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徐圩新区产业项目节能咨询技术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成交公告
金额
15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700-yjzx-c2024-0008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琳0518-8210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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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YJZX-C2024-000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徐圩新区产业项目节能咨询技术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京市节能评审中心有限公司91320100797103065G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1701室87(均分制)420000元

采购包2
此采购包已作废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京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91320191MA1W0RW3X1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总部8栋1单元77.33(均分制)384000元

采购包4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91320000MA21HBNP59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88.33(均分制)400000元

采购包5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1320706MA1N1WXW4W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6室78(均分制)320600元

采购包6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省苏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91320000704042751M南京市三牌楼大街经典家园1号86.52(均分制)315000元

采购包7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联平安全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91320104768160239P连云港市高新区晨光路2号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南科技楼五楼北侧49.25(均分制)285000元

采购包8
此采购包已作废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1.名称:2024年徐圩新区产业项目节能咨询技术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服务范围:为深入贯彻《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条例》,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拟启动2024年徐圩新区节能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节能降碳诊断、节能评审、节能后评价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每个采购包最终按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3.服务要求:
(1)各供应商应应独立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实施;
(2)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原则上节能评审项目接受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报告编制机构对节能报告文件作补充说明、修改完善所占用时间不计入)完成评审工作,出具并提交节能评审意见,并对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做好相关统计分析工作;原则上节能降碳诊断及节能后评价项目,接受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并报送采购人进行审查;
(3)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做好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4.服务时间:365日历日。
5.服务标准:合格,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芳、杨超、刘娟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每个采购包最终成交的供应商分别支付,按照其所成交采购包的成交总价作为取费基数,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30%计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合计金额4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
单位名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8-82256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518-82106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琳
电话:0518-821066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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