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ZZCZB2022-007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试点工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综合单价:10000(元) | 北京中向利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24号22层2208、2209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试点工作采购项目 | 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试点工作采购项目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竹鸿,周倩斐,朱伟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6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7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龙游县幸福路1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7024403
质疑联系人: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7024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广和大厦商务楼五楼5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良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014758
质疑联系人:蒋林敏
质疑联系方式:18757037622/0570-70182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传 真:/
联系人 :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