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4691]南沙科创中心芯新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113894.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997.14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沙置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3894.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沙科创中心芯新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开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南沙置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115MA9YCRWH6Q 招标单位签订人:广州南沙置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1400001100708439 中标单位签订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方)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合同金额:113894.542574万元 招标控制价:113997.14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2024-10-28 合同期限:合同总工期暂定34个月(合同范围内以竣工联合验收为准),其中生活配套区工期16个月(暂定综合楼工期6个月、公寓楼工期12个月)。如项目分期建设,则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分期建设计划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取得省级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市级工程优质奖,争创省级工程优质奖或以上工程奖项。 合同主要内容: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范围: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综合管线平面图、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主体、永水永电(含红线外)、幕墙、道路园林绿化、精装修、消防、智能化、红线内外路口、节能、海绵城市、燃气、人防、基坑支护、软基处理、防洪、标识标牌、泛光照明、工业蒸汽、机械车库、软基处理及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专业设计等)、智慧工厂设计、规划报建文件(含套地形图、修改资料费)、技术文件、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含检测、评审、验收)、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活动、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及专题评估、竣工图编制(含可编辑CAD)等设计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范围为准),及整个项目各阶段设计统筹协调。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承包人要统筹考虑投资控制,如设计指标超过设计限额,承包人应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满足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总价,不另行列项支付“总体设计费、工程设计协调费”等。)
2、施工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房屋结构可靠性检测鉴定、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和保护等,高支模检测、防雷检测、白蚁防治、树木迁移及保护(如需要)、外水、外电、燃气、临时用地租借及复垦、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处理纠纷,确保项目不因外部影响)、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施工预算编制、包结算、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最终以发包人确认范围为准)。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进度管理等方面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该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其他内容:3、相关报批、报建: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及红线内外路口开设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管线迁改以及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和报批、树木迁移报批工作。报批、报建过程的出图、套图、修图及图纸复印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支付。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消防、人防、技防系统、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规划、白蚁防治、光纤入户、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等(最终以政府的最新竣工验收要求为准)。
4、本合同产业导入目标:暂定以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金额的2%,即2239.88万元作为承包人为发包人母公司广州南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公司”)及产发公司下属公司产业导入的目标,期限是自产业导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一年内完成,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另行签订协议,最终产业导入目标额以本合同评审的预算金额的 2%进行考核结算。未达到产业导入目标的部分,由承包人以差额补偿方式向发包人现金补足未完成的产业导入目标的差额部分的款项、或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一笔款项中抵扣。
附件: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南沙置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115MA9YCRWH6Q 招标单位签订人:广州南沙置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1400001100708439 中标单位签订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方)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合同金额:113894.542574万元 招标控制价:113997.14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2024-10-28 合同期限:合同总工期暂定34个月(合同范围内以竣工联合验收为准),其中生活配套区工期16个月(暂定综合楼工期6个月、公寓楼工期12个月)。如项目分期建设,则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分期建设计划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取得省级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市级工程优质奖,争创省级工程优质奖或以上工程奖项。 合同主要内容: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范围: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综合管线平面图、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主体、永水永电(含红线外)、幕墙、道路园林绿化、精装修、消防、智能化、红线内外路口、节能、海绵城市、燃气、人防、基坑支护、软基处理、防洪、标识标牌、泛光照明、工业蒸汽、机械车库、软基处理及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专业设计等)、智慧工厂设计、规划报建文件(含套地形图、修改资料费)、技术文件、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含检测、评审、验收)、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活动、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及专题评估、竣工图编制(含可编辑CAD)等设计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范围为准),及整个项目各阶段设计统筹协调。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承包人要统筹考虑投资控制,如设计指标超过设计限额,承包人应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满足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总价,不另行列项支付“总体设计费、工程设计协调费”等。)
2、施工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房屋结构可靠性检测鉴定、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和保护等,高支模检测、防雷检测、白蚁防治、树木迁移及保护(如需要)、外水、外电、燃气、临时用地租借及复垦、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处理纠纷,确保项目不因外部影响)、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施工预算编制、包结算、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最终以发包人确认范围为准)。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进度管理等方面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该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其他内容:3、相关报批、报建: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及红线内外路口开设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管线迁改以及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和报批、树木迁移报批工作。报批、报建过程的出图、套图、修图及图纸复印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支付。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消防、人防、技防系统、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规划、白蚁防治、光纤入户、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等(最终以政府的最新竣工验收要求为准)。
4、本合同产业导入目标:暂定以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金额的2%,即2239.88万元作为承包人为发包人母公司广州南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公司”)及产发公司下属公司产业导入的目标,期限是自产业导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一年内完成,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另行签订协议,最终产业导入目标额以本合同评审的预算金额的 2%进行考核结算。未达到产业导入目标的部分,由承包人以差额补偿方式向发包人现金补足未完成的产业导入目标的差额部分的款项、或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一笔款项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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