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综合管理应用项目第2包软件开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N02707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综合管理应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4幢5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捌拾捌万元整(大写)(1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综合管理应用项目 服务范围 按照8大类(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应用、旅游资源普查应用、公共文化绩效管理应用、送戏进万村应用、文化志愿者应用、文物安全巡查应用、文旅科技项目管理应用、文旅宣传品管理应用),17个子应用进行开发(详见服务方案)。 服务要求 1、在系统上线实施后,对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解决。 2、服务响应:我公司提供现场服务、电话、传真、E-mail 等各种方式的技术支持。我公司在 1 小时内对问题和故障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并指派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技术工程师及时排查、解决问题,确保业务顺利进行,并提交诊断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要求等。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同时提供2年免费技术运维。 服务标准 达到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一品,廖凯,乔雨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综合管理应用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2号
联系方式:0551-63608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0551-6622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