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二次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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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1308002022015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泉市台头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刘丽平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硕方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华0314-6201585
中标公司平泉市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二次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10-11 |
一、项目编号: ZC130800202201513 二、项目名称: 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艳军、张军(采购人代表)、纪晓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5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平泉市台头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 平泉市境内 联系方式: 刘丽平 0314-6036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承德硕方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兴平街1幢5号9号 联系方式 : 张建华 0314-6201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华 电话: 0314-6201585 十、附件 |
发布时间: 2022-10-11 地域: 平泉市境内 采购人: 平泉市台头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平泉市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项目二次 | null | 605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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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平泉市台头山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
的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项目二次(项目代码:2208-130881-89-01-109478)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项目二次(项目代码:2208-130881-89-01-109478)
(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2、承建(承接)企业为平泉市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54人,营业收入为323.67万元,资产总额为213.0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温假,将依去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平泉市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10月09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声明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中小微企业。
代理机构:承德硕方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平泉市台头山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ZC130800202201513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代码:2208-130881-89-01-109478)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项目二次
采购人地址:平泉市台头山镇采购人名称:平泉市台头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项目二次(项目代码:2208-130881-89-01-109478)1、采购条件第一篇、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二O二二年九月
2.1采购金额、最高限价: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建华/0314-6201585、1383144886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平泉市府佑家园12号底商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硕方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丽平/0314-6036081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4简要技术要求:合格(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3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2.3项目实施地点:平泉市台头山镇台头山社区2.2采购内容:广场地面硬化、砌筑挡墙、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大写:陆拾万零伍仟陆佰贰拾叁元叁角叁分;小写:(605623.33元),其中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所产生的费用,请各位供应商谨慎报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信用中国”网查询,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加盖公章);3.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3.3、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4.2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或河北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下载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4.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6日8时至2022年9月30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承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保证金4.3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已经加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于2020年3月20日起启用以下全新网站域名(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旧网站地址作废不再使用。北京CA:15028921277400-618-3337中网威信CA:0311-85691619山西CA:400-653-0200河北CA:18932853700400-707-3355
7.发布公告的媒介6.2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响应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开标地点:网上开标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时10分)6.响应文件的递交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地址:平泉市台头山镇名称:平泉市台头山镇人民政府8.1.采购人信息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2公告期限: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条的明确规定: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7.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示:备注: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无需投标供应商到场,无需提供原件,以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但必须确保评标结束前保持登录投标系统并进入“开标会”-“开标室”页面,能及时收到评委的提问的指令。2、请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开标期间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4、投标供应商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请在开标规定时限内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地视为放弃投标。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软件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联系方式:张建华/0314-6201585、13831448866地址:平泉市平泉镇府佑家园12号楼S-5号底商名称:承德硕方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刘丽平/0314-6036081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第二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台头山镇群众休闲文化广场项目二次(项目代码:2208-130881-89-01-109478) |
2 | 项目地点 | 平泉市台头山镇台头山社区 |
3 | 磋商范围 | 广场地面硬化、砌筑挡墙、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4 | 工 期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4、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信用中国”网查询,并附于响应文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9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磋商响应截止之日算起) |
10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11 | 最高限价(元) | 大写:陆拾万零伍仟陆佰贰拾叁元叁角叁分;小写:(605623.33元)其中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所产生的的费用,请各位供应商谨慎报价。 |
12 | 响应文件份数 |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电子版须上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备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无需再提供。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二份(一正一副)。 |
13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址: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以上传的电子版为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响应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14 | 解密截止时间 | 本项目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加密。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请在开标规定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地视为放弃投标。 |
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16 | 竞争性磋商办和标准 | 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 |
17 |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 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8 | 成交结果公告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
19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丽平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6036081 |
2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建华电 话:0314-6201585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1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4、踏勘现场3、供应商不得转让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2、如有必要,采购单位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供应商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6.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1采购人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竞争性磋商文件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是法人代表签字处,必须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资质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工程量清单每页加盖电子公章和法人章;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3相关的法律法规。7.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7.1采购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
如遇到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系统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9618998。9.2“响应文件”的技术支持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J)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完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9.1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9、响应文件的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11、磋商报价10.2除项目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9.3.迟交的“响应文件”
11.2.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按废标处理。11.2.1磋商最高限价(拦标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数额。11.2最高限价(拦标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响应报价由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和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11.1报价依据:本工程采用采购需求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采购需求填报单价和合价。
14、保证金1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需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3.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次磋商项目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磋商响应货币
15.1.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得(此招标文件不适用);15.1.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此招标文件不适用);15.1磋商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5、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四)磋商、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5.2.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串通磋商、响应文件雷同、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加磋商的;15.2.4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15.2.3法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签字或盖章的;15.2.2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的;15.2.1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内容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5.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步评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5.2.11拒绝接受磋商小组对磋商报价算术性修正的;15.2.10未按磋商小组会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5.2.9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或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5.2.8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15.2.7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15.2.6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价的;
16.3.1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6.3磋商程序:16.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启,并退回给供应商;16.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16、开启15.2.12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其他行为的。
17.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17.1磋商小组17、磋商小组与磋商16.5采购人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6.4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磋商时都将当众予以宣读。16.3.2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7.2.1.1开启后,将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7.2.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17.2磋商17.1.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7.1.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7.1.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7.2.2.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7.2.2.1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7.2.2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7.2.1.3如果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17.2.1.2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7.2.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7.2.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7.2.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2.4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7.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7.2.2.3采购需求报价表与磋商函总价不一致时,以磋商函为准。
19、响应文件的澄清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8、磋商过程的保密17.2.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7.2.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0.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汇总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9.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成交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成交通知书本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18项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合同授予标准(六)合同的授予20.4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和标准(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
28.1政策规定28、其他2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成交价格、竞争性磋商范围、工期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3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执行。28.2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应含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8.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的扣除比例为:5%,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同类产品如为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文件中提供节能、环保证书复印件或附从以上网址下载的相关信息,并在其相应产品下划黑线。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的优先采购范围实施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公告媒体。28.1.1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要求并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说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证明材料28.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项目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甲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第三篇合同主要条款
工期:。三、合同工期承包范围:二、项目承包范围项目内容:项目地点: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小写):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元(人民币)五、合同价款项目质量标准:。四、质量标准
(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3)合同条款(2)成交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工程范围内,供应商参磋商前需精确测算,工程报价为全包价,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不追加。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七、承包人承诺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6)项目报价书
3)负责项目建设报批,与当地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2)落实建设资金。1)保证本工程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发包人工作:1、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九、合同条款
2)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1)对发包方所拨付的材料款,必须用于该项目,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安装工期及质量。承包人工作:6)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代表有责任也有权利对材料设备的质量及安装质量、工期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5)按时审阅承包方提交的各种报告和报检。4)组织与该工程相关的工作例会。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1)合同价款及调整2、合同价款与支付5)在项目安装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发包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负责培训发包方的操作人员,并做相关记录。3)保证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后5天内,拆除工程施工临时设备,并将现场清理打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项目变更以签订合同为准3)项目款支付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按实调整其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项目变更及不可抗力外的其他风险。
2)索赔: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施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因其违约导致承包方增加的经济支出),且相应顺延工期。1)违约:4、违约、索赔和争议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中标价。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5、其他不可抗力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争议由承包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未进场材料的万分之五计算。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应向承包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同时工期相应顺延。
地址:地址:(签名盖公章)(签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发包人:承包人: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方四份,承包方二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生效。十、合同生效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编:邮编:
(项目名称)第五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二、图纸(另附)一、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四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人:(公章)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保证金证明资料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磋商响应报价汇总表三、磋商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没有给定的格式可由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响应文件应添加页码。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八、施工组织设计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注:1、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采购单位全称):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性别:年龄: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编号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注:附代理人身份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联系电话:
致:(采购人名称)三、磋商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后90日历天内有效。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日历天内完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3.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电子文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文件,包括澄清、更正、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四、磋商响应报价汇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元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总价 (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
工 期 | |
质量标准 | |
备 注 | |
盖 章 | 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资料、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六、磋商保证金证明资料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四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工程量清单相关表格格式填写(除封皮外)。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四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注:后附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后附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年月日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本声明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中小微企业。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2: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附件3:日期:年月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我单位自愿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并承诺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所提供证件均为我公司自有,不存在出借、租借、挂靠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若我单位违反规定,一经查实,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致:(采购人)承诺书附件4:(非监狱企业,本页内容无需填写,无需盖章,直接打印后胶装在响应文件中即可。本页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证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八、施工组织设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单位(盖章):注:本格式投标单位必须响应,若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用 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九、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1、表后应附项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见附件2);备注:附件1:项目经理简历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1、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承担本次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各类人员,应包括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其他岗位人员等。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注册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参加过的同类工程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采购人名称):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2、同类工程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竞争性磋商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第六篇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承诺
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和汇总;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汇总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2、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一、磋商办法及成交原则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为100分。
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审查标准见《初步试评审表》(附表2)。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要求,首先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1、资格性审查二、磋商程序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规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磋商
②不记名打分为无效打分。①评审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3)评分规则:(2)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见本章第3节)。(1)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综合评分
(1)最后报价(30分)5、评分标准④最后报价评分和对评委打分计算平均数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b.一个记分项目内有2个及其以上记分。a.打分超出规定的记分范围。③有下列之一者为无效分,该项分为零分: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最后报价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得标准分,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
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3、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2、经磋商小组评审,明显偏离市场价的最后报价按废标处理。1、有效最后报价:通过磋商小组初步评审、磋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且最后报价范围为低于最高限价(含)的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说明: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 计算公式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5% | 评标价=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5% |
(2)综合技术评审(70分)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报价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③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分 | 评议标准 | 评分标准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 | 10分 | 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合理,满足施工要求。 | 5.1分-10.0分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 | 10分 | 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较合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0.1分-5.0分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 | 10分 | 不合理或缺少本项。 | 0分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 | 12分 | 施工方法完善合理,技术措施科学可行。 | 6.1分-12.0分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 | 12分 | 施工方法较为完善合理,技术措施较为科学可行 | 0.1分-6.0分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 | 12分 | 不合理或缺少本项 | 0分 |
3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0分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细致、措施具体。 | 5.1分-10.0分 |
3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0分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 | 0.1分-5.0分 |
3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0分 | 不合理或缺项 | 0分 |
4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 10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应急救援、措施完善合理有针对性完善 | 5.1分-10.0分 |
4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 10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应急救援、措施较为完善基本合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应急救援、措施完善合理 | 0.1分-5.0分 |
4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 10分 | 不合理或缺项 | 0分 |
5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进度计划详细合理、保障措施明确、符合工期要求 | 5.1分-10.0分 |
5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进度计划较为合理、保障措施相对明确、基本符合工期要求 | 0.1分-5.0分 |
5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不合理或缺项 | 0分 |
6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6分 | 配备齐全、素质资历高 | 3.1分-6.0分 |
6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6分 | 配备情况一般、素质平平 | 0.1分-3.0分 |
6 |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 6分 | 不满足要求或缺项 | 0分 |
7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 | 6分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完善明确有针对性且满足施工要求 | 3.1分-6.0分 |
7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 | 6分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明确一般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0.1分-3.0分 |
7 |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 | 6分 | 不合理或缺项 | 0分 |
8 | 施工节能降耗及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效果 | 6分 | 科学、可靠、可行 | 3.1分-6.0分 |
8 | 施工节能降耗及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效果 | 6分 | 较为科学、可靠、可行 | 0.1分-3.0分 |
8 | 施工节能降耗及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效果 | 6分 | 不合理或缺项 | 0分 |
二、以上证件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未附原件扫描件按无效处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遇换证、年检或丢失等情况需要提供发证管理部门证明原件。附表2符合性评审表一、以上《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必须完全满足,对于不能完全满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备注:附表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 | 原件扫描件 |
2 | 资质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 | 原件扫描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 | 原件扫描件 |
4 | 项目经理 | 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5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符合要求 | 原件扫描件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须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7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 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信用中国”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 |
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评审内容 | 是否合格 | |
初步评审 | 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按规定、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 |
初步评审 | 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初步评审 |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的; | |
初步评审 | 供应商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未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 |
初步评审 |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 |
初步评审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初步评审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初步评审 | 响应报价未低于成本或者未超出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 |
初步评审 | 工程质量、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 |
初步评审 | 响应文件格式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 | |
初步评审 | 未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
初步评审 |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 |
初步评审 | 供应商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指:当响应文件有计算的错误时,按以下规定进行算术性校核: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
初步评审 | 未发现符合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
初步评审 | 未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 |
结论 |
3、第二轮报价在平台系统上填报,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平台,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轮报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报价是中标的一个因素,但报价不一定取得综合评审的最高分值,也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备注:1、以上有一项不通过得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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