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1 16:21:07]
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1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01CG2022FW87180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22211号)
2.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
3.预算金额:81万元/年
4.最高限价:81万元/年
5.采购需求:本包范围为镜湖区和经开区市级收储地块。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三个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全部参与投标,但是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按开标顺序确定中标人,如二包为首选中标候选人,则三包、一包、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开标及评审顺序为,二包、三包、一包、(本项目为三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执行。
2.3.1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其中第 一包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108 万元。本包为第 三包,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4.3代理服务费:
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500-100万元)×0.48%+(中标价-500万元)×0.18% 。
4.4预付款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 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
联系方式:杨晓明 0553-5900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林文栋 15385536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话:15385536931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pdf 招标文件-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pdf
详情 | 详情 | 评审信息 | ||||||
钱春 | 钱春 | 钱春 | 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工作人员 | 18955306099 | |||
夏婷婷 |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工作人员 | 15395301990 | |||||
产平 | 芜湖市鸿江区人民政府(芜湖市鸿江区生态... | 局长 | 13955312708 | |||||
李瑞年 | 安徽赛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高工 | 13965099733 | |||||
夏冰 | 安徽省环科院 | 高工 | 18650598262 | |||||
褚巍 | 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高工 | 13956930173 | |||||
滕飞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科长 | 0553-5736096 | |||||
杨岚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工作人员 | 0553-5736096 | |||||
朱龙宝 | 上海华闵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经理 | 13966010590 | |||||
汪羽展 | 上海华闵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咨询顾问 | 15178532312 | |||||
吴欣哲 | 上海华闵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员 | 15212242775 | |||||
邢雅丽 | 上海华闵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员 | 18715326217 | |||||
口管控及修复历次评审信息 | 口管控及修复历次评审信息 | 口管控及修复历次评审信息 | 口管控及修复历次评审信息 | 口管控及修复历次评审信息 | 口管控及修复历次评审信息 | 口管控及修复历次评审信息 |
管控及修复 | 序号 | 会议时间 | 处理时间 | 会议地点 | 会议组织方 | 评审结果 |
效果评估 | 1 | 2020-11-14 | 2020-11-2310:27:15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D140会议室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评审通过 |
土地利用类型 | 面 积(S) | 统一折扣率(%) | ||
农用地 | 10公顷(含)及以下(X) | 10-20公顷(含)每增加y公顷(Y) | 20公顷以上每增加z公顷(Z)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计价标准 | X=6万元 | Y=(y/5)×1万元 | Z=(z/5)×0.5万元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工业用地 | 2公顷(含)及以下(X) | 2-10公顷(含)每增加y公顷(Y) | 10公顷以上每增加z公顷(Z)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计价标准 | X=8万元 | Y=y×2万元 | Z=z×1.5万元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其他用地 | 5公顷(含)及以下(X) | 5-10公顷(含)每增加y公顷(Y) | 10公顷以上每增加z公顷(Z)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计价标准 | X=6万元 | Y=y×1.5万元 | Z=z×1万元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关于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发布日期:2023-01-0316:24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滕飞浏览次数:68 | 关于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发布日期:2023-01-0316:24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滕飞浏览次数:68 | 关于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发布日期:2023-01-0316:24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滕飞浏览次数:68 | 关于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发布日期:2023-01-0316:24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滕飞浏览次数:68 | 关于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发布日期:2023-01-0316:24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滕飞浏览次数:68 | 关于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发布日期:2023-01-0316:24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滕飞浏览次数:6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2年相关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见下表)。芜湖市2022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2年相关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见下表)。芜湖市2022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2年相关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见下表)。芜湖市2022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2年相关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见下表)。芜湖市2022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2年相关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见下表)。芜湖市2022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2年相关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见下表)。芜湖市2022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
序号 | 编制单位 | 提交报告数 | 一次通过数 | 一次性通过率 | 备注 |
1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42 | 42 | 100.00% | |
2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 37 | 36 | 97.30% | |
3 | 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8 | 7 | 87.50% | |
4 | 安徽宏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 | 5 | 83.33% | |
5 |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4 | 4 | 100.00% | |
6 | 安徽中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 | 0 | 0.00% | |
7 | 芜湖环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 | 1 | 50.00% | 二次未通过 |
8 | 芜湖益帆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2 | 2 | 100.00% | |
9 | 安徽创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 | 1 | 100.00% | |
10 | 安徽得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 | 1 | 100.00% | |
11 | 安微高领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 | 1 | 100.00% | |
12 | 芜湖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 | 1 | 100.00% | |
13 | 安微工和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1 | 1 | 100.00% | |
14 | 安微省环协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0 | 0.00% | |
15 | 安徽锦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 | 0 | 0.00% | |
16 |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1 | 1 | 100.00%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序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1 | 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 |
项目概况 |
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招标项 |
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 |
于2023年2月1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WH01CG2022FW87180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
FS34020120222211号) |
2.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 |
包) |
3.预算金额:81万元/年 |
4.最高限价:81万元/年 |
5.采购需求:本包范围为镜湖区和经开区市级收储地块。 |
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 |
包,三个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全部参与投标,但是只能中其中一 |
个包,按开标顺序确定中标人,如二包为首选中标候选人,则三包、 |
一包、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开标及评审顺序为,二包、三包、 |
一包、(本项目为三包)。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3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 |
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2.3.1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其中第 |
一包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08万元。本包为第 |
三包,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 |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 |
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4.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9点15分(北 |
京时间)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 |
子显示屏)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 |
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4.其他事项说明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 |
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 |
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 |
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 |
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4.2信用标: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 |
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4.3代理服务费: |
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
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价<100万元: |
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 |
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若500万元 |
≤中标价<1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500-100万元) |
×0.48%+(中标价-500万元)×0.18%。 |
4.4预付款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 |
例为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 |
联系方式:杨晓明0553-59001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
联系方式:林文栋1538553693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
电话:15385536931 |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性质 | 服务采购 |
1 | 公告媒体 |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 |
2 | 项目分包 | ¨不分包■分为三个包:一包:预算金额108万元/年,全部面向中小企业,范围为鸠江区和江北集中区部分市级收储地块。二包:预算金额为81万元/年,不面向中小企业,范围为弋江区(包括三山经开区)市级收储地块。三包:预算金额为81万元/年,不面向中小企业,范围为镜湖区和经开区市级收储地块。 |
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 |
4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5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注意:投标有效期一般为90日。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20日。 |
6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7 | 开标时间、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8 | 投标文件提交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
9 | 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10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D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11 | 信用查询 |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1.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1.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13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500-100万元)×0.48%+(中标价-500万元)×0.18%。 |
14 | 中小企业政策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比例要填写具体,需大于等于40%)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要填写具体,比例: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适用)1.2.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牵头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2.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不享受价 |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或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报价(元) | |
折扣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扣除价格(元) | |
评标价(元) |
需澄清的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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