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致云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开伟15549393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酵母抽提物绿色制造项目已由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陇发改备案[2021]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酵母抽提物绿色制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09.6亩,其中抽提物发酵车间及连廊建筑面积约14195.85m2,干燥车间建筑面积约14747.9m2,成品仓库建筑面积约5528.97m2,危化品库及化工库建筑面积约1972.12m2,循化水站建筑面积约613.48m2,1#及2#门卫室建筑面积约175.73m2,配套污水处理站辅助用房、沼气锅炉房、消防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约575.7m2 ,蒸发站建筑面积约2000 m2 , 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约2000 m2,雨水应急池计容体积约5000m³,污水处理站计容体积约17000m³,糖蜜原料仓储罐区含地面围堰等占地面积约6173m2 ,室外道路(货场)包含路基换填处理约12357.08m2,厂区围墙、管廊(架)、照明、监控门禁弱电工程、生产生活给排水、消防工程、防雷接地等。不包含变电站设备及配电室设备的送变电工程,不包含除车间及厂区的照明、消防以外的电气仪表工程,不包含招标人自行采购设备及配套管道安装工程,不包含车间GMP区域地面聚氨酯洁净面层、净化板及相关设备安装工程,不包含车间参观区域和化验室、卫生间等需二次设计装修工程(毛坯交付),不包含厂区水渠改造、室外土方回填及绿化工程。
3、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
4、招标范围: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酵母抽提物绿色制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对抽提物发酵车间、干燥车间、成品仓库、糖蜜原料仓储罐区、循环冷却水塔、环保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废气异味治理、固废处理)、水供给设施、配电设施、危险品和危废暂存区、办公楼、厂区硬化绿化等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另包含项目所需的安全预评价专篇、职业健康卫生专篇等。
(2)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缺陷修复,直至质量缺陷期满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5、总工期:36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等级,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拟派本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7、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拟派本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出具2022年8月-12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EPC业绩,不含分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彩色截图等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epc联合体项目还需上传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11、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诚信分值为准)。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5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七、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6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致云
联系电话:18988239136
联系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景陇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
联系人:许开伟
联系电话:155493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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