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yzfcg-2023-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馨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房产、土地、不动产数据库关联挂接不动产登记 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JXXYZFCG-2023-11
项目地点:横峰县
采购单位(甲方):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中标单位(乙方):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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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江西馨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 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小组评定,确定乙方 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服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如下:
第一条项目名称、任务、技术指标与质量要求
1、项目名称:房产、土地、不动产数据库关联挂接不动产登记系统项

2、招标编号:JXXYZFCG-2023-11
3、任务: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横峰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 补充更新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为横峰县不动产登记信 息管理平台运行和登记发证提供更完善,更准确的数据支撑。
项目主要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补充更新内容
1 数据收集及分析 开展数据收集及数据分析,并利用存量数 据 汇交软件对数据进行质检,然后根据质 检错 误对数据进行分析,梳理质检反馈问 题,制定解决措施,形成实施方案
2 完善因国家新 增要求引起的 数据问题-属性 字段补充、完善 问题 按照不动产数据库标准扩展字段值域要求,对 相关字段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对 必填字段、属性数值不规范及值域范围不 合理等问题,对照电子档案进行核查,对于缺失无法核实问 题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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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补充更新内容
3 完善因国家新 增要求引起的 数据问题-数据 关联关系问题 对登记系统数据库成果进行清查,明确数 据 关联性缺失业务。对缺失业务对照电子 档案 进行核对,对信息缺失的进行补充、对关联性 错误的重新关联
4 完善因国家新 增要求引起的 数据问题-重复 性问题 对于重复的登记数据、权利数据及权利人 数 据进行重复检查,对确实重复的数据进 行无 效数据处理
5 数据入库及提 交 开展数据汇交
6 数据质量控制 全库质量控制

序 号 工作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升级内容
1 系 统 升 级 改 造 内 容 统一业 务编码 规则 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明确不动产登记 信息系统有关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 <2019>159 号文,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对一般登 记、抵押登记、批量件、联办件等业务办理流水号的 编码规则升级改造。
更新导 出国标 数据库 程序 部已经更新了不动产 mdb 汇交规则,增加了相关字段 和内容,根据要求升级改造程序
新增法 院查封 法院通过互联网发起查封、解封登记业务,延伸不动 产登记窗口。
新增坐 落查询 房产登 记状态 通过微信公众号或 APP 事项不动产坐落模糊查询房产 登记状态信息。
2 数 据 库 标 准 升 级 升级改 造不动 产系统 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及时开展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 函<2021>220 号,修改不动产系统对于各项业务类型 的新增内容,完善金额单位、权利人类型、字典管理 等。
完善数 据库结 构和内 容 增加、变更、删除要素代码名称,完善数据库结构和 定义,修改属性及代码值,按照土地用途分类标准更 新土地用途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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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接 入报文 按照最新接入报文编码规则修改不动产数据库中的 所有登记业务类型包括首次、变更、预告、更正等的 编码值,根据相关业务数据表信息修改业务报文生成 逻辑。
升级登 簿日志 接口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 据质量的通知》、《不动产登记登簿日志接口技术规 范(2022 修订版)》要求,完成对登簿日志接口程序 升级改造
改造失 败报文 处理 区分失败报文为接入失败和入库失败,针对两类问题 形成台账,每天 24 点前形成失败报文清单,程序获 取失败报文清单,将失败报文进行整改重新上报, 且 报文 ID 新增“XZ”标识。
补录报 文处理 对于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及时上报的报文日志,通过日 常上报程序进行补报,补录报文需新增“BL”标识区 分正常上报报文
配合整 合单位 更新数 据库 配合整合单位更新数据库、导入登记数据。更正登记 结果、检测数据质量。档案信息入库。

4、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和《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 年修订版)》。
第二条技术成果及期限
1、乙方于 2024 年 02 月 30 日前完成国土数据库,房产数据库和不动 产挂接整理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纸质或电子版正式成果 1 份。 2、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工作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国土、房产原始数据信息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内容 。
第三条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格:中标总价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2988000.00 元)
2、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初步成果,甲方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应于 7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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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14940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肆仟元】整)。
(2)乙方完成第二阶段成果,并将相关成果提交甲方,甲方应于 5 个 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验收后,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1195200】元(大写【壹佰壹 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3)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甲方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验收后,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即人民 币【298800】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3、乙方账号:
户 名: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
账 号:7919 1006 7400 026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税制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1、甲方提供国土、房管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并协调其他 相关部门对乙方必要的配合
2、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提供服务,并 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作 为服务质量是否合格的验收标准。
3、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服务均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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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人员、服务提供方式、数量、时间、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4、自甲方收到乙方成果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交货验收,并 在乙方发货单上签收,如发现乙方所供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妥善 保管并在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第五条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归属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形成的中 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合法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 方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私自拷贝、备份或转作他用。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形成的中 间及最终成果等为保密资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 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 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
3、乙方为保密资料的使用者和安全管理者。乙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 于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任务,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不得以商 业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产品;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 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乙方不得将原始数据或衍生成果在计 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乙方在项目结束后需将原始数据以及基于 原始数据所产生的相关成果销毁,不得存留。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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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视同原始数据
4、乙方存放保密资料的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 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 批准复制的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 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5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 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6、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或解除而 无效。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亦应持续履行本条所述的各项保密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 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 加;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按约提供的产品,应按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拒收部分货物合同金额 5%的违约 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规定的技术成果,应向甲方偿 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约定 期限内无法提交符合规定的技术成果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 2、乙方所交的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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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调解解决。若协 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其适 用的仲裁规则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义务全部履行结束且无 争议为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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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单位名称(公章): 纳税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2023 年 12 月 13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360121690983760J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南昌县芳湖路 2166 号 电话:0791-86575103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 账号:7919 1006 7400 026 日期: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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