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关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无
关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
1.关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pdf1.关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pdf
2.关于申请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pdf2.关于申请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pdf
3.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3.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江苏省高邮市水利局
关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以及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
定书收悉。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经你单位组
织自主验收,经审核,验收报备材料符合《江苏省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4号)和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的
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规定要求,且已在网站
(http://yanshou100.
com/itemdetail.html?id=174383)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高邮市水利局
2023年2月8日
关于申请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
高邮市水利局:
我公司建设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城
南经济新区(车逻镇)中心大道以北、新驰路以东、国道233以西,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8′55.2″,北纬32°44′49.2″,
属新建建设类工程。项目占地面积4.00hm2,总建筑面积60999.98平
方米,属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
和绿化等,其中建筑物由生产厂房一(2F)、生产厂房二(3F)、生产
厂房三(2F)、电子车间一(2F)、电子车间二(2F)、电子车间三
(2F)、甲类仓库(1F)、门卫1(1F)、门卫2(1F)、消防水池及泵
房组成;道路及配套设施包括区内道路、硬地和停车位等;绿化主要为
区内地面绿化。项目占地面积4.00hm2,总建筑面积60999.98平方米,建
筑物占地面积2.01hm2,道路及配套设施占地1.52hm2,绿化占地面积
0.47hm2,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600万元,水土保持
总投资188.78万元。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全部工程
完工,实际总工期16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
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
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
知》(苏水规[2018]4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
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我公司组织召
开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
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我公司已将验收材料进行了公示,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3
年1月28日在网站http://yanshou100.com/itemdetail.html?id=174383
公开相关验收材料。现将验收材料报予贵局,请予审核。
我公司承诺: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我公司承担。
联系人:汤存龙电话:15189901601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月9日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
生产建设单位 |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
生产建设项目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
验收通过日期和地点 | 2022年12月26日,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 |
公示网站、网址及起止时间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74383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28日 |
报备材料及其编制单位 |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以上材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可靠,所有签字、印章均真实有效,若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等违法违规情况,我单位愿承担切法律责任。生产建设单位:(盖章)2023年1月9日 |
生产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汤存龙1518990160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项目编号:2105-321084-89-01-733387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
验收单位: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 行业类别 | 生产制造项目 |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 |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高邮市水利局,邮水许字[2022]第002号,2022年1月12日 | 高邮市水利局,邮水许字[2022]第002号,2022年1月12日 | 高邮市水利局,邮水许字[2022]第002号,2022年1月12日 |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2021年9月~2022年12月 | 2021年9月~2022年12月 | 2021年9月~2022年12月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高邮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高邮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高邮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编制单位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土保持条
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
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4号)》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项目建设单位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高邮主
持召开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高邮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单位江苏景
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代表以及特邀专家,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建设单
位和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经质询、审查和讨论,形成
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建设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位于高邮
市城南经济新区(车逻镇)中心大道以北、新驰路以东、国道233以
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8′55.2″,北纬32°44′49.2″,属新
建建设类工程。项目占地面积4.00hm2,总建筑面积60999.98平方
米,建筑物占地面积2.01hm2,道路及配套设施占地1.52hm2,绿化占
地面积0.47hm2,绿化率11.79%,容积率1.58;项目总投资15000万
元,其中土建投资76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188.78万元。主要建设
-2-
内容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等,其中建筑物由生产厂房
一(2F)、生产厂房二(3F)、生产厂房三(2F)、电子车间一
(2F)、电子车间二(2F)、电子车间三(2F)、甲类仓库
(1F)、门卫1(1F)、门卫2(1F)、消防水池及泵房组成;道路
及配套设施包括区内道路、硬地和停车位等;绿化主要为区内地面绿
化;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3.52万m3,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
2022年12月全部工程完工,实际总工期1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2年1月12日,高邮市水利局以《关于准予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邮水许字[2022]第002号)对本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4.00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52万m3,其中挖
方量为1.76万m3(其中0.14万m3为项目区基坑开挖优化改良后的土
方,作为项目后期绿化覆土。1.57万m3一般土方用于基坑回填、管道
工程),填方量为1.76万m3,无借方。本项目挖填平衡,不自设取土
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一级标准,其中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
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1.79%。
本项目无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变更。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纳入主体工程施工之中,与主体工程
同时进行。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要求,征占地面积小于5hm2
-3-
且挖填土石方量小于5万m3的生产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故本报告不涉及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五)主要结论
在本工程建设期间,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实施后
起到了积极的水土流失防治作用;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也随主体工程
同步实施,有效防治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责
任范围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工程所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部分优
良,总体合格,运行情况良好;工程实施进度符合合同预期目标,水
土保持投资落实到位,投资达到设计概算要求,资料完善齐备;工程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治理,项目区
的生态环境较工程施工期有所改善,总体上发挥了保持水土、改善生
态环境的作用。
综上所述,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
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达到
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可以申请进行验收。
工程管理及运行管护建议:为了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地发挥水土保
持功能,建议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管护。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以来,项目属于已开工补报,但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
保持工作,积极按照水土保持各项制度开展工作,实际完成各项措施
如下:
建筑物区:临时苫盖20100m2;
道路广场区:雨水管网1185m,洗车平台1座,临时排水沟
810m,临时沉沙池2座,临时苫盖15200m2;
-4-
绿化区:土地整治0.47hm2,综合绿化0.47hm2,临时
苫盖0.47hm2;
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排水沟104m,临时沉沙池1座。
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88.7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
40036.00元。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
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
治理度99.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9.43%,林草植被
恢复率99.79%,林草覆盖率11.79%。建成至今,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
行正常。
验收组一致认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依法编报
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
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
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落实了运行期管理维护责
任,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各项工
程质量总体合格,经水土保持方案符合,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
了确定的目标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符合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项目区后续的水土保持设施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目前已落
实了管护人员,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制,对工程措施进行日常维护,以
保持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发挥长期、稳定、有效的水土保持功能,确保
水土保持设施持续有效运转,发挥效益。
-5-
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分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备注 | |
组长 | 汤存龙 |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建设单位 | ||
王志东 | 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单位 | |||
冯月生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单位 | |||
成员 | 孙勇 | 高邮市水利局 | 高级工程师 | 省级专家库专家 | ||
赵桂春 | 高邮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主体设计单位 | |||
刘冬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水土保持方案编写单位 | |||
马梓丞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验收单位 |
16
附件一:水土保持批复
高邮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邮水许字[2022]第002号
关于准予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对“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进行行政审批的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
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
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
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工程位于高邮市车逻,中心大道以北、新驰路以东、
国道233以西,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9°2855.2",北纬
32°44'49.2",为新建建设类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609989.98
平方米,容积率1.58,绿地率11.79%,停车位173辆,道路
及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
工程费用7600万元。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如
下。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7-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总占地面
积4.00hm,均为永久占地,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
绿化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二、挖填土(石)方量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3.5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为
1.76万立方米,填方量1.76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
三、分区防治措施
(一)建筑物区(占地面积2.01hm2)
临时苦盖2.01hm²
(二)道路广场区(占地面积1.52hm²)
雨水管网1185m、消防废水收集池1座,洗车平台1座、
临时排水沟810m、临时沉沙池2座、临时苦盖1.52hm²
(三)绿化区(占地面积0.47hm²)
土地整治0.47hm2,景观绿化0.47hm2,临时苦盖4700m²
(四)施工生产生活区(占用道路广场区0.04hm²)
临时排水沟104m、临时沉沙池1座。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同意水保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防治措施总体
布局、各分区防治措施。参照水土保持防治标准同意本工程
防治目标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具体为:水土流失治理
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
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1.79%。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中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8.78万元,其中工程措
施62.26万元,植物措施94.00万元,临时措施21.77万元,
独立费用6.45万元,预备费0.3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0036
2
-8-
元。(缴纳地点:政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
六、管理
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项目如发生地点、规
模、水土保持措施及弃渣存放地等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
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我局备案。
七、验收
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
结束后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其他
项目建设如涉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
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审批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市水
邮市永和局
抄送:农水科、水利科技和水土保持中心
3
-9-
附件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完税证明
22(0119)32证明60202018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第一税2022-01-19
税务机关填发日期
务分局
高邮惠通电子有限公司91321084MA25MGOL09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税种税目入(退)库日期实缴(退)税额收款国库
税款所属时期入(退)库日期实缴(退)税额收款国库
水土保持补水土保持补偿2022-01-01至2022-01-1940036国家金库高邮市
偿费收入费收入一建设期2022-01-31支库
妥手
善写
保无
管效
金额合计(大写)肆万零叁拾陆元整
¥40036.00
备注
税务机关
(盖章)填票人
自助开具
本凭证不作纳税人记账、抵扣凭证
-10-
附件二:现场竣工照片
NSTech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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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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