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项目名称:龙港市2023年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及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标项一
标的名称: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及消杀服务采购项目(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5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龙港市东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标项二
标的名称:龙港市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除四害药械及消杀服务采购项目(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龙港市西部区域除四害药械采购及消杀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99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龙港市2023年重点单位及公共区域的除四害药械及消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标单位为洁洁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501590元,温州青松有害生物防治事业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218470元。
鉴于两家服务公司在过往服务期间均展现出卓越绩效与高度满意度,且鉴于下一年度项目招标资金尚未明确,为确保龙港市四害消杀服务工作的连续性,经与两家公司协商并参考往年同期费用后,决定续签合同,服务期限延长至2025年2月12日,其中洁洁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金额为165,000元,温州青松有害生物防治事业有限公司为134,000元,总计299,000元,续签期间合同服务条款维持不变。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洁洁城市管理有限公司;标项二:温州青松有害生物防治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标项一:杭州市上城区九福路191号1幢5层;标项二: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翔工业区大地路1号第四栋4楼5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911822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百一仓储2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68081810
传 真:/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