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勘察设计-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女士028-862598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勘察设计-1

发布时间:2023-06-30 11: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勘察设计-1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项目名称)规划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溪县常乐镇和天福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项目名称)业主为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本招标项目由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3-510921-15-01-282810FGQB-0056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蓬溪县常乐镇炮台村、万寿村、拱市村、仙人洞村、山兴寨村、新凌村、庭英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蓬溪县常乐镇炮台村、万寿村、拱市村、仙人洞村、山兴寨村、新凌村、庭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的建新区勘测、规划、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勘测点位约13个,规划设计面积约3.18m2

 2.3服务期限: 70 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30日历天内提供勘测报告及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确认后 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招标范围:

勘测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测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13个点位的勘测、前期现状摸查以及施工期现场服务等工作。

勘测内容:(1)农民集中居住区测绘(含勘测定界及1:500地形图测绘、点位布设及红线放样);(2)建新区1500竣工图测绘;(3)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地质勘察、出具地勘报告(含岩土工程勘察、并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4)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地灾评估、出具地灾评估报告.

规划范围:规划选址及布局方案、规划论证及报批、用地审查、用地备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规范的深度要求,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

规划内容:(1)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建筑总平面图、施工图等规划设计(2)项目设计图预算编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如因政策原因,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暂未开展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延期认定工作,供应商因政策原因资质证书已过期,视为已过期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仍然有效)

3.1.2业绩要求:

    近 3 2020 年~ 2022 (小型项目一般不低于3年;中型项目一般不低于5年;大型项目一般不低于10年)已完成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13个)类似项目,并具有相应证明资料。

类似项目是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测、规划、设计

已完成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 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  阶段的规划设计成果具有 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是指本次招标投标人正在承担类似项目的  阶段的规划设计工作。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帐户交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获取,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7  1  日至2023   7 23  1700 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http://www.snsggzy.com/),凭注册的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和其他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7  24  930 分,投标人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http://www.snsggzy.com/)网上递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签名确认。

逾期上传或上传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址:

蓬溪县紫御中央2楼闰禾公司工程部

    址:

成都市金牛区盛大国际11单元501

    编:

629100

    编:

 610000

人:

段先生

人:

姚女士

    话:

 18398101191

    话:

 028-86259836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址:

 /

    址:

 /

                                      2023 6 2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