08:00至2023年5月4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邮    箱: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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