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440607-04-01-192793
预算金额24129.0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小姐0757-877326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607-04-01-192793

招标条件

1.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发改云投审[2024]2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项目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第三方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第三方检测

标段(包)名称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第三方检测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7-2024-0005-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24129.01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所有施工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现场检测以及工程原材料试验检验检测等。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横涌村改造项目、卫生服务站、体检中心、云东海城市配建道路项目(城市支路)、映湖路(城市支路)及映达路(城市次干路)建设项目、翠云路(河西路-高丰村)建设项目(城市次干路)、云东海街道城市家具项目、西南所驿岗站10kV南社线荷花园支线电力线路迁改等多个迁改项目、岗北村改造项目、南丰大道人行天桥、石湖洲工业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等多个改造项目。

2.承包方式:□总价,□单价,?其他 固定折率包干

3.招标范围: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第三方检测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列工程相关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检测、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工作,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检测清单。

招标内容

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第三方检测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列工程相关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检测、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工作,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检测清单。

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 72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约定的全部检测工作内容完成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中标人服务期限超过前述检测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092715.66元

投标保证金

4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2.1或2.2资质及认证条件:

2.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及认证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应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取得的资质证书。[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的资质类别按照其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的检测项目。)[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成员的任意一方或双方提供。]

2.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及认证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其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1号)取得的资质证书。[注:①需要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资质证书延期通知。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的检测范围类别按照其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按照其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的检测项目。)[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成员的任意一方或双方提供。]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属于广东省外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  专业  / 

(或以上级)  /   注册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

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检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接过1项    合同金额为 160万元 或以上的 工程类 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是指包含本次检测招标内容的一项或多项的检测业绩)(以 签订合同 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检测服务合同关键页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本招标

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930

15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5

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5

9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1025

9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

5281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1座二层002号

招标人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757-66890237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邮编

5281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招标代理联系人

关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763788

招标代理传真

/

电子邮箱

gdzhijiags@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项目工程编号: A02-440607-2024-0005-01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4.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