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正定新区园博园大街(安济路—承瑞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正定新区园博园大街(安济路—承瑞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石新管经【2022】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承宏管廊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承宏管廊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正定新区园博园大街(安济路—承瑞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石家庄正定新区园博园大街(安济路—承瑞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322.291米,标准段红线宽度48米,渠化段道路红线宽58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消防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2.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南北走向,南起安济路(已建),北至承瑞路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为: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2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工程设计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技术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质量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专职安全管理员(应为施工单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本)。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应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担任。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3.6.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本项目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
4.2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责任自负。业务咨询电话: 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承宏管廊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正定新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11-85178677
招标代理: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11-87055549 15373035152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