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
金额
570.2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0101g230529001001
预算金额570.2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芦女士0451-551799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101G2305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2020】0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银水湾公园。
2.3建设规模:为满足银水湾公园区域内装饰、照明等设施用电,银水湾公园区域内新建箱式变10kV供电工程。
2.4计划工期: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184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5702885.6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完成整改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8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它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9.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及被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哈新管住建发[2022]4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2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58799236。
10.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与受理投诉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99236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51-84348175
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联 系 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51-55179975
信 箱:hlzbd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编号:QT0101G2305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2020】0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银水湾公园。
2.3建设规模:为满足银水湾公园区域内装饰、照明等设施用电,银水湾公园区域内新建箱式变10kV供电工程。
2.4计划工期: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184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5702885.6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完成整改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8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它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9.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及被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哈新管住建发[2022]4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2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58799236。
10.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与受理投诉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99236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51-84348175
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联 系 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51-55179975
信 箱:hlzbd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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