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涝区治理2期工程勘察设计( 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金额
48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00万元
招标公司新民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涛024-875888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新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涝区治理2期工程勘察设计( 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4-01-15 16: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涝区治理2期工程勘察设计( 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民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为 新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涝区治理2期工程( 二次公告)( 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新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涝区治理2期工程( 二次公告)( 重新招标 ) | ||
2、招标单位 | 新民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
3、建设地点 | 新民市 | ||
4、工程规模 | 新民市涝区水毁桥涵改造25座;老龙湾二龙湾险工水毁修复1020米;沈新辽排干、长绕排干及老窑河排干渠首清淤10055米及配套桥涵改造;水毁方塘修复1座;大林排干灌排功能改造2公里,排水站进站路堤防及节制闸门改造;沿河排水站维修改造7座;涝区大型支沟清淤疏浚165公里及配套桥涵改造、水毁岸坡护砌. 通过治理改善易涝耕地面积23.2万亩,排水站总装机容量4310kw、总设计流量44.4m³/s。 | ||
5、总投资 | 4800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新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涝区治理2期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公告)(重新招标)共一个标段 | ||
8、招标内容 | 设计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24-02-19--2024-02-26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总:150万元 新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涝区治理2期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15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15000元 | ||
14、是否兼投不兼中项目 | 非交通项目无此项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企业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或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 且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岩土工程乙级 或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无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2.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沈阳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应具备的资格能力;(5)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投标时间 | 确认投标开始时间 | 2024-01-15 08:30:00 | |
确认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2 16:30:00 | ||
2、获取文件要求 | 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1-15 08:3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1-22 16:30:0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5、招标文件售价 | 0元 | ||
6、公告发布媒体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7、保函缴纳地址 | https://syggzyjrpt.lnzb.com/#/?type=%2F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05 09: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新民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
地址 | 新民市民族街32号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刘志强 | 电话 | 024-27621398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 邮编 | 110020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新路支行 | 电话 | 024-87588857 |
账号 | 8112901012300562612 | 联系人 | 张玉涛 |
传真电话 | 024-23931099 | ||
备注 | 本项目工期为计划工期,开完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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