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合永镇冷棚联建项目(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二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以围统筹整合【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404322.14 平方米(606.48亩),新建大棚总面积为 293043.3平方米,其中∶冷棚478个共 292135.12 平方米、分拣棚 2个共908.18平方米。新打水井2眼(深120m)以及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2 09:00至2022-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2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 |
邮编: |
/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于大海 |
联系人: | 王菲菲 |
电话: |
15128619799 |
电话: | 157314681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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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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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gt5560533@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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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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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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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50136698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