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xjhdhtb-06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
招标联系人石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026198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招标代理室(富源小区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JHDHTB-066
项目名称: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该项目拟采用EOD运作模式,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作为政府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引进社会资本作为该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同时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代表呼图壁县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EOD项目合同。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1.项目周期: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建设期和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报经招标人及政府方批准后进行调整。2.合作期满退出方式: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持续经营产业发展类项目,将生态治理类项目移交至呼图壁县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3.其它:项目合作期内,政府及招标人对项目公司的融资不提供担保,不承担融资责任及义务。在合法的前提下,招标人将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相关支持,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提供2021或2022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较强区域投融资、建设、产业导入和运营管理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8)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环保或水务投资项目业绩。注: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或在建项目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类似业绩的内容、规模。(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招标代理室(富源小区南侧)
方式: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企业提供)、2021或2022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较强区域投资融资、建设、产业导入和运营管理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记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图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分别提供)。注: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2.项目概况: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以呼图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呼图壁县天湖湿地项目等2个子项目为生态治理主线,以呼图壁县智能工厂化陆基养殖示范项目和呼图壁县有机牧草固碳种植加工项目等2个子项目为生态环境治理关联产业项目,通过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关联产业项目“一体化实施”,用关联产业项目的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产业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融合共生。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3.资金来源:中标社会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
地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石女士 1502616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02619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5026198787
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招标代理室(富源小区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JHDHTB-066
项目名称: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该项目拟采用EOD运作模式,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作为政府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引进社会资本作为该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同时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代表呼图壁县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EOD项目合同。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1.项目周期: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建设期和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报经招标人及政府方批准后进行调整。2.合作期满退出方式: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持续经营产业发展类项目,将生态治理类项目移交至呼图壁县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3.其它:项目合作期内,政府及招标人对项目公司的融资不提供担保,不承担融资责任及义务。在合法的前提下,招标人将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相关支持,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提供2021或2022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较强区域投融资、建设、产业导入和运营管理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8)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环保或水务投资项目业绩。注: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或在建项目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类似业绩的内容、规模。(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招标代理室(富源小区南侧)
方式: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企业提供)、2021或2022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较强区域投资融资、建设、产业导入和运营管理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记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图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分别提供)。注: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2.项目概况: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以呼图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呼图壁县天湖湿地项目等2个子项目为生态治理主线,以呼图壁县智能工厂化陆基养殖示范项目和呼图壁县有机牧草固碳种植加工项目等2个子项目为生态环境治理关联产业项目,通过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关联产业项目“一体化实施”,用关联产业项目的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产业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融合共生。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呼图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对呼图壁河(芨芨坝-青年渠首段)东侧约6650亩河滩进行治理平整,种植耐寒耐旱灌木和草种。通过削坡、回填、安全围挡等措施消除项目区域内历史遗留采砂坑(约3213亩)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统筹区域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 |
2 | 呼图壁县天湖湿地项目 | 新建天湖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净化水质和提高微环境质量的生态环境作用,水体容量规模为495万立方米,总占地约655亩(其中人工湿地约165亩),用于拦蓄季节性地表径流(以暴雨降水和春季融雪水为主)和储存净化后矿井水,在灌溉期作为补充水源用于周边退化天然草地改良和牧草种植。 |
3 | 呼图壁县智能工厂化陆基养殖示范项目 | 在修复后CK29号采砂坑区域建设智能工厂化陆基养殖示范项目,总占地约69亩,采用现代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系统和生产模式,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年多批次生产,为当地持续供应优质安全的有机动物蛋白来源,达产后年产水产品预计可达约1000吨。 |
4 | 呼图壁县有机牧草固碳种植加工项目 | 新建灌溉输配水管网及灌溉设施,采用节水型灌溉、科学育种和免耕播种技术种植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对退化天然草场逐步改良后,达产年每年本项目区预计可收获约574吨优质牧草草种和21870吨优质干牧草。 |
3.资金来源:中标社会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
地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石女士 1502616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02619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502619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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