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二次)
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96.3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办公室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902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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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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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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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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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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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29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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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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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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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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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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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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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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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徐姗姗 |
联系电话:0431-85939251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5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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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0773-2140GNJLGCGK2393 1、招标条件 长影集团杜比全景声混录棚声学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电专办字【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2.5 计划工期:2021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12月15日竣工,共92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招标控制价:29637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业绩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9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联系人:徐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93925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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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5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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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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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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