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道路恢复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恢复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轨道交通7 号线工程南起鄞州区云龙站,北至镇海区俞范路站,主要经过东钱湖、邱隘、东部新城、老外滩三江口、湾头、庄桥、机电园区、镇海新城和俞范片区。线路全长约39.469千米,均为地下线,设25座车站和1座中间风井,其中11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628米。线路南端设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联群停车场一座。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道路恢复【含城庄路(北外环路~宁慈公路)北延工程(KO+850以北路段)】及沿线公园、临时用地恢复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4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施工工期为547天。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为自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道路恢复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24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道路恢复施工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赖科宇
联系电话:0574-83883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林虎、范少亮、姜雨薇、韩冰、朱雪洋、范琦
联系电话:18357445163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