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扎西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那曲市聂荣县水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聂荣县水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聂发改基建【2023】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政府一般债券(详见《那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聂财债指[2022]02号文件)(资金来源),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聂荣县;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新建取水口水池、稳流池、清水池、蓄水池、小鱼池、背水台等6座,饮水钢管、备用饮水钢管411M,弃渣处理888.1㎡,水厂1项、管理房2座,增压泵站1项等设备安装(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4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23日23时59分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5日15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8.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 上发布。 8.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解密时间为30分钟。(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8.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2〕187号) 的规定要求。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 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 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带"无欠薪"证明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 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 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6、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等相关内容 ∶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8.7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 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 (项目负责人) 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 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附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人需带承 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 (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 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 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2022年08月09日因新冠原因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2022年12月08日社会面全面开放, 招投标工作可以正常开展,为避免个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要 求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8.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藏建招【2020】58 号) 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国令第724号) 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投 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8.9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 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0】1号) 文 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0本项 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0】89号〕及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 》 (藏建市管【2020】56号) 的规定要求。 8.11本项目执 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藏建招【2020】58号) 的规定要求,对劳 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8.1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 标活动监管》的通知 (藏建招[2022]171号) 的规定要求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聂荣县聂荣镇神华路13号 
邮 编:853500
联 系 人:扎西
电 话:189 8909 44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拉萨市柳梧新区香格里拉大道雅砻阳关花园3-53号
联 系 人:850000
电 话:陈先生
传 真:15244942960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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