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5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42408150001
预算金额51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百配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磊0518-833321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1163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0]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408150001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4240815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设计项目 | ||||||||||||||||||||||||||||||||||||||||||||||||||||||||||||||||||||||||||||||||||||||||||||||||||||||
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江苏百配科技有限公司的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已经由灌南数据备〔2024〕1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二期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佛山路东侧,珠海路北侧;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2亩,总建筑面积约153715.00平方米,包含一栋展销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4700.00平方米)、一栋快递分拣中心、2栋冷库、4栋常温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智能化、装修、附属等。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工作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市政接驳道路(配套行道树)、场地铺装、给排水(雨污管网接驳设计)、供配电、智能化等衔接设施设计。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表、物料表、门窗表)、对应设计阶段的主管部门意见征询、报批报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2.4、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审查机构审核。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10.0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内)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有效期内);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有效期内);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七、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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