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就2017年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XZFCG20180301 项目名称:2017年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2.4符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采购供应商,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1日(双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14时3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仟元(¥4000元)。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本账户也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江山支行鹿溪路分理处,账号:33001686136053004017。联系电话:0570-4692686。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2.质疑和投诉: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人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周建林 电话:0570-4022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70号50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江宜洲 电话:0570-4692687
采购人:江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