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616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月晓137847071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220KV电力线路迁改EPC
招标项目编号: E1100000190206169001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220KV电力线路迁改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6169001001
原公告内容:

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220KV电力线路迁改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220KV电力线路迁改EPC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沧州监狱,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220KV电力线路迁改EPC。 (2)工程建设地点为: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京台高速以东、新安大道以西、小冯庄村以北、沧县赖庄子村以南地块。(3)项目概况:自原沧狮I线65#铁塔小号西侧起至北偏东方向约172米处,继续向东偏北方向约468米至规划承安大道东侧,其间跨越京台高速公路,后沿规划赖庄子南路北侧向东约562米接入原沧狮I、II线,总长度约1.2千米。(4)标段划分:无(5)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6)计划工期:设计工期7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7)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2)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2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0 09:00至2024-04-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3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怡成路天成明月洲小区B3#b楼108-117 地址: 沧州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魏海涛、邱月、陈天宇
联系人: 王月晓
电话:
0317-2129200
电话: 137847071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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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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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uachuang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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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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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4月10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4月12日
2、原公告内容:
3.1.1资质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资格;
 
更正为:
3.1.1资质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注册执业证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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