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和县城区“三山”(熊山、飞凤山、塔山)公园改造提升项目-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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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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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政和县城区“三山”(熊山、飞凤山、塔山)公园改造提升项目-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
递交时间:2023-03-17 11:2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7. 其他资格要求:3.7.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5、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投标 ;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1 08:30: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线上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
控制价(最高限价)24,693,91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2023-04-11 08:30:00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详细地址请咨询代理机构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政和县城区“三山”(熊山、飞凤山、塔山)公园改造提升服务项目-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园建、绿化、市政、电气、安防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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