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集装箱重庆港前地面和装箱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 |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集装箱重庆港前地面和装箱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2023年集装箱重庆港前地面和装箱服务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为生产制造汽车的企业,因公司产品出口需求,现拟对2023年集装箱重庆港前地面和装箱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信誉好的国际物流公司。本项目包括:根据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要求进行收车验车、车辆装箱加固、集装箱拖车、报关(或代理报关)、单据确认、货物跟踪、系统录入、事务管理等。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年限必须在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五年为准)。 3.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许可、项目授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2.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具备承担相应的业务风险和责任。 3.2.2 具有5年以上货运代理运输经验、装箱经验、国际货运代理资质或无船承运人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合作案例,合同证明不低于5份)。 3.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当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和项目投资相适应的风险承担能力,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 3.4应有足够的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队伍。 3.5 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7项目骨干成员到会参加投标会。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若确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3.8投标人因自身瑕疵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03-02 17: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云竹路21号南山工业园5号楼11楼11-9室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线下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7 17:30:00 | |
3、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云竹路21号南山工业园5号楼11楼11-9室 发送至:lihaiyan@sinotruk.com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03-09 09:00:00 | |
2、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云竹路21号南山工业园5号楼11楼11-9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竹路21号南山工业园5号楼11楼11-9室 | |
联系人: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李海燕 | |
联系电话:13637922947 | |
九、其他说明 |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于2023年3月7日17:30 时前汇入招标人账户,是否到账以招标人到银行查实的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坪支行 户 名: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帐 号:5000 1073 6000 5022 8172 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2023年集装箱重庆港前地面和装箱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4.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收据(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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