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372022000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天网、金盾网、移动警务终端专用链路租用及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07 10:00:00,更正为:2022-11-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07 10:00:00,更正为:2022-11-09 10:00:00。
1、磋商文件第二章18.1更正为18.1 磋商资格性响应文件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字样。
2.磋商文件第八章承诺函更正为
三、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3、已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雷波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雷波县锦城镇东街44号
联系方式:0834-8824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锦城镇平安路262号
联系方式:0834-8821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4-8821224
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