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招生宣传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8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jx2022-004
预算金额7.88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招标联系人尉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宗18225576310
中标公司安徽九广全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7.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生宣传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招生宣传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X2022-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3月7日
采购日期:2022年3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九广全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云路15号民营一园内厂房办公楼5楼
成交金额:78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坤永(组长)、曹开国、宋承俊
采购人名称: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地址:宿州市浍水路与矿建街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人:尉老师
联系方式:1805625621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项目负责人:杨宗 联系电话:18225576310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公告期限: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电话:18225576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招生宣传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X2022-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3月7日
采购日期:2022年3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九广全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云路15号民营一园内厂房办公楼5楼
成交金额:78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坤永(组长)、曹开国、宋承俊
采购人名称: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地址:宿州市浍水路与矿建街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人:尉老师
联系方式:1805625621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项目负责人:杨宗 联系电话:18225576310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公告期限: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电话:18225576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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