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某系统综合检测设备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某系统综合检测设备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3-JHNCSJ-W5026(第26包)
三、公示时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供货 周期 |
1 | 控制设备 | 供应商派本单位保密人员现场领取 | 套 | 1 | 335 | 合同签订270个日历天内交付 |
2 | 分析检测设备 | 套 | 1 | 120 | ||
3 | 协同定位标校设备 | 套 | 1 | 149 |
五、技术文件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
(08:30-11:3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三)领取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携带证明材料现场领取,证明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要用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复印件;
6.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的承诺书原件。
六、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七、拟定供应商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1号
八、单一来源理由
某设备上配置的控制系统研制生产单位为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现计划采购的控制设备、分析检测设备、协同定位标校设备的技术参数、检测范围、应用软件、通信接口、标校系统等需与该控制系统保持高度一致性,满足服务配套要求,需从原设备供应商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九、意见回复方式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形式向我部反馈,并提供企业简况、营业执照、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接到书面质疑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对于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我部将邀请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十、公示结果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若只有拟定供应商满足采购要求,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若存在2家以上(含2家)合格供应商,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变更采购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传真:0898-88599014
手机:18124936485
监督人:李女士 手机:13976287822
电话:0898-88599064-6901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