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青国023-631101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0
公告正文

重庆市地质矿产检测及节能环保研发中心施工图设计

发布时间:2021-12-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市地质矿产检测及节能环保研发中心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地质矿产检测及节能环保研发中心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2020-500112-74-03-1229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H标准分区H18-2号地块。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8115平方米。用于办公及职工食堂、企业文化展厅、多功能会议室、档案室、公共区域等功能性用途;地下车库包含1、2号楼及平台绿化下方面积范围,建筑面积共计15828.59平方米,共有310个地下车位;另有地上车位10个。

2.3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地质矿产检测及节能环保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具体内容:

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出的现有的初步设计(未含装饰、景观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限价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不含室内精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基础工程、环境道路、永久围墙工程、场地竖向设计等)、本工程相关高边坡支挡、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岩土勘察和支护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供配电及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电梯工程等)、节能与绿建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生化池工程、防雷、地基处理、防护工程、环境治理、道路标线、灯饰、室外给水、排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等综合管网工程及室外管线的外接等设计内容。以及室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特征描述,同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及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按甲方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4工期要求:第一阶段设计任务要求90日历天完成。按现有的初步设计完成除装饰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并形成满足施工招标的设计成果。第一阶段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建筑、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永久围墙工程、场地竖向设计、本工程相关高边坡支挡、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支护工程、安装工程(含供配电及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电梯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海绵城市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生化池工程、防雷、地基处理、防护工程、室外给水、排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等综合管网工程及室外管线的外接等所有设计内容);

第二阶段设计任务要求60日历天完成。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不含室内精装修工程)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工作以及其余可能需要的设计工作。并形成满足施工招标的设计成果。

其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开展。工程设计最终服务期以满足招标人总体工作计划要求为前提,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设计业绩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若同时设置了项目金额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不低于2.8万㎡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12-22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12-24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1-1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
联系人:
喻老师
联系人:
杨青国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023-63110165联系电话:18983844362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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