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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建安集团七处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LNG和500万Nm3氢能源项目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因项目生产施工需要,就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LNG和500万Nm3氢能源项目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 实施 公开询价 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分包商参加本项目竞价。
1.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志家庄村(灵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产业园区)。
2.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中煤建安集团七处承揽的灵石中煤化工土方平整项目的劳务分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除去高架火炬土石方量以外)土石方的挖取、装车、运输、排弃、场地平整,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5米宽临时道路以及边坡土石方的挖取、装车、运输、排弃、刷坡(按照施工时设计文件的坡率确定:大致范围西侧区域1:0.4、岩石区1:0.3、其余区域1:1)、马道平台(按照施工时设计文件确定)、工作面修整,地表建筑物、附属物、墓冢、林木、农作物以及植被灌木的清理,临时排水沟开挖,防灭火,雨季排水抽水,应急救援等作业,油料的运输、加注,弃土区和回填区的碾压,作业区域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道路清扫、修整养护、车辆冲洗、裸土覆盖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土石方作业的措施费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引起的当地各政府部门处罚由报价人承担等,土石料的弃土场地自行协调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等。根据进度需要,承包方有权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3.分包方式:劳务分包。本土方工程机械设备及机械用燃油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不提供大临设施,厨房、人员临时住房等,由分包方自行租赁房屋。施工中分包单位作业人员须统一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4.工期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遵照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乙方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及雨季酷暑情况下施工能力,必要时满足业主24小时作业要求,并确保按甲方工期完工。
5.报价方式:
5.1本工程报价采用 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 报价法。所报单价应包含为完成施工范围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涉及的所有人工费、措施费(包括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及季节性施工费等)、施工期间施工交叉配合费、人员进出场费、食宿费、疫情防控费、体检费、成品保护措施费、弃土场地协调费、分包人管理费、利润、规费、相关要求的保险费等。 3%增值税单独计算。
固定单价包含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宿费用竞价方承担;
(2)为实现工程达标及为满足使用国家、行业、业主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等而发生的各类费用;
(3)竞价方应承担的保险费用;
(4)竞价方应按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技术检验、试验和检查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5)为满足正常施工和生活而进行施工临时道路、场地平整铺垫等措施费用;
(6)本标段施工区域文明施工要求发生的费用;
(7)成品保护费用以及工程完工后竞价方对已完工工程最终移交业主之前的维护消缺所发生的费用;
(8)竞价方与厂内相关单位的交叉作业、配合等费用支出;
(9)本标段施工过程的各项自检及配合采购人或上级的各项检查费用;为业主及监理等单位考察、驻场建造等提供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10)本标段防范一般性自然灾害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根据工程进度或采购人指令在雨季施工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及相关费用;
(11)除合同规定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赶工费、施工中一般的设计变更等发生的费用;
(12)停窝工费用、赶工费用;
(13)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噪声、粉尘、杨尘、废弃物及油污废水等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及政府部门行政收费、罚款;
(14)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
5.2报价可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竞争实力确定。
5.3报价应包含为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并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风险费用。
6.付款条件: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根据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报告的审核确认按期(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当期(月)已完进度的 7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5 %;发包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完(如发包人接受上级单位审计或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单位审计或发包人接受国家委托工程造价单位审计的,为审计完)付至分包人最终结算价的95 %;余款(工程价款的2%)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自分包工程完工、分包人提交无拖欠劳务工工资承诺书且所有劳务人员退场后一个月内,且无工程款纠纷后无息支付;余款(工程价款的3%)为质量保修金,自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包决算审核批准之日满壹年后无保修事项发生时,一次性无息支付。
工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价款的支付以分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如分包人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承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分包人承诺接受的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均可。
7.分包商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竞价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资质;
(3)具有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为一般纳税人。
(5)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且须提供单位主要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及参与投标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8.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分包工程其他分包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其他分包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且被列入中煤集团公司黑名单或停用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10.凡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请与采购联系人致电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为 2023年5月29日至 2023年5月31日。
1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下午4:00
12.开标地点: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处会议室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街85号中煤七处
采购联系人:王彦峰,电话:13703501925;张娜,电话:15110378809
项目联系人:王栋,电话:15235079312;邮箱:7cfbcg@chinacoal.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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