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工总承包合肥建投(合肥公司)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幕墙及其他装饰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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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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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金属岩棉复合板面板材质是铝单板还是镀锌钢板 回复:外板:自清洁型氟碳涂层板,采用铝镁锰3004合金板,板厚 合金板,板厚1.0mm 2、采用金融工具支付比例及贴息,招标文件描述不统一(清单、合同、投标须知) 回复:支付条款如下:月度过程结算时,经承包人审核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竣工验 收合格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5%,结算完成付至结算金额的,结算完成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剩余5%待质保期满 月内无息付清。分包人收款前须向承包人开具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增值税率9%)专用发 票,并承担全部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有付 款(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在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承包人 按合同比例支付分包人工程款,如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付款 的,不视为承包人违约。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 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使用比例不 超过本合同额的50%。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 用;使用除银行承兑汇票之外的金融工具支付(期限不超过1年),由乙方(中标人)承担不超 过年化6.5%的融资成本,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 在不超过本合同额50%的情况下,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搭配使用比例情况由甲方(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乙方均无条件同意。如在过程中上述所有金融工具的使用 需超过本合同额50%的,超过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使用金额和融资成本分摊情况,一旦甲方 实际使用某种金融工具付款且乙方接受付款并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异议形式仅为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异议形式仅为5个工 作日内送达书面通知至甲方或退回甲方支付的融资工具两种形式),视同甲乙双方就当次金融 工具的使用达成了一致意见。 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 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 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注:此答疑澄清需放置在投标文件里,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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