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类爆破器材运输车辆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类爆破器材运输车辆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类爆破器材运输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骏安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1类爆破器材运输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
C1100000096012891001001 | 1.5吨爆破器材运输车 | 2.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45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800.00 | |
10吨爆破器材运输车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45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C1100000096012891001002 | 危险品牵引车 | 7.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45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800.00 | |
C1100000096012891001003 | 危险品重型半挂车 | 7.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45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8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所提供的产品型号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可查,并提供该系统(http://app.miit-eidc.org.cn)内产品信息“车辆型号”查询的公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与所投车辆整车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拟提供车辆须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型号一致;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所投产品的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资质,财务要求:不要求;信誉要求:不要求;其他要求:代理商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和授权书,投标人承诺交货期内协助办理完成北京市车牌和道路运输证等手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业绩要求:不要求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系统集成项目除外。具体见本章 3.1 中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3年11月17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兵器车道沟十号院协诚招标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骏安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科技1号楼二至五层
邮编:100089
联系人:刘泉
电话:13910323010
传真:/
电子邮件:4349529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邮编:100089
联系人:焦纪林、郑全文
电话:15901175646
传真:/
电子邮件:376719001@qq.com
8.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骏安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珝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科技1号楼二至五层
电话:186019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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