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雄023637926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关于2024年第1期 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 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20240731未偿本金总额(元)691,152,107.46
资产笔数(笔)114091未偿利息总额(元)262,542,801.65
借款人户数(户)35881未偿本息总额(元)953,694,909.11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484.45其他费用(元)7,830.00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245,589.14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26,579.38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37.03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23,150.98
五级分类情况可疑 40005 笔;损失 37925 笔;次级 36161 笔
核销情况已核销 114091 笔
担保情况概述信用 114091 笔
诉讼情况概述未诉 114091 笔
备注基于本次转让债权的业务属性,意向受让方需同出让方、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不良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 约定向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支付240万元人民币服务费。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认定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2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12-02 10:0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2024-12-02 11:00
延时周期(分钟)5
起始价(元)41,100,000.00
加价幅度(元)10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 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 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 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要求的受让方,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 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本机构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 管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出具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结果确认书后【3】个 工作日内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转让价款缴入指定账户: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户 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账 号:39480121150005109 附 言: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2024年第一期零售互联网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价款。 7.档案移交要求: 1、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将会以电子档案的形式进 行交割,出让方对转让的贷款债权及债权证明文件的瑕疵及预期利益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受让方自愿独立承担贷款债权存在的瑕疵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2、竞买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处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 的交割条件成就后,开始分批进行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资产文件的交割,原则上协议签署后 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交割,贷款债权证明文件的交割以电子档案形式进 行。 六、其他要求 基于本次转让债权的业务属性,受让方需同出让方、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不良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支付240 万元人民币服务费。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雄 联系电话:02363792662 电子邮件:taoxiong@cq.cebbank.com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024年11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