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4.6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辛峰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婧婧
中标公司陕西谐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
二、项目名称: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分项报价表.jpg 分项报价表.jpg 094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终稿6.13.doc 094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终稿6.13.doc
合同包1(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谐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爻村长丰园第1区1幢C单元15层1526号房 | 346,800.00元 |
合同包1(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货物类(陕西谐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蛋白印迹仪(进口)、洗板机、医用超低温冰箱、离心机 | / | / | 1(批) | 346,800.00 | 346,800.00 |
付增祥、于燕(采购人代表)、郝秀玲、李红霞、续大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 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雁塔区翠华北路345号
联系方式:029-85263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婧婧、唐瑾
电话:029-88489979-8106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分项报价表.jpg 分项报价表.jpg 094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终稿6.13.doc 094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终稿6.13.doc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XLX21-01-094Z(H))项目,)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谐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468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谐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货物类货物类
序序 号号 | 品 目 名 称 品 目 名 称 | 标 的 名 称 标 的 名 称 | 品品 牌牌 | 规 格 型 规 格 型 号号 | 数 量数 量 | 计 量 单 计 量 单 位位 | 单 价单 价 (元元 ) | 总 价总 价 (元元 ) |
1 | 其他分析仪 器 | 全自动蛋白印迹仪(进口)、洗板机、医用超低温冰箱、离心 机 | / | / | 1.00 | 批 | 346,800.00 346,800.00 |
-第1页-
三、货物(产品)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陕西谐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
序号 | 产品名称品牌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报价(元) |
全自动蛋白印迹仪帝肯 | PROFIBLOT48 | 台 | 1 | 255000.00255000.00 | |
2 | 洗板机雷杜 | RT-3100 | 台 | 1 | 25000.0025000.00 |
3 | 医用超低温冰箱海尔 | DW86L338J | 台 | 1 | 59300.0059300.00 |
4 | 离心机湘立 | XL5A | 台 | 1 | 7500.007500.00 |
5 | 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捌百元整合计报价¥346800.00(大写) |
备注
/
/
电子科
4
1
说明:1.品牌指产品的品牌或注册商标;
2.投标人必须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表”中“总报价”相等;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报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报价与合计报价;
4.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分项报价表,并在投标电子光盘中单独刻录一份分项报价表EXCEL格式。
陕
Qd善单位意
投标人:陕西谐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升学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2年_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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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文件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政府采购项目
财务部电话:029-88489979-8501业务部电话:029-88489979-8106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温馨提示二〇二二年六月
账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账号:129904064810808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汉城南路支行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1.总则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账号:12990406481090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土门支行
7.投标人资格审查246.开标235.投标224.投标文件173.投标人142.招标文件13
13.其他3312.质疑与投诉3211.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3110.合同授予309.定标298.评标26
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43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43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32.评标方法371.评标程序35第三章评标办法35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8附表454.服务要求443.商务要求4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一、项目基本情况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一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否 | 全自动蛋白印迹仪(已做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其余产品: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
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合同包1(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二会议室2022年07月0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一部
2.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二会议室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9-85263293地址:翠华路345号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采购人信息: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9-88489979-8106项目联系人:郑婧婧、唐瑾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6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
1.1适用范围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6月13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采购人 | 名 称: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翠华路345号 联系人:辛峰 电话:029-85263293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 联系人: 郑婧婧、唐瑾 电 话: 029-88489979-8106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SXLX21-01-094Z(H) |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5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本项目(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是否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3条款 | |
是否允许大中企业 向小微企业分包 | ☑否 □是,允许向1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5.2、3.5.3 条款 | |
采购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否 ☑是,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全自动蛋白印迹仪已做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交货期 | 全自动蛋白印迹仪(已做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其余产品: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 |
交货地点 |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指定地点 |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货款支付方式、时间 和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 |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 |
转包 | 本采购项目不得转包。(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5条款) | |
非实质性偏离 (技术参数) | □允许,偏离范围: 最高项数: ☑不允许 | |
招标文件澄清 或修改时间、形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 形式:书面件和公告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自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 形式:书面(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2.1.3条款) | |
对投标人提出质疑 答复时间、形式 | 时间:自收到投标人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形式:书面 |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 |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
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5.3.2条款 |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套正本、二套副本和二份电子文件(光盘) | |
投标文件签署 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名、盖章 | |
投标文件是否分册装订 |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即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为一册,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为一册,每册分为正、副本;每册采用A4页幅、建议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装袋要求: 所有正本(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单独装袋,也可分册装袋; 所有副本(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单独装袋,也可分册装袋; 光盘置于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密封袋中。 | |
投标文件封面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包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或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或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正本”或“副本”字样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22年7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2层第二会议室 |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的,当场予以退还投标文件;投标人满足3家以上开标的,不予退还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同时开启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形式、人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8.1.1条款 |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 3 |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是 | |
中标公告的时间、 媒介和期限 | 公告时间: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采取银行转账或履约担保方式提交 ☑ 不要求 | |
投标人信用信息 查询截至时点 | 招标公告期限截止日至今,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查询。 | |
资格审查时是否 核验证件 | ☑不需要。 □需要。 | |
开标现场是否 演示与述标 | ☑不需要 □需要,演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 | |
开标现场是否 提供样品 | 否 | |
其他 | 请各潜在投标人悉知《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16条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
1.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1.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2监督机构: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1.2.1采购人: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名词解释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货物(产品)项目的采购活动。
1.2.10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2.8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7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6服务是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1.2.5货物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货物。
1.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3合格的投标人1.2.14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2.13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者加盖名章,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印章。1.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3)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2)从采购代理机构购获取了招标文件;(1)具备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受到刑事处罚;(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5)为本项目代理投标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8)受到财政部门5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
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5.1投标人应当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知识产权1.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1.4合格的货物(产品)和服务
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保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投标费用1.5.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计量单位1.8.3投标文件中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语言文字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1.11响应与偏离1.10.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现场考察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10.2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现场考察,澄清投标人的问题。1.10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项数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偏离范围和最高项数的投标无效。1.11.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1.11.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政府采购合同条款;(4)采购内容及要求;(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2.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2.5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2.2.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文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1.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3.1投标人资格要求
(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3.1.3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本采购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包),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要求。(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2.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2授权委托3.1.6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时,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单独参与投标时,除总公司所投产品为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外,不能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3.1.5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一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1.4限定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本章第1.3.2规定的情形。
3.4.1.1投标人所投产品,将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4.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4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联合体投标3.2.2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投标人代表,且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4.2中小企业(3)认证证书已过期。(2)未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经核对认证证书存在信息有误的;(1)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4.1.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优先采购的不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或者属于强制采购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4.1.2投标人可以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获证产品信息进行核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3.4.2.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且所投货物(产品)全部由监狱企业制造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2.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3.4.2.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的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2.1投标人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都属于小微企业的,无论投标人本身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即可享受中小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3.4.2.8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3.4.2.7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存在明显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第三章第1.3条款的规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澄清后,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投标人可以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2.6投标人以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约定任意一方提供的货物(产品)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2.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产品)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牵头方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货物(产品)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标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5.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业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业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3.5转包与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可以由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但不得拒绝国内产品投标。本条款适合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3.4.3进口产品3.4.2.9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3.7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6投标人的风险3.5.3本项目严禁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中标人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5.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4.1.2真实性原则4.1.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件和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若本项目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得在其中选项投标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投标无效。4.1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4.投标文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4.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1.3投标货币4.1.2.2投标人被认定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1.2.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2.1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4.2投标文件的组成4.1.5.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4.1.5.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4.1.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1.5备选方案
(1)投标函;4.2.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2.2资格审查文件包括本章第3.1.1、3.1.2、3.1.3条款内容。(3)技术文件(2)商务文件(1)资格审查文件
4.2.4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6)其他证明材料。(5)承诺及售后服务;(4)商务条款偏离表;(3)证明投标货物(产品)的合格性;(2)投标报价;
(6)产品属于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复印件(如:3C认证等);(5)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制造商);(4)技术参数偏离表;(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2)技术支持资料、产品彩页资料;(1)提供货物(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参数)的详细描述;
4.3.4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及“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遗漏项,视为缺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4.3.3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产品费、附件费、工具费、验收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服务费(含售后)、招标代理费、税金、利润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定了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3.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4.3投标报价(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4.4.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4.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书面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有投标保证金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有投标保证金的有权收回。4.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4投标有效期4.3.6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4.3.5投标人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4.6.2售后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6.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做出明确响应。4.6商务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4.5投标保证金4.4.4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
(1)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4.6.3投标人应对以下(不限于)要求作出承诺:(4)其他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1)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单位章);
4.7技术文件4.6.4其他证明材料不是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考虑;包括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近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制造商授权书等。(5)其他承诺。(4)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生产进度、货物质量、售后服务、货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方面监督和管理;(3)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服务培训;(2)产品质量承诺;
4.8.2投标文件应填写投标人的全称,并与投标人的证件证书保持一致,按照本章第4.8.4条款规定签名盖章。4.8.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编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4.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提供样品的,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处理。4.7.2证明所投货物(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表格、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4.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做出明确响应。
5.投标4.8.7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需要签名和盖章的,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有盖章和签名的纸质页面、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名的页不能遗漏。电子文件应采用带有序列号的只读光盘(CD-R/DVD-R)刻录,光盘应具有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标识。每张光盘均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光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应单独提供EXCEL格式一份,并与PDF文件刻录在一张光盘中。4.8.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并分别装订和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文件胶装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4.8.5投标文件的打印或书写应清楚工整,尽量避免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4.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和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其中,投标函和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盖单位章,其余签名或者盖章即可,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4.8.3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5.1.4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5.1.3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投标文件装订、密封、装袋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密封以不泄露投标人商业机密、资格内容、技术及商务内容为标准。5.1.1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全部密封。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2.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5.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5.2.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5.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开标5.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销投标。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章。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章第5.1.2项规定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5.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2.7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需提供样品的,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2开标程序6.1.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返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签收。6.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6.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采购人、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准时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6.1开标时间和地点
(5)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根据投标人签到表);(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开标开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并致辞;6.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但不限于):
7.投标人资格审查6.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6.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指,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名确认。(7)宣布开标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演示、述标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6)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对其中“开标一览表”的包号、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举手示意,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无异议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监督管理机构代表签名确认唱标内容;
7.2.1资格审查在开标结束之后评标开始之前进行。7.2资格审查办法7.1.3资格审查小组成立后,全体小组成员应当在签到表中签到。7.1.2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2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担任资格审查小组组长。7.1.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建资格审查小组。7.1资格审查小组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审查(如有);(2)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仅限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审查;7.2.4资格审查小组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7.2.3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截至时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查询结果在投标人限定资格条件审查时使用。7.2.2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条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投标人属企业法人的,其3证合1或多证合1的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7.2.5.1审查方法:7.2.5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审查(5)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报告。(4)投标人限定资格条件审查;
7.2.6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将按下表所列举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7.2.5.2审查标准:(4)属于自然人的,审查身份证。(3)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审查登记证书;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备注 |
1 | 根据投标人类别进行审查: (1)企业投标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复印件 (2)事业单位投标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其他组织投标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4)自然人投标的:身份证复印件 | 合法有效 | 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合法有效,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 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原件 |
3 | 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要求: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复印件直接装订,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四表一注不齐全的,或未提供资信证明的,为不合格。 | 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
4 | 税收缴纳证明 要求: (1)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2)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书面承诺; (5)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合法有效 | 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
5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要求: (1)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投标人,应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 (5)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合法有效 | 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
6 | 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 具备,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 |
7 | 投标人声明书: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 |
7.2.8.1审查方法如下:7.2.8投标人限定资格条件审查(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7.2.7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审查7.2.6.1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包),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内容。
7.2.9资格审查报告(1)投标人存在本章第1.3.2条列举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即判定其限定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7.2.8.2审查标准如下:(3)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投标人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1)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8.评标7.2.11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7.2.10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2.9.3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7.2.9.2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屏资料,通过电子文件保存至光盘,作为资格审查报告附件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7.2.9.1资格审查报告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编制,以采购代理机构名义向采购人提交,其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报告在采购人盖章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采购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8.1.3评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8.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8.1.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为7人以上。评审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8.1评标委员会
8.1.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8.1.5评委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8.1.4评标过程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投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8.2.1“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8.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8.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8.3评标8.2.2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8.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8.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标纪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8.3.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8.3.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9.定标8.3.8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转送。8.3.7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6.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8.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8.3.6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9.2.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根据技术响应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同时,将中标结果复函至采购代理机构。9.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9.2.1投标人前附表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编写出书面报告,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2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9.1定标原则
9.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9.3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评标结果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通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于其他参与评分的未中标人,应当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享受了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也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1.2中标人不能按照本章第10.1.1项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有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10.1.1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0.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0.合同授予9.3.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9.3.3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10.3合同履行10.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中标人应当与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合同。10.2.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0.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0.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件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0.2签订合同
11.1废标的情形11.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10.3.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合同分包的,中标人享受了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在履行合同时,未按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的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0.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10.3.2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0.3.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1.2废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1.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人不足3家的;11.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11.2变更采购方式11.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终止招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2.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12.1.1如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12.1质疑12.质疑与投诉11.2.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与该2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12.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2.1.6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招标公告。12.1.5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12.1.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7)未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授权代表签名的,未提交授权委托书;(6)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的;(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12.2.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电话:029-85241768。12.2投诉12.1.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2.2.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2.2.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6)提起投诉的日期。
13.1中标人融资13.其他12.2.5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13.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未按本章第13.2.1项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没收。13.2.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可以采取转账或者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金融机构转账方式交纳。13.2.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13.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3.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着“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以自愿选择政府采购贷进行融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实施政采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13.3录音录像
(4)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3)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2)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评标程序
1.2.2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审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1.2.1评标委员会依法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有无串通投标行为。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6)编写评标报告。(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2)投标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3)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1 | 有效性审查 | (4)电子文件(光盘) | 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1 | 有效性审查 | (5)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本章第1.2.3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 | 完整性审查 | (6)投标文件份数 |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
2 | 完整性审查 | (7)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响应性审查 | (8)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3 | 响应性审查 | (9)交货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交货期 |
3 | 响应性审查 | (10)质保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3 | 响应性审查 | (11)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12)投标有效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投标无效: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2.4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投标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未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8)投标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有);(7)投标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2.5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况(1)(3)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认定,其余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10)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5)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1.3.4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3.3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涉及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组织,涉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1.3投标文件的澄清1.2.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环节。
1.5.1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1.5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1.4.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4.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4.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4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5.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标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1.7.1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后,应当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7编写评标报告定标及定标程序详见第二章第9.1、9.2条款。1.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2.评标方法1.7.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报告予以签名确认,对评标过程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名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名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报告。(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报价合理性予以特别书面。(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3)评标方法和标准;
2.1.4投标报价评价本采购项目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业绩、售后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第3.1条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综合评分明细表”。2.1.3评审因素2.1.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适用本条款。2.1综合评分法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的,给予投标报价扣除10%优惠政策。2.1.4.2投标人报价扣除幅度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30投标评审价=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扣除幅度)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1.4.1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和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本次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评审总得分=F1+F2+……+Fn2.1.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1.6评审总得分2.1.5.2本项目(包)采购的产品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对符合第二章第3.4.1条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相关标准进行评分。2.1.5.1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进行逐项评价并进行赋分。2.1.5技术响应、业绩、售后服务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评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2.1.7.2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2.1.7.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评审因素与量化指标相对应为原则。2.1.7综合评分明细表2.1.6.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 30 | 按本章第2.1.4条款规定进行评审 | |
2 | 技术响应 | 45 | 1、产品的选型合理,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等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操作方便。产品参数均以制造商出具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厂印刷的质量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官网和功能截图等,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25分。 (25分) 2、对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组织措施完善,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计划及调配,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并帮助操作人员将设备调试到最佳使用状态,能保证产品的顺利使用。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13分。 (13分) 3、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投标产品均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并在投标文件提供产品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认证证书、原厂授权等,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5分。 (5分) 4、节能、环保产品2分。 (2分) 认定为节能产品的(若项目为单一产品,得1分;若非单一产品,每种产品得0.5分,最高得1分),得1分; 认定为环保产品的(若项目为单一产品,得1分;若非单一产品,每种产品得0.5分,最高得1分),得1分;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为品目清单中产品并取得认证证书;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不再给予加分。既是节能产品又是环保产品可同时得分,非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得分。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为品目清单中产品并取得认证证书;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不再给予加分。 |
3 | 业绩 | 10 | 1、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依据,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 (10分) | |
4 | 售后服务 | 15 | 1、有详尽的验收、售后服务措施及相关承诺,售后服务条款具体可行,售后服务机构健全,措施完善,具有相应的物力、人力保障,响应及时。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6分。 (6分) 2、备品、配件供应有保障且货源渠道正规。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3分。 (3分) 3、提供技术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完整可行,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的、培训场所、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教材等内容,保障使用单位能正常使用、熟练操作和维护,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6分。 (6分) |
(4)投标文件中有关分项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3特殊情况的处理
2.3.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3.2报价异常处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无效。(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5)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
2.3.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见第四章第2.2条款。2.3.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3.4相同品牌的处理采购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办法赋分时,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按废票处理。2.3.3评标过程中,各种数值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但计算百分数时应精确到千分位,万分位“四舍五入”。2.3.2.2投标人证明其能够诚信履约,并承诺中标后提供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履约担保的,可以继续参加评审,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43条规定,改作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1)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2.3.7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合格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人对本章第1.5.2条(1)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6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章第1.5.2条款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
2.3.9评标争议处理原则(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与这2家合格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直接向这2家合格投标人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2)由采购人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变更采购方式;(1)由评标委员会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签署;2.3.8采购人若选择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3.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2.3.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10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4.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2.4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见附表)2.3下列产品为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有):/2.2核心产品的名称:全自动蛋白印迹仪(进口)2.1带有★号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偏差。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本项目要求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到位,达到交钥匙工程。本项目行业属性为制造业。
(5)企业标准、规范/。(4)团体标准、规范/;(3)地方标准、规范/;(2)行业标准、规范/;(1)国家标准、规范/;2.5货物(产品)执行的标准、规范:
(1)当货物(产品)包装使用塑料、纸质、木材等包装材料时,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2.7货物(产品)包装要求: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哪个标准高执行哪个标准);□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2.6本章第2.5条款未明确货物(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则按下列方法进行选择:
3.4货物(产品)验收依据:见合同条款第七条。3.3货物(产品)的验收:见合同条款第七条。3.2货物(产品)运输、安装及调试由中标人负责。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选择风险小、运费低和运距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性包死在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包括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安装)现场的包装、装载、运输、卸载、现场保管、二次倒运等费用,达到交钥匙工程。3.1货物(产品)交货时间(期限)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3.商务要求(2)当货物(产品)采用快递交货方式时,快递包装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
4.2售后服务要求:(2)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的、培训场所、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教材等内容。(1)提供产品技术资料4.1技术服务要求:4.服务要求3.5货物(产品)的质保期不少于1年。中标人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期质保。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
(6)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2时;非工作期间为4小时;(5)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终验)上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计入总价;(3)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货物(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一、全自动蛋白印迹仪(进口)数量:1台1.环境要求:常温常湿。2.系统兼容性:开放系统,适用于所有国内外试剂。货物(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附表(9)质保期结束后的货物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8)所有货物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1.显示屏幕:4英寸以上液晶显示屏二、洗板机数量:1台17.吸液通道≥3个;试剂分配体积:250ul-3000ul18.用户自定义可编程数:可储存≥20个程序。19.单程可编辑步骤:≥59个步骤。20.操作语言:英文显示(配备中文说明书)21.计算机接口:RS232C、USB接口,有远程诊断模式。10.试剂存放位置:有独立,封闭的试剂存放位置,避免污染和人为干扰。11.界面显示:≥2行16字液晶显示,可监视仪器操作过程。12.清洗速度:≥48个样本用时不超过4min。13.洗液瓶容量:约1000ml×1Bottle14.试剂瓶容量:约250ml×5个试剂瓶(1个可选)15.废液瓶容量:约1×500ml;1×2500ml;≥2个废液瓶。16.加样通道:具有≥10个加样试剂蠕动泵,对应≥6种不同试剂(可选第7种试剂通道)。9.具有≥2个废液通道,有毒废液和一般传染性废液分类收集,保护实验室的生物安全。3.样本数量(样本槽):≥48个测试。4.样本检测位置:样本检测起始位置随意调节,样本槽抗静电处理。5.孵育时间设定:1~999min任意时间设定,增量一分钟;有持续模式。6.摇床速度:≥5种速度可选。7.加样、清洗方式:专业全自动蠕动泵加液,实验前后无需人对泵体进行任何处理,无需人工对管道进行灌注,可同时处理≥3个样本。8.废液处理方式:废液泵为蠕动泵,避免真空泵吸力过大,造成膜条粘附,造成实验交叉污染,具有≥3个排液针,可同时处理≥3个样本。
7.清洗条数:1-12排可调。6.清洗次数:0-99次可调。5.清洗液量:10-3000ul/孔,1ul递增。4.注液精度:≤2%3.冲洗头:8或12针冲洗头,分配针和抽吸针独立。2.可洗板条:适用于平底、U和V型底酶标板或条。
13.全自动模式:按开始键即可开始清洗,仪器清洗完毕,分配头复位并结束清洗过程。12.压力泵:内置式压力泵11.存储:100组以上程序。10.洗液通道:1个(标配)或3个洗液通道(选配)9.振板时间:0-24小时可调。8.浸泡时间:0-24小时可调。
1.智能微机控制,系统功能稳定、数字显示(LED)或大屏幕LCD液晶显示屏、方便读取各项参数数据及警报信息,运行中可任意更改参数,无需停机;四、离心机数量:1台(一)产品技术规格要求三、医用超低温冰箱数量:1台14.多种抽吸方式可选,可减少气泡,要求冲洗抽吸干净。
规格 项目 | 序号 | 具体项目 | 数据 |
结构 | 1 | 整体结构 | 箱壳材质:电锌板喷粉 内胆采用全防腐特殊耐低温镀锌板 |
结构 | 2 | 外部尺寸(mm) | 约812(宽)*893(深)*1846(高) |
结构 | 3 | 内部尺寸(mm) | 约465(宽)*630(深)*1165(高) |
结构 | 4 | 保存箱层数 | 至少3层4个间室,存放12个冻存架/台 |
结构 | 5 | 冻存架规格 | 抽屉式,至少存放20/16个冻存盒/架 |
结构 | 6 | 冻存架尺寸(mm) | 约140*608*289;约140*608*239 |
结构 | 7 | 冻存盒规格 | 存放约81份样本/盒 |
结构 | 8 | 冻存盒尺寸(mm) | 约130*130*50 |
结构 | 9 | 样本容量 | 以9×9规格约2寸冻存盒计算 |
结构 | 10 | 总有效容积 | ≥330L |
结构 | 11 | 内门数量 | ≥2个 |
结构 | 12 | 发泡箱体保温层 | 两侧≥130mm;后背≥90mm |
电器 性能 | 13 | 电压要求/频率 | 220V/50HZ |
电器 性能 | 14 | 温度范围 | -86 ℃--40℃ |
安全 系统 | 15 | 多重故障报警 | 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门开报警、冷凝器脏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断电报警 |
安全 系统 | 16 | 两种报警方式 | 声音蜂鸣、灯光闪烁 |
安全 系统 | 17 | 远程报警功能 | 有 |
安全 系统 | 18 | 网络功能 | RS232、RS485接口、可有线和无线连接计算机网络(可选配) |
安全 系统 | 19 | 保护功能 | 开机延时保护可设定时间、显示面板密码锁功能 |
安全 系统 | 20 | 数据存储 | 标配USB模块,用于记录箱内温度、设定温度、高、低温报警温、环温等,要求记录10年以上 |
制冷 系统 | 21 | 均匀性 | ≤6℃ |
7.设有超速、门盖自锁、三级保护套等多种保护,具有自动计算RCF值、具有自动平衡功能;6.机盖可内锁定、机械式和电子式门;5.离心腔采用304不锈钢材料;4.机壳外壁采用粉末涂层,防腐蚀,耐刮擦;3.≥9种升速档位、≥10种减速档位、≥3组阻尼减震;2.变频交流电机驱动,矢量控制系统;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9.最高转速:5000r/min8.倒计时时间小于一分钟,以秒显示。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篇和甲方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合同□是☑否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第二条合同价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甲方进行支付结算。(2)待设备运行良好,无任何问题,付剩余合同价款项的5%。(1)全部产品交货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合同总价的95%;1、按下列比例支付价款:第三条货款支付
第五条质量保证2.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第四条交货时间与地点4.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全额发票交于甲方。
6.质保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4.乙方所提供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之规定,“3C”认证的货物(产品)应加贴“3C”认证标志。3.质量标准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商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标准为准。2.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5.乙方组织安全运输、安装、调试,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任何环节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严格履行消防责任,产生的废料垃圾自行清理。乙方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每发生一人次扣除2000元。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六条权利及义务保证
4.乙方负责货物(产品)运输,货物运输的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3.货物(产品)运输方式:。2.每一包装单元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第七条包装要求与运输方式6.售后服务包括设备的检修维护、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的使用指导和相关培训等。
(3)货物初验:乙方应在货物到货之日起,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按乙方承诺的产品包装环保材料进行验收,必要时乙方需提供检测报告,甲方发现虚假承诺时,将扣除总货款的5%作为处罚。(2)到货验收:货物到达后,按合同第一条款的货物清单和装箱单经行逐一核对,同时检查货物外观,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1)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质检部门产品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家自检报告)及所提供货物(产品)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第八条货物验收
(3)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2)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2.货物验收依据:(5)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4)货物终验: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4)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3)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产品),同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整个货物(产品)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货物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4)质检部门抽样检查货物(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第十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九条售后服务(6)。(5)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1.甲方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5.乙方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2)。4.货物(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乙方承诺的货物(产品)质保期。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每天支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9)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8)乙方在承担上述1-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书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第十四条合同文件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2)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5.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3.协议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件2:设备清单附件1: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元) |
合计 | 大写 | ¥ |
(一)在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中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中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中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如果你方与中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中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中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你方与中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中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中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中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中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中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保证人:(盖单位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
投标文件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
第一部分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页码目录时间: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资格审查部分)
6.税收缴纳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4.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页码9.投标声明书……………………………………………………………………………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上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金额单位为万元。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资产总额 | ||||||||
上年营业额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办公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邮箱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备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日期:20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3)其他组织投标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2)事业单位投标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企业单位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说明: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6.税收缴纳证明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财务状况报告(5)以上(1)-(3)项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采购项目编号:(一)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企业 | 使用年限 |
投标人:采购项目编号:(二)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日期:20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
1.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
2.管理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 分工 |
3.技术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 分工 |
4.辅助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 分工 |
9.投标声明书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1.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2.除表(一)(二)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可另纸说明。说明:
4.我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3.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2.我方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1.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真实有效;我方(投标人),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6.我方在投标时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我方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正本/副本(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商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二部分日期:
投标人:(单位盖章)(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文件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政府采购项目
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页码目录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八、售后服务文件…………………………………………………………………………七、承诺文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四、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十二、技术规格偏离表……………………………………………………………………十一、技术文件……………………………………………………………………………十、其他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样品、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二、我方的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交货期为一、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套(资格审查、商务技术各1本)和副本2套(资格审查、商务技术各2本),电子文件2份(光盘序列号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招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标准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五、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十、(其他补充说明)。九、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八、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中标结果。七、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条款所规定的情形。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联系电话:联系人: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二、开标一览表日期:20年月日帐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
3.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说明:1.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采购项目编号:单位:元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设备总价 | 运杂费 | 安装 调试费 | 检测 验收费 | 其它费用 | 总报价 | 交货期 |
投标总价(大写): |
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报价(元) | 备注 |
合计报价 (大写)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4.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分项报价表,并在投标电子光盘中单独刻录一份分项报价表EXCEL格式。3.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总报价”相等;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报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报价与合计报价;2.投标人必须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说明:1.品牌指产品的品牌或注册商标;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元)报价(元)备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元)报价(元)备注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四、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日期:20年月日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2.备选产品配件,仅作为采购人后期选择购买的参考依据,其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说明:1.“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报的,在评标时不予加分。2.货物各项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若货物没有品牌或注册商标和具体型号的须注明;说明:1.除辅材相关信息、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以外,其他内容不得空缺;如空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五、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所属行业 | 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类型 |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5.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制造商所属行业和类型与其不一致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4.所属行业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填报;类型指小型、微型、中型、大型企业;
投标人:(盖单位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的商务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 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 商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八、售后服务文件格式自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作出质量保证承诺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说明:七、承诺文件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将核实中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果不属实,则从扣除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处罚。货物(产品)售后服务点联系表2.投标人应提供在售后服务中心证明材料或与合作方的协议书,售后服务中心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列出(参考样式如下)。1.投标人依据产品特性和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自拟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
服务机构名称 | 所在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单位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4)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填报时应当注明。以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投标人,只填写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必须填报全部货物制造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3)投标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条件的,必须填报全部货物制造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文件其他地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一致的,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3.(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横线以下只做填报说明,投标文件可不要。
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3.监狱企业证明(3)横线以下只做填报说明,投标文件可不要。(2)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填报全部货物制造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填报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说明:
(1)本采购项目(包)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政策。(2)证明文件无格式要求,由出具监狱企业证明的单位自行拟定,出具证明的单位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4.2.3条款的规定。(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1.提供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说明:十、其他证明材料(3)本采购项目除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未在《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中填写相应证书编号的,评标时不予加分。(2)属于第四章第2.3条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说明:(1)提供自2019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加分。投标人名称:单位:万元近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3.其他证明材料,非投标人的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的因素。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备注 |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产品名称)进行(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投标人名称):2.制造商授权书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说明:签名人签名:签名人签名:签名人姓名:签名人姓名:签名人职务:签名人职务: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SXLX21-01-094Z(H)十二、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自定。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第4.2.4条款规定的内容。说明:十一、技术文件(1)此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 规格及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技术条款要求,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格式自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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