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招标人:广州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一、 《招标文件》提示
(一)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采购供应商提起异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异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异议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异议函,异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异议,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异议函的格式提交。
(三) 本文件所指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四) 本文件所描述的时间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指北京时间;本文件所描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指人民币。
(五)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六) 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二、 投标文件编制提示
(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参考《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节第三点“投标文件编制”。
(二)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三)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本文件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字、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字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当事人签署。
(四)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相关证件、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或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书或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 投标提示
(一)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投标地点。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二) 如《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
(三)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本特别提示的描述与《招标文件》正文各部分的描述不一致时,以正文描述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6
一、 项目基本情况............................................................................................................. 6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
三、 获取招标文件............................................................................................................. 8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
五、 公告期限.................................................................................................................... 8
六、 其他补充事宜............................................................................................................. 8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0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12
一、 有关说明.................................................................................................................. 12
二、 总体要求.................................................................................................................. 12
三、 项目要求.................................................................................................................. 12
四、 报价要求.................................................................................................................. 25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7
一、 说明:...................................................................................................................... 27
二、 评审方法.................................................................................................................. 27
三、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 27
四、 评审标准.................................................................................................................. 29
(一)分值分布.................................................................................................................... 29
(二)技术评审标准............................................................................................................. 29
(三)商务评审标准............................................................................................................. 31
(四)价格评审.................................................................................................................... 32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34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37
一、 总则......................................................................................................................... 37
二、 《招标文件》........................................................................................................... 39
三、 投标文件编制........................................................................................................... 41
四、 投标文件递交........................................................................................................... 43
五、 开标与评标............................................................................................................... 47
六、 确定中标人、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51
七、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 52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52
九、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3
十、 异议与投诉............................................................................................................... 53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5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下文《平台操作流程指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2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招标需求:
1. 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三楼餐厅,二楼设置食堂美食城形式餐厅(面积2639平方米),三楼设置教职工接待餐厅(面积2299平方米)进行合作运营管理,为广州大学师生提供服务性饮食服务。
2.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三楼餐厅中标人投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金额不低于265万元。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三个月(含三个月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须有2015年以来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不少于四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作期限不少于四年,且合同须体现经营面积,如不体现的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说明并加盖甲方公章)、该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提供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①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评标委员会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 获取招标文件
(一) 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室。
(三)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 售价(元):人民币:500元/份。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22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报名方式
请在发售时间内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下文《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罗先生,020-87374065-3011,邮箱 guangzhou@biddingcitic.com。
(二) 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注意:本登记表除提供复印件以外同时还需要EXCEL电子版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 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1. 特别告知: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供应商,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并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 平台注册: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3. 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立即投标”。
4. 上传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5. 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以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 其他说明
1.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 报名供应商必须于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向我公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标书款售后不退。
(五) 现场踏勘
(1) 踏勘时间:所有投标人集中在2022年7月11日下午14:00进行现场踏勘,踏勘人员须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按学校来访系统要求申报相关信息,由采购方统一办理进校手续。
(2) 踏勘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投标人在规定的踏勘时间自行到达菊苑食堂集中踏勘。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老师,电话:13928918629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州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二)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020-87374065-3005
(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87374065-3005
邮箱:guangzhou@biddingcitic.com
招标人:广州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日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一、 有关说明
(一) 投标人须对项目为单位的标的进行整体投标,须实质性全部响应所投项目的招标需求,任何只对以项目为单位的招标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实质性条款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二、 总体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食堂更新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施工计划、初步装修设计效果图、设备清单、附属材料等。
2、投标人需提供经营管理方案,包括工作流程安排、岗位职责、整体方案、人员配置及技术水平等。
3、投标人需提供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方案,符合《广东省高校餐饮“智慧化6T”现场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要求。
4、投标人需根据对菊苑的踏勘情况提供初步装修设计效果图,二楼需提供符合A级食堂后厨流程的布局设计图。
三、 项目要求
(一)基础设施及资产管理
1.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三楼餐厅,二楼设置食堂美食城形式餐厅(面积2639平方米),三楼设置学术会议服务餐厅(面积2299平方米)进行合作运营管理,为广州大学师生提供服务性饮食服务。
2. 设备设施概况:二楼三楼食堂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需按行业规范及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已陈旧老化,需重新建设;厨具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燃料管道天然气;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二楼已配有校园卡收费系统,三楼校园卡收费系统由招标人统一配备。
3.中标人对二楼的整体规划应以建设高校人文餐饮食堂为目标,体现健康饮食理念,引入智慧餐饮技术,突出服务大学生的特点,将原食堂改造成为可供休闲、餐叙、阅读、学习交流、社团活动、党建思政教育的多元化、多功能的智慧型校园文化交流餐厅。
4. ★ 除招标食堂提供的原有设备外,中标人须承诺投资不少于265万元(含)的食堂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金,按照无水化厨房标准、食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A级、《广东省高校餐饮“智慧化6T”现场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的硬件标准要求及实际经营项目的要求进行原厂全新设备及基础设施的补充和完善(低值易耗品及开业一次性投入的必需品费用不得列入投资额)。结算时须提供投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新购置设备的发票、银行支付流水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二楼需于合作一年内(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通过“A级食堂”评审。如未能于合作一年内通过“A级食堂”评审,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 投标人必须通过现场考察后出具整个项目进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并出具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备明细预算书(作为中标后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投标人需提供初步装修设计效果图和符合A级食堂后厨流程的布局设计图。
6.中标人的深度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及相关方案必须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并经过招标人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方可实施(以上资料须及时交招标人保存备案)。项目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通过招标人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7.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完成装修工作,接受学校委托的施工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的消防设备设施(但可在原有设备设施基础上增加、更新消防设备设施);如损坏或需拆卸重新安装招标人既已配置的燃气报警器系统、视频监控等,乙方必须更新复位并通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装修工作必须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
8. 中标人投资的可移动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投资前必须经过双方共同确认备案。
9.投标人需要作出全额出资的承诺报价。投标人的全额出资的承诺报价应包括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电梯、可移动家具、厨房加工设备、外购设备、排油烟系统、空调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和免费整改,招标人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10.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中标人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全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将监理过程资料一套移交给招标人,监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11.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全额出资投资额进行专项审计并将报告移交给招标人和中标人,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二)运营服务要求:
1.二楼:采取分档口模式,主要推出:自选快餐、水煮江湖(酸辣为主)、南方面食、西北面食、特色西餐、卤水烧腊、蒸饭、香锅、小吃点心、网红甄选(根据大众点评定期更新)等,同时定期评估营业情况,对运营状况一般的档口进行调整出新。
2.三楼:大厅经营平价自选火锅或特色套餐,包房经营湘粤菜融合商务小炒,每月定期研发推出新菜式,解决接待和围餐需求。采取现点现做,摒弃大锅菜的做法,精细加工,结合学校师生的实际情况,达成平价消费的酒店式用餐体验。
3. 运营出现亏损责任承担:当出现运营亏损时,如属物价上涨原因,则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的规定,利用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中标人进行补贴。如因运营管理原因,则由中标人承担。
4.学校参与运营内容:学校主要以负责原材料招标采购、入仓、日常管理监督、核定菜品价格、参与菜品研发等形式参与运营。
5.中标人须自觉遵守广州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法经营,树立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权益,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6. ★鉴于此项目特殊性,二楼所有美食城运营品种美食档、三楼餐厅以中标人自营形式出现,不允许有对外承包或引进其他品牌经营的形式出现,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人的经营权。
7. ★中标人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水电维修技术人员1名及厨点师、服务员若干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相应职称证书,其中必须有两人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在项目正式运行时必须提交健康证和消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8.二楼设计定位为食堂,不得在食堂内设置售卖非食品销售场所和学生食堂禁止销售的食品,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学校的服务定位和经营要求经营。
(三)运营标准和约束条件:
运营标准:
1.二楼运营标准:
所有菜品的价格必须比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低10%以上,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所售食品价格必须报学校饮食管理部门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
2.三楼运营标准:
(1)中标人对三楼的整体规划应以学校学术会议、工作餐为主、兼顾师生聚餐需要,按照会议和政府工作餐标准,以粤菜为主、其它菜系为辅,设计菜品,根据用餐人数设计各类会务团餐、自助餐,形成接待餐菜品体系。
(2)所有菜品的价格必须比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低10%以上,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所售食品价格必须报学校饮食管理部门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
约束条件:
1. 在中标人收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30万元的食堂履约保证金。
2. ★中标人的所有经营项目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书面报招标人批准同意后方可经营。对于招标人认为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项目,招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随时关停。(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菊苑二楼、三楼所有的运营收入由招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开具票据结算管理服务费。
4. 中标人所用食材均应通过学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统一采购,鉴于美食城和三楼运营模式的特殊性,学校可单独为本项目招标供货商,食材购买费用由学校统一向供应商支付。在结算中标人应得管理服务费时,由学校在经营收入直接作相应扣除。中标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其他渠道来源的任何食材。
★5. 在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中标人正式开业日起,由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为中标人运营的餐厅购买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前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后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同期内,每年购买一次;购买保险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的经营收入项目中直接扣除。
保险发票的抬头单位为招标人。
★6.中标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一个由其与招标人进行共管的账户。双方应当另行与该银行签署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监管协议,并载明:该账户项下的资金须专款专用;中标人在支付每一笔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项前,须将相关付款凭据资料(装修合同及(电子)发票、购货(电子)发票以及其它相关的支付资料等)提交招标人后勤服务处进行审核;在招标人后勤服务处签署同意支付之意见(并加盖广州大学后勤服务处分管领导印鉴)后,由招标人持之方可向银行请求支付相应的款项;银行经审核后,据实付款。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不足以支付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向该共管账户补足;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验收完成后,招标人后勤服务书面通知银行解除共管关系,账户和账户内的资金,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7.按上述流程从上述共管账户内支出资金,视为招标人核定的中标人投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总额。
8.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中标人将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全部原始发票复印一套(加盖中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交招标人备案。发票抬头(付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
9.中标人必须按照学校的管理要求,对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
10.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并无条件接受各方监督,若有任何违规行为发生,学校有权将其行为公示,督促其限时整改,同时中标人还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管理服务费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补偿款:
1.二楼餐厅。在第一年至第三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二楼餐厅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回馈师生活动费”后,所剩下余额,属于招标人应当支付给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中标人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2.三楼餐厅:从第一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开始,年营业额在350万元内的部分,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等费用后,所剩下余额,属于招标人应当支付给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中标人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五)结余提取:
根据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规定,招标人按照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结余;提取的全部结余归招标人所有,用于食堂以丰补欠、自我调节、抵御风险、平抑物价。同时,为了鼓励乙方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营业额,对于超额部分,则减少相应的提取比例。具体的结余提取办法如下:
1.二楼餐厅:从第四年开始,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保险费、“回馈师生活动费”后,年营业额600万元以内的部分,招标人按营业额5%提取结余;超过600万元营业额的,对超额部分按4%提取结余。结余逐月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收取。(每个年度前11个月先按每月营业额5%提取,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根据全年营业情况核算后,多退少补)。
2.三楼餐厅:年营业额在350万内的,招标人不提取结余;年营业额超过350万后,超过部分按营业额5%收取结余,结余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经营收入中直接收取。
3.关于水、电、煤气、垃圾处理费、“回馈师生活动费”:
(1)中标人按照其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照供水、供电部门、煤气公司对招标人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人交纳水、电、煤气费。费用由招标人在其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2中标人每月向招标人缴交500元的垃圾处理费。每年按10个月缴交。该费用在每月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3) 中标人须参加招标人举行的“回馈师生活动”,具体包括:①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②教师节;③毕业生祝福套餐。每次“回馈师生活动”均由招标人统筹;中标人承担每次活动费用2000元。该活动费用由招标人在当月或次月从中标人管理的食堂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4、结算办法:
每月15日,核算中标人上月应向招标人支付的费用总额(含结余),并从上月营业收入中扣除出,余额在中标人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后,由招标人结算并划至中标人账户(账户信息见合同尾页)。一般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半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合同到期前2个月不按月清账,合同到期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完成交接后一个月内清账。
5.餐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与社保福利、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保险、办公、交通、通讯、纠纷处理、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相关管理要求
1. 中标人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颁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以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2.中标人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食品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操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成本核算、绩效考核和各类应急预案等制度。中标人须引入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日常现场管理必须实施相应体系标准。
3. 中标人应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规范管理,确保食品的清洗、加工、制作、消毒、储存、留样、销售等环节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所有食品必须现场制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对外承接加工配餐业务,不得将校外加工的食品配送到校内售卖,所有食品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
4.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电路、燃气管道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液化气瓶、煤球等产生有毒气体排放的燃料,不得在食堂周围和其他场所擅自搭建,并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工作;凡由于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一切不良后果、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5. 配合招标人每月对食堂进行除四害专业消杀工作,并根据要求按实际情况加强四害的防范。
6. 食堂潲水、废弃油脂、废料、纸皮等严格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运出,或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及时清洁保证校园环境卫生。其他生活垃圾必须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存放地。
7. 食堂污水排放(如洗涮用水、含磷洗洁精的使用等)、废气排放(如油烟排放)、产生的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定。
8. 为保护校园环境,严格按照国家限塑令有关要求执行塑料袋有偿供应,尽量限制一次性餐用具的使用。
9. 积极配合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对生产流程、消毒保洁、饭菜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面监控,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抽检工作和学校的送检工作(原材料送检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它情况送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对检验结果负责。
10. 服从学校日常管理要求,学校按政府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统一安装监控网络设备。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电子屏幕,能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中标方不得私自调整监控探头朝向或故意损坏探头。
11. 中标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和招标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住的人员、卫生、环境安全,做好施工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预防工作。中标人对于因装修导致相邻、他人或现场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意外事件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定期对房屋和食堂内的水、电、燃气主线、管道等设备设施进行保养。其中,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修和清理;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翻新,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抽排系统的风管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清洁,并保持每天常态清洁(其中,因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所发生的清洁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它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 中标人应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如有火灾、食物中毒、因食品卫生问题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经营管理不善引发事端等事故(情)发生,中标人负全责,给学校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中标人除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还要赔偿学校的损失。
14.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统一要求落实垃圾分类、文明餐桌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张贴发布商业广告,积极与学校同步创建食堂文化,发挥“三服务、三育人”功能。
15.中标人须严格落实服务师生要求和学校结算规定,不得私自接待校外法人单位名义用餐,不得向校外单位开具公司餐费发票,不得随意进行公私餐饮消费挂账。
16.中标人须参加招标人举行的中国传统节日(元旦、春节、中秋、端午等重大节日)和教师节、毕业生祝福套餐等“回馈师生”活动 ,每次活动由 招标人统筹,中标人承担每次活动费用2000元。费用由招标人在当月或次月从中标人管理的食堂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17.中标人与招标人一楼餐厅共同负责楼顶定期清淤、食堂排放管道和化油池定期清理、食堂区域保洁,保证清洁清理到位。清理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
(七)员工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进行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确保所聘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与员工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与学校无关,由中标人独立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 .中标人所聘员工必须是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守法公民,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经营服务期间须保证计划生育合格率100%。中标人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两次。
★3.中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动,如需调动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动。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派驻本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不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提出更换,中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的更换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 中标人自行负责所聘员工的住宿及安全管理。
5. 中标人所属员工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项目工作场所。
6.中标人所属员工,工作时间不得进出招标人经营楼层或进出本楼层及其他项目的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出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逗留。
7. 中标人所属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注重个人形象、动作规范和文明服务,保持良好文明形象,注意个人卫生。
8 .中标人所属的员工以及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工程人员、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中标人对此负有连带责任。
(八)监督与违约
1.中标人有相关违约行为的,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
2. 中标人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第三十一条。
(九)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1、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或履行不能的,双方首先应进行协商变更相应的约定,并达成相应的变更(含解除)协定;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2、于前款单方解除合同之情形,招标人补偿中标人的装修款损失。计算方法为:对中标人投入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如果安装电梯,则该费用应计算在内),按5年合同期限进行折旧,即按相应的比例递减,计算出相应(剩余天数)的残值;按残值金额进行补偿。
(十)重大违约行为与合同解除
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即构成重大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1、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获得中标的;
2、因中标人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情节严重的;
3、发生可归责于中标人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问题,造成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影响恶劣的群体事件的;
5、加工或者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5、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中途停止供餐,或者发生一年内发生两次不正常供餐情形的;
6、将上述餐厅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或者挂靠运营的;
7、存在第二十九条的违约行为且在招标人追究违约责任后,仍然重犯的;
8、中标人经营的二楼餐厅未能通过“A级食堂”评审的(除招标人直接过错责任原因导致的除外)。
9、因中标人责任,导致在运营期限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降级至B级以下(不含B级)的;运营不善,不定期日常测评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10、中标人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在招标人校园区域内发生群体事件的;
11、中标人因与外界发生债权、债务等纠纷,影响餐厅经营,或者招标人正常校园秩序的;
12、实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严重影响招标人声誉或者直接造成招标人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十一) 合同终止之善后
1、于本合同终止(含解除)后,中标人必须在终止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撤出场地,并按该物业原状物业整洁地交回招标人。双方须办理完场地移交手续。
2、凡固定或附着于建筑物四壁或地面、天花的物件,只要其被拆除或移动将有损于房屋或被拆除物之功能的,均不得拆除或移动,且不得要求招标人对之进行收购或补偿(中标人投入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电梯,均应归招标人所有);动产,包括办公用品、文书文件、杂物等均应全部搬走。未搬迁的动产应视为中标人抛弃物,招标人有权作任意处置,对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3、对于属于中标人剩余的库存食品原料物资,由中标人妥善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招标人可按采购原价予以收购。
4、如属于中标人原因而导致招标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1款至第3款的约定办理。
5、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中标人未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限内搬离并未办理移交标的物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强行收回场地;并且对场地内的任何物品,包括中标人自置的设备设施、电脑、家具、办公用品、文书、文件、字画等,有权作任意处置,中标人无权主张场地内存有其物品或主张赔偿。同时,招标人因处理该场地内的物品所发生的拆除或搬迁劳务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招标人有权要求或诉请中标人承担。
6、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 在约定的或一方通知的期限内 就水电费、燃气费、电信费、管理服务费、违约金、损坏赔偿、履约证金等费用事项进行结算。结算时,应多退少补。
四、 报价要求
招标人将食堂大众膳食的现有加工、售卖、就餐等场地、部分设备设施交付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师生就餐规模,按照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建设改造、新购设备投入费用不得少于265万元,投标时须附详细费用清单及升级改造方案。如投标时承诺资金不足于A级标准改造,由中标人负责补足资金。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 说明:
(一)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二)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四)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评审标准》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二、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三、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
四、 评审标准
(一)分值分布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审标准由技术评审标准、商务评审标准、价格评审标准组成,各部分评审标准的权重比例分布如下:
(二)技术评审标准
技术评审标准表
(三)商务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标准表
(四)价格评审
价格评审标准表
注:投标人需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资料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节第三点“投标文件编制”,并可对照《评审自查表》进行自查。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本部分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条款的补充和特殊要求,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一、 总则
(一) 适用范围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 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二) 定义
1. “招标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招标的产品和相关服务。
2.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广州大学。
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 “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可以为本项目招标人提供产品、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 “中标人”系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三) 计量单位
除有特殊说明外,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四) 合格的投标人
1. 能够遵守招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 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和满足实质性条件。
3. 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五) 合格的产品和相关服务
1. “产品”系指投标人制造或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等。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服务”系指除产品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且满足实质性招标需求。
(六)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 信息发布
本招标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通过《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媒体上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公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其他
供应商(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见。
二、 《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内容
1.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参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法规、规章、政策。
2. 本《招标文件》共分为六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招标需求
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4. 其他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要求提供的产品、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介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有约定外,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收到上述通知24小时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现场考察或者标前答疑会
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三、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投标。
(一) 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招标需求”中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产品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产品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 投标货币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四) 联合体投标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2.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第(一)至(六)项规定。
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产品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产品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3. 证明产品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六)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四、 投标文件递交
(一) 投标文件的封装及标识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载体采用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刻录;
(2) 电子投标文件载体封面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每个包组单独密封;
(3) 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投标文件的数量
投标文件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
3. 投标文件密封
(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4. 投标文件的标识
(1)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包组号的字样。
(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地点应该是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八)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及签署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需同时列明目录,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作为项目索引使用。
(2) 投标文件制作应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除特殊格式外,一般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对未经胶装成册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盖投标人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未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5) 《开标一览表》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6)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修改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或盖投标人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才有效。
(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人同时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须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编制。
(11)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另有其他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九)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十)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3. 除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得开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一) 开标
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 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评审专家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2. 评审方法及评审步骤
(1) 本项目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确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2) 综合评分法
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评标步骤:
①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资格性审查内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②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符合性审查内容》,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③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评审标准。
④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⑤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⑥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 如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部分“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第三点“评审标准”的第(五)点“价格扣除”。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
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 确定中标人、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一)确定中标人
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2.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二)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合同的履行
1. 招标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 中标人不得将招标合同转包。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 异议与投诉
(一)异议期限
1.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原件,逾期异议无效。
2. 投标人对开标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原件,逾期异议无效。。
(二)提交要求
1.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异议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三)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异议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异议的日期。
(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姓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异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异议函,接收异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联系事项。
(七)具体异议函的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异议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异议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异议函格式
一、 异议供应商基本信息
异议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二、 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异议项目的名称:
异议项目的编号:包号:
广州大学: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 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2
……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相关说明:
① 供应商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② 异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异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异议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③ 异议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异议,异议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④ 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⑤ 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⑥ 异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异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姓名章,并加盖公章。
⑦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异议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合作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
甲方:广州大学
乙方:xxx公司
第一条 合同目的与依据
为了明确双方经营管理服务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高校内部食堂为师生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合作经营事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项目采购招投标情况
1、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
2、项目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名称:
第三条 餐厅基本现状
1、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系甲方自主经营的为本校师生提供非盈利性的饮食保障服务的内部食堂。
2、上述二楼餐厅面积2639㎡,三楼餐厅面积2299㎡。其中,二楼部分区域已被设定为整个菊苑食堂的原材料储存仓库(具体位置、面积由双方现场确定)。该仓库属于与一楼餐厅共同使用的设施,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方统筹管理使用。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向甲方书面申请增建储存仓库。相应的增增方案在经过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有一部货梯。
4、二楼餐厅已配有校园卡收费系统;三楼餐厅,将由甲方统一配备校园卡收费系统。
5、上列二楼和三楼餐厅属甲方内部师生食堂,土建消防设施完备,运行正常,但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
6、甲方按政府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统一安装监控网络设备。在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电子屏幕,接受各方监督。
7、甲方上述食堂原有设备情况:见附件清单(具体设备移交清单由双方根据设备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通过管理食品原材料招标采购、仓储、审定菜品售价、收费和日常监督等,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管理服务费用,对上列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经营管理;乙方通过派出厨师和管理服务人员(团队)并按劳动法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且承担该等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投入约定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对上列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经营管理,双方共同为师生提供非盈利性饮食服务。
2、乙方投入不少于265万元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以中标文件报价为准),对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环境提升、添置设备(该项承诺报价包括餐厅环境提升、厨房加工设备、抽排油烟系统、空调通风设备、可移动家具等购置与安装费用)。
第五条 场地交付
甲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二楼和三楼餐厅(场地)交付给乙方。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当签署书面的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应当载明参与交接人员、交接时间、场地现状等详细情况。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五年三个月(含三个月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自2022年x月x日至 2027年x月x日。
第七条 需由乙方对餐厅进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事项
1、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的厨房地面、墙面、排水等已陈旧老化,乙方需投资装修;厨具乙方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燃料管道天然气);排风、送风系统已陈旧老化,乙方需购置安装;就餐区桌椅,乙方须按要求购置。
2、乙方增添的新设备或设施,应当是原厂全新设备、设施。
3、乙方在采购可移动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前,必须经过双方共同确认。
4、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二楼餐厅的整体功能规划应当符合高校人文餐饮食堂之建设目标要求:引入智慧餐饮技术,突出服务师生的特点,将原食堂改造成为可供餐叙、休闲、阅读、学习交流、社团活动、党建思政教育的多元化、多功能的智慧型校园文化交流餐厅;
(2)符合无水化厨房标准、食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A级、《广东省高校餐饮“智慧化6T”现场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的硬件标准;
(3)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中设定的规格、质量、消防、环保、安全和卫生等要求。
5、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的消防设备设施(但可在原有设备设施基础上增加、更新消防设备设施);如损坏或需拆卸重新安装甲方既已配置的燃气报警器系统、视频监控等,乙方必须更新复位并通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
6、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与流程:
(1)乙方进行投标前,已派出人员会同甲方到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现场察看;在投标文件中,已提出了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包括预算明细、初步环境提升效果图、符合A级食堂后厨流程的布局设计图等内容(按《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深化、优化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设备配置清单)。
(3)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须在经过甲方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须通过甲方等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经营。
7、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施工合同、验收文件、添附设备清单等文件资料,须及时交甲方保存。
8、乙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甲方书面申请安装(加装)从一楼至三楼的客用电梯,但全部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前,不得加装电梯。
第八条 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限
乙方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必须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九条 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及使用与审计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一个由其与甲方进行共管的账户。甲乙双方应当另行与该银行签署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监管协议,并载明:该账户项下的资金须专款专用;乙方在支付每一笔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项前,须将相关付款凭据资料(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合同及(电子)发票、购货(电子)发票以及其它相关的支付资料等)提交甲方后勤服务处进行审核;在甲方后勤处签署同意支付之意见(并加盖广州大学后勤服务处分管领导印鉴)后,由乙方持之方可向银行请求支付相应的款项;银行经审核后,据实付款。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不足以支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该共管账户补足;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验收完成后,甲方后勤服务书面通知银行解除共管关系,账户和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自行处理。
2、按上述流程从上述共管账户内支出资金,视为甲方核定的乙方投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总额。
3、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乙方将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全部原始发票复印一套(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交甲方备案。发票抬头(付款单位),必须是乙方。
4、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乙方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全部投入与使用情况进行独立的专项审计,乙方不得拒绝。因该专项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监理及费用承担
1、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乙方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须自觉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甲方有关部门的指导。
3、乙方应当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周边卫生环境。因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导致安全事故、火灾意外事件等,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施工档案资料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含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图纸等)一份(套)。
2、乙方在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应当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整理相关建设资料;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将施工和监理过程的全部档案资料(一套)移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 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1、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电梯、室外水电设备(以外墙为界)、建筑物及给排水系统(以外墙为界)维护、维护保养费用外,二楼和三楼餐厅的全部设备设施(含二楼由甲方统筹使用的仓库)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属于乙方承责范围的设备、设施需要更新或改造的,乙方应当提前向甲方报告并提交有关文件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定期对房屋和食堂内的水、电、燃气主线、管道等设备设施进行保养。其中,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修和清理;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翻新,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抽排系统的风管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清洁,并保持每天常态清洁(其中,因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所发生的清洁费用,由甲方承担,其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与甲方一楼餐厅共同负责楼顶定期清淤、食堂排放管道和化油池定期清理、食堂区域保洁,保证清洁清理到位。清理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
第十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经营,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分区经营
1、二楼餐厅定位为学生食堂。经营方式:采取分档口模式,主要推出自选快餐、水煮江湖(酸辣为主)、南方面食、西北面食、特色西餐、卤水烧腊、蒸饭、香锅、小吃点心、网红甄选(根据大众点评定期更新)等。乙方须定期评估营业情况,对运营状况不佳的档口及时调整出新。
2、三楼餐厅定位为面向学校学术会议、工作餐服务,兼顾师生聚餐需求。餐厅业务应当采取现点现做,摒弃大锅菜的做法,精细加工,结合学校师生的实际情况,达成平价消费的酒店式用餐体验。乙方应当按照会议和政府接待标准,建立和推广经营特色,并符合以下要求:①以粤菜为主,其它菜系为辅;②包房经营湘粤菜融合商务小炒等;③设计各类会务接待团餐、平价自选火锅、特色套餐、自助餐等,形成相应的餐菜品体系。④乙方应当每月定期研发推出新菜式,以满足接待和围餐需求。
3、乙方经营的风味、类别、项目等应当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并书面报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经营。对于甲方认为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项目,甲方有权不予批准或随时关停。
第十五条 禁止的经营行为
1、二楼所有美食城运营品种美食档、三楼餐厅,均必须由乙方自营管理。禁止乙方将其对外发包、分包或变相分包(包括引进其他品牌经营)、合作经营,或者整租或分租。
2、乙方不得私自接待校外法人单位名义用餐;不得向校外单位开具公司餐费发票(因上述餐厅属内部师生食堂,故乙方必须事先以书面的店堂告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乙方或甲方均不得开具餐饮发票)。
3、乙方不得在二楼餐厅内设置售卖非食品销售场所;不得销售学生食堂禁止销售的食品。
4、乙方不得私自采购或者使用其他渠道来源的任何食材。
5、乙方不得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6、乙方不得擅自(未经甲方批准)张贴、发布任何商业广告;不得使用音响设备进行推销、宣传;
7、乙方不得擅自(未经甲方批准)对外承接加工配餐业务,不得将校外加工的食品配送到校内售卖。
8、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基于“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而统一安装监控网络设备或干扰其运行,不得调整监控探头朝向或故意损坏探头。
9、乙方不得在食堂周围和其他场所擅自搭建。
第十六条 “A级食堂”达标要求
乙方保证,在甲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的一年内(从主管部门签批时间开始算起),二楼餐厅通过上级主管部门“A级食堂”评审。如未能通过“A级食堂”评审,按本合同第三十条相关约定办理。
第十七条 人员配备与资质要求
1、乙方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水电维修技术人员1名;厨点师、服务员若干人。
2、聘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相应职称证书,其中须有至少两人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乙方应当将该等证明文件报甲方备案。
3、为了保障本合同能够全面、正常得到实际履行,乙方须指定负责人。该负责人必须常驻上述经营场所。一经指定,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若甲方发现团队人员数量或资质不能满足经营需求的,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进行补足或更换。
第十八条 食材采购管理
1、乙方所用食材,均应通过学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统一采购。乙方对食材的供应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为乙方招标供货商(在未完成专项食材招标前,甲方使用既定采购渠道进行采购)。
2、食材购买费用,均由甲方统一向供应商支付。在结算乙方应得管理服务费时,由甲方在经营收入直接作相应扣除。
第十九条 经营收入与收费管理
1、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的全部餐饮款项,均为甲方收入,并且必须进入甲方账户。
2、乙方出售食物、收取餐饮费,必须全部通过“广州大学校园卡”收费系统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扫码支付方式进行收取。乙方不得使用其它任何收费系统进行收费,也不得收取现金。
第二十条 菜品销售价格与物价平抑基金
1、菜品销售应当定价合理,价格稳定,保障供应。
2、定价标准:乙方应当在菜品原材料进价的基础上,通过比较校外市场、大学城兄弟院校同类餐饮价格并且低于其10%以上,进行定价。
3、定价程序:所售食品的定价,必须报甲方饮食服务中心审定后方可执行。
4、售卖菜品,均必须明码标价。
5、当出现市场物价较大幅度上涨,可能影响运营时,为了稳定菜品价格,甲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的规定,利用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对涨价的原材料进行单项补贴。
第二十一条 商业保险投保
在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乙方正式开业日起,由甲方在一个月内,为乙方运营的餐厅购买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前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后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同期内,每年购买一次;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在属于乙方的经营收入项目中直接扣除。
保险发票的抬头单位为甲方。
第二十二条 费用核算与结算
1、管理服务费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投入补偿款:
(1)二楼餐厅。在第一年至第三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二楼餐厅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回馈师生活动费”后,所剩下余额,属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乙方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2)三楼餐厅:从第一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开始,年营业额在350万元内的部分,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等费用后,所剩下余额,属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乙方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2、结余提取:
根据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规定,甲方按照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结余;提取的全部结余归甲方所有,用于食堂以丰补欠、自我调节、抵御风险、平抑物价。同时,为了鼓励乙方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营业额,对于超额部分,则减少相应的提取比例。具体的结余提取办法如下:
(1)二楼餐厅:从第四年开始,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保险费、“回馈师生活动费”后,年营业额600万元以内的部分,甲方按营业额5%提取结余;超过600万元营业额的,对超额部分按4%提取结余。结余逐月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收取。(每个年度前11个月先按每月营业额5%提取,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根据全年营业情况核算后,多退少补)。
(2)三楼餐厅:年营业额在350万内的,甲方不提取结余;年营业额超过350万后,超过部分按营业额5%收取结余,结余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经营收入中直接收取。
3、关于水、电、煤气、垃圾处理费、“回馈师生活动费”:
(1)乙方按照其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照供水、供电部门、煤气公司对甲方的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水、电、煤气费。费用由甲方在其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2)乙方每月向甲方缴交500元的垃圾处理费。每年按10个月缴交。该费用在每月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3)乙方须参加甲方举行的“回馈师生活动”,具体包括:①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②教师节;③毕业生祝福套餐。每次“回馈师生活动”均由甲方统筹;乙方承担每次活动费用2000元。该活动费用由甲方在当月或次月从乙方管理的食堂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4、结算办法:
每月15日,核算乙方上月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总额(含结余),并从上月营业收入中扣除出,余额在乙方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后,由甲方结算并划至乙方账户(账户信息见本合同尾页)。一般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半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合同到期前2个月不按月清账,合同到期后,甲方和乙方完成交接后一个月内清账。
第二十三条 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1、乙方据实向甲方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票面金额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付款。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2、支付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十四条 安全卫生、环保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
2、乙方应当结合本合同的约定和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的特点,建立完善的、高效执行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日常现场管理、操作规范、文明服务标准、绩效考核和各类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动电路等;严禁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禁止使用液化气瓶、煤球等产生有毒气体排放的燃料。
4、所有食品必须现场制作;所有食品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确保食品的清洗、加工、制作、消毒、储存、留样、销售等环节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6、食堂污水排放(如洗涮用水、含磷洗洁精的使用等)、废气排放(如油烟排放)、产生的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定。
7、乙方应当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制度。食堂潲水、废弃油脂、废料、纸皮等严格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运出,或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及时清洁保证校园环境卫生。其他生活垃圾必须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存放地。
7、为保护校园环境,严格按照国家限塑令有关要求执行塑料袋有偿供应,尽量限制一次性餐用具的使用。
8、配合甲方每月对食堂进行除四害专业消杀工作,并根据要求按实际情况加强四害的防范。
9、乙方须服从甲方日常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对生产流程、消毒保洁、饭菜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面监控,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抽检工作和学校的送检工作(原材料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其它情况送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对检验结果负责。
10、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法经营,树立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积极与甲方同步创建食堂文化,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权益,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与员工管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出(雇用)的厨师和管理服务人员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工资,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制度、员工工作纪律和奖惩制度,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确保所聘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
3、乙方应当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知识的专项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场地,根据乙方的申请,由甲方提供。
4、乙方自行负责所聘员工的住宿。
5、乙方员工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项目作场所;工作时间不得进出甲方经营楼层或进出本楼层及其他项目的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出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逗留。
6、乙方所属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教育员工注重个人形象、动作规范和文明服务,保持良好文明形象,注意个人卫生。
7、乙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对校园人员管理及相应的防疫规定。
8、乙方对其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运营成本和税负
1、餐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与社保福利、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保险、办公、交通、通讯、纠纷处理、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及退还
1、在乙方收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30万元的食堂履约保证金。该项保证金用于:(1)食物中毒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和赔偿;(2)政府主管部门行政罚款的支付;(3)乙方欠薪或因乙方行为引起的突发性事件、群体事件的处置;(4)本合同第三十条项下的违约金支付或扣除。
2、发生前款所列事由,甲方有权单方面随时使用上述保证金,无需取得乙方同意;使用后的差额部分,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果该30万元保证金仍不足以处理上述事件的,不足部分,可由甲方先行垫付。不足额或由甲方先行垫付的资金,甲方有权在当月或后续月的经营服务费中直接作出相应的扣缴。
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不存在可扣除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同时又依约履行合同终止之善后义务的,则甲方在乙方善后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4、本条第1款第(1)项、第(2)项所列事由,如果系甲方采购的食材本身的质量原因,或者属于甲方直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造成,则乙方应免责;相应的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之一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由甲方在乙方次月的经营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销售饭菜、饮品,不通过“广州大学校园卡”收费系统或甲方指定的其它收费系统进行收费的;
2、属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3、二楼餐厅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不开餐的,
4、所售食品价格及预调整的食品价格未报学校审核同意的;
5、未开启“视频监控”系统展示“阳光厨房”、“透明食堂”,或者擅自调整监控探头朝向,或者故意损坏探头的;
6、对其所聘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或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
7、未定期对餐厅内的电、水、燃气主线、管道等设备进行保养的;
8、有下列违反相关消防规定的行为之一的::
(1)未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2)圈占、埋压、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3)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不按消防法规装修、装饰,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检验合格证明;
(6)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损失的;
(7)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3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9、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4款至第7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10、未设置公告栏,并对执法检查、整改通知报告、食品检查报告、货物采购来源证书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资质证书等不进行公示;
11、运营项目未取得国家相关资质,或者未报学校批准擅自经营餐饮服务的;
12、有违反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九条 违约责任之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由甲方在乙方次月的经营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具有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且在被甲方追究违约金责任后,仍未改正的;
2、在对上级政府部门履行执法检查或者甲方履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3、乙方有窃水或窃电行为的。
第三十条 违约责任之三
1、乙方擅自对餐厅进行装修,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或固有功能的,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均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并限期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填补该损失的,另行赔偿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履行的施工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1天,按投资总报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一条 重大违约行为与合同解除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即构成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1、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乙方获得中标的;
2、因乙方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情节严重的;
3、发生可归责于乙方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问题,造成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影响恶劣的群体事件的;
5、加工或者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停止供餐,或者发生一年内发生两次不正常供餐情形的;
6、将上述餐厅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或者挂靠运营的;
7、存在第二十九条的违约行为且在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后,仍然重犯的;
8、乙方经营的二楼餐厅未能通过“A级食堂”评审的(除甲方直接过错责任原因导致的除外)。
9、因乙方责任,导致在运营期限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降级至B级以下(不含B级)的;运营不善,不定期日常测评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10、乙方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在甲方校园区域内发生群体事件的;
11、乙方因与外界发生债权、债务等纠纷,影响餐厅经营,或者甲方正常校园秩序的;
12、实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严重影响甲方声誉或者直接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与乙方结算,导致未及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未与甲方结算,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无正当理由,甲方连续两个月不与乙方结算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即构成重大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如属于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该损失计算方法为:对乙方投入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如果安装电梯,则该费用应计算在内),按5年合同期限进行折旧,即按相应的比例递减,计算出相应的残值;按残值金额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1、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或履行不能的,双方首先应进行协商变更相应的约定,并达成相应的变更(含解除)协定;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2、于前款单方解除合同之情形,甲方补偿乙方的装修款损失。计算方法为:对乙方投入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如果安装电梯,则该费用应计算在内),按5年合同期限进行折旧,即按相应的比例递减,计算出相应(剩余天数)的残值;按残值金额进行补偿。
第三十四条 合同终止之善后
1、于本合同终止(含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终止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撤出场地,并按该物业原状物业整洁地交回甲方。双方须办理完场地移交手续。
2、凡固定或附着于建筑物四壁或地面、天花的物件,只要其被拆除或移动将有损于房屋或被拆除物之功能的,均不得拆除或移动,且不得要求甲方对之进行收购或补偿(乙方投入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电梯,均应归甲方所有);动产,包括办公用品、文书文件、杂物等均应全部搬走。未搬迁的动产应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作任意处置,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对于属于乙方剩余的库存食品原料物资,由乙方妥善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按采购原价予以收购。
4、如属于乙方原因而导致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1款至第3款的约定办理。
5、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未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限内搬离并未办理移交标的物手续的,甲方有权强行收回场地;并且对场地内的任何物品,包括乙方自置的设备设施、电脑、家具、办公用品、文书、文件、字画等,有权作任意处置,乙方无权主张场地内存有其物品或主张赔偿。同时,甲方因处理该场地内的物品所发生的拆除或搬迁劳务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甲方有权要求或诉请乙方承担。
6、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 在约定的或一方通知的期限内 就水电费、燃气费、电信费、管理服务费、违约金、损坏赔偿、履约证金等费用事项进行结算。结算时,应多退少补。
第三十五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并就协商一致的事项,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
第三十六条 双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1、甲方联系部门:广州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彦山
联系电话(微信号):13889908841
电子邮箱为:
2、乙方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微信号):
电子邮箱为:
第三十七条 合同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广州大学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3、乙方投标文件。
4、相关补充协议,以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各种图纸、表格、数据以及技术资料。
第三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包括票据法上的争议)提交给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仲裁程序,适用该会的仲裁规则。
第三十九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书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含电子邮箱、微信)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子邮箱或电话(微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双方同意,有关文件(包括仲裁申请书或民事起诉状副本、仲裁庭开庭通知书或传票等法律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纸质的特快专递送达本合同约定的上列地址;两种送达方式,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电子邮件送达、纸质的特快专递送达的时间相异的,以其中任一送达方式最先到达的时间为有效送达时间。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为本合同生效日。签署日期互异的,最后的签署日期为生效日期。
第四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投标人参考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附件1. 封装及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附件2. 价格评审自查表
价格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3.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 元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①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②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③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系数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4. 资格性评审自查表
资格性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5.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 参加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招标活动,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我单位所使用的“投标专用章”与我单位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单位对所使用“投标专用章”的行为和相应责任予以完全承认。
特此说明。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姓名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我单位投标专用章样式如下:
附件6.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 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 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说明:
①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7. 符合性评审自查表
符合性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单位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招投标活动,招标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标情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函
投标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
3. 我们承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5.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我们理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7.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9.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0.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招标人、用户单位(如有)和招标代理机构。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姓名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12.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①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② 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按响应产品/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③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④ 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附件13.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14. 招标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招标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说明:
①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② 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按响应产品/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③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④ 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附件15. 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7. 企业荣誉一览表
企业荣誉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有该项资料的请在对应的方框内用R表示,并提完整的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18.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备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9.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参加贵公司代理的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所参与项目或所参与包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方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方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下载:报名资格审查附件.zip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招标人:广州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一、 《招标文件》提示
(一)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采购供应商提起异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异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异议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异议函,异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异议,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异议函的格式提交。
(三) 本文件所指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四) 本文件所描述的时间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指北京时间;本文件所描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指人民币。
(五)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六) 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二、 投标文件编制提示
(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参考《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节第三点“投标文件编制”。
(二)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三)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本文件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字、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字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当事人签署。
(四)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相关证件、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或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书或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 投标提示
(一)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投标地点。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二) 如《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
(三)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本特别提示的描述与《招标文件》正文各部分的描述不一致时,以正文描述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6
一、 项目基本情况............................................................................................................. 6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
三、 获取招标文件............................................................................................................. 8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
五、 公告期限.................................................................................................................... 8
六、 其他补充事宜............................................................................................................. 8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0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12
一、 有关说明.................................................................................................................. 12
二、 总体要求.................................................................................................................. 12
三、 项目要求.................................................................................................................. 12
四、 报价要求.................................................................................................................. 25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7
一、 说明:...................................................................................................................... 27
二、 评审方法.................................................................................................................. 27
三、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 27
四、 评审标准.................................................................................................................. 29
(一)分值分布.................................................................................................................... 29
(二)技术评审标准............................................................................................................. 29
(三)商务评审标准............................................................................................................. 31
(四)价格评审.................................................................................................................... 32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34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37
一、 总则......................................................................................................................... 37
二、 《招标文件》........................................................................................................... 39
三、 投标文件编制........................................................................................................... 41
四、 投标文件递交........................................................................................................... 43
五、 开标与评标............................................................................................................... 47
六、 确定中标人、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51
七、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 52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52
九、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3
十、 异议与投诉............................................................................................................... 53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5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下文《平台操作流程指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2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招标需求:
1. 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三楼餐厅,二楼设置食堂美食城形式餐厅(面积2639平方米),三楼设置教职工接待餐厅(面积2299平方米)进行合作运营管理,为广州大学师生提供服务性饮食服务。
2.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三楼餐厅中标人投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金额不低于265万元。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三个月(含三个月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须有2015年以来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不少于四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作期限不少于四年,且合同须体现经营面积,如不体现的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说明并加盖甲方公章)、该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提供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①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评标委员会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 获取招标文件
(一) 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室。
(三)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 售价(元):人民币:500元/份。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22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报名方式
请在发售时间内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下文《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罗先生,020-87374065-3011,邮箱 guangzhou@biddingcitic.com。
(二) 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注意:本登记表除提供复印件以外同时还需要EXCEL电子版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 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1. 特别告知: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供应商,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并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 平台注册: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3. 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立即投标”。
4. 上传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5. 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以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 其他说明
1.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 报名供应商必须于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向我公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标书款售后不退。
(五) 现场踏勘
(1) 踏勘时间:所有投标人集中在2022年7月11日下午14:00进行现场踏勘,踏勘人员须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按学校来访系统要求申报相关信息,由采购方统一办理进校手续。
(2) 踏勘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投标人在规定的踏勘时间自行到达菊苑食堂集中踏勘。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老师,电话:13928918629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州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二)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020-87374065-3005
(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87374065-3005
邮箱:guangzhou@biddingcitic.com
招标人:广州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日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一、 有关说明
(一) 投标人须对项目为单位的标的进行整体投标,须实质性全部响应所投项目的招标需求,任何只对以项目为单位的招标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实质性条款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二、 总体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食堂更新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施工计划、初步装修设计效果图、设备清单、附属材料等。
2、投标人需提供经营管理方案,包括工作流程安排、岗位职责、整体方案、人员配置及技术水平等。
3、投标人需提供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方案,符合《广东省高校餐饮“智慧化6T”现场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要求。
4、投标人需根据对菊苑的踏勘情况提供初步装修设计效果图,二楼需提供符合A级食堂后厨流程的布局设计图。
三、 项目要求
(一)基础设施及资产管理
1.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三楼餐厅,二楼设置食堂美食城形式餐厅(面积2639平方米),三楼设置学术会议服务餐厅(面积2299平方米)进行合作运营管理,为广州大学师生提供服务性饮食服务。
2. 设备设施概况:二楼三楼食堂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需按行业规范及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已陈旧老化,需重新建设;厨具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燃料管道天然气;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二楼已配有校园卡收费系统,三楼校园卡收费系统由招标人统一配备。
3.中标人对二楼的整体规划应以建设高校人文餐饮食堂为目标,体现健康饮食理念,引入智慧餐饮技术,突出服务大学生的特点,将原食堂改造成为可供休闲、餐叙、阅读、学习交流、社团活动、党建思政教育的多元化、多功能的智慧型校园文化交流餐厅。
4. ★ 除招标食堂提供的原有设备外,中标人须承诺投资不少于265万元(含)的食堂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金,按照无水化厨房标准、食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A级、《广东省高校餐饮“智慧化6T”现场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的硬件标准要求及实际经营项目的要求进行原厂全新设备及基础设施的补充和完善(低值易耗品及开业一次性投入的必需品费用不得列入投资额)。结算时须提供投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新购置设备的发票、银行支付流水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二楼需于合作一年内(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通过“A级食堂”评审。如未能于合作一年内通过“A级食堂”评审,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 投标人必须通过现场考察后出具整个项目进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并出具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备明细预算书(作为中标后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投标人需提供初步装修设计效果图和符合A级食堂后厨流程的布局设计图。
6.中标人的深度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及相关方案必须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并经过招标人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方可实施(以上资料须及时交招标人保存备案)。项目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通过招标人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7.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完成装修工作,接受学校委托的施工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的消防设备设施(但可在原有设备设施基础上增加、更新消防设备设施);如损坏或需拆卸重新安装招标人既已配置的燃气报警器系统、视频监控等,乙方必须更新复位并通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装修工作必须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
8. 中标人投资的可移动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投资前必须经过双方共同确认备案。
9.投标人需要作出全额出资的承诺报价。投标人的全额出资的承诺报价应包括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电梯、可移动家具、厨房加工设备、外购设备、排油烟系统、空调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和免费整改,招标人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10.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中标人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全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将监理过程资料一套移交给招标人,监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11.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全额出资投资额进行专项审计并将报告移交给招标人和中标人,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二)运营服务要求:
1.二楼:采取分档口模式,主要推出:自选快餐、水煮江湖(酸辣为主)、南方面食、西北面食、特色西餐、卤水烧腊、蒸饭、香锅、小吃点心、网红甄选(根据大众点评定期更新)等,同时定期评估营业情况,对运营状况一般的档口进行调整出新。
2.三楼:大厅经营平价自选火锅或特色套餐,包房经营湘粤菜融合商务小炒,每月定期研发推出新菜式,解决接待和围餐需求。采取现点现做,摒弃大锅菜的做法,精细加工,结合学校师生的实际情况,达成平价消费的酒店式用餐体验。
3. 运营出现亏损责任承担:当出现运营亏损时,如属物价上涨原因,则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的规定,利用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中标人进行补贴。如因运营管理原因,则由中标人承担。
4.学校参与运营内容:学校主要以负责原材料招标采购、入仓、日常管理监督、核定菜品价格、参与菜品研发等形式参与运营。
5.中标人须自觉遵守广州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法经营,树立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权益,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6. ★鉴于此项目特殊性,二楼所有美食城运营品种美食档、三楼餐厅以中标人自营形式出现,不允许有对外承包或引进其他品牌经营的形式出现,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人的经营权。
7. ★中标人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水电维修技术人员1名及厨点师、服务员若干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相应职称证书,其中必须有两人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在项目正式运行时必须提交健康证和消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8.二楼设计定位为食堂,不得在食堂内设置售卖非食品销售场所和学生食堂禁止销售的食品,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学校的服务定位和经营要求经营。
(三)运营标准和约束条件:
运营标准:
1.二楼运营标准:
所有菜品的价格必须比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低10%以上,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所售食品价格必须报学校饮食管理部门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
2.三楼运营标准:
(1)中标人对三楼的整体规划应以学校学术会议、工作餐为主、兼顾师生聚餐需要,按照会议和政府工作餐标准,以粤菜为主、其它菜系为辅,设计菜品,根据用餐人数设计各类会务团餐、自助餐,形成接待餐菜品体系。
(2)所有菜品的价格必须比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低10%以上,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所售食品价格必须报学校饮食管理部门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
约束条件:
1. 在中标人收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30万元的食堂履约保证金。
2. ★中标人的所有经营项目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书面报招标人批准同意后方可经营。对于招标人认为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项目,招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随时关停。(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菊苑二楼、三楼所有的运营收入由招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开具票据结算管理服务费。
4. 中标人所用食材均应通过学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统一采购,鉴于美食城和三楼运营模式的特殊性,学校可单独为本项目招标供货商,食材购买费用由学校统一向供应商支付。在结算中标人应得管理服务费时,由学校在经营收入直接作相应扣除。中标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其他渠道来源的任何食材。
★5. 在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中标人正式开业日起,由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为中标人运营的餐厅购买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前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后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同期内,每年购买一次;购买保险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的经营收入项目中直接扣除。
保险发票的抬头单位为招标人。
★6.中标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一个由其与招标人进行共管的账户。双方应当另行与该银行签署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监管协议,并载明:该账户项下的资金须专款专用;中标人在支付每一笔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项前,须将相关付款凭据资料(装修合同及(电子)发票、购货(电子)发票以及其它相关的支付资料等)提交招标人后勤服务处进行审核;在招标人后勤服务处签署同意支付之意见(并加盖广州大学后勤服务处分管领导印鉴)后,由招标人持之方可向银行请求支付相应的款项;银行经审核后,据实付款。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不足以支付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向该共管账户补足;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验收完成后,招标人后勤服务书面通知银行解除共管关系,账户和账户内的资金,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7.按上述流程从上述共管账户内支出资金,视为招标人核定的中标人投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总额。
8.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中标人将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全部原始发票复印一套(加盖中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交招标人备案。发票抬头(付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
9.中标人必须按照学校的管理要求,对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
10.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并无条件接受各方监督,若有任何违规行为发生,学校有权将其行为公示,督促其限时整改,同时中标人还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管理服务费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补偿款:
1.二楼餐厅。在第一年至第三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二楼餐厅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回馈师生活动费”后,所剩下余额,属于招标人应当支付给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中标人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2.三楼餐厅:从第一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开始,年营业额在350万元内的部分,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等费用后,所剩下余额,属于招标人应当支付给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中标人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五)结余提取:
根据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规定,招标人按照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结余;提取的全部结余归招标人所有,用于食堂以丰补欠、自我调节、抵御风险、平抑物价。同时,为了鼓励乙方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营业额,对于超额部分,则减少相应的提取比例。具体的结余提取办法如下:
1.二楼餐厅:从第四年开始,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保险费、“回馈师生活动费”后,年营业额600万元以内的部分,招标人按营业额5%提取结余;超过600万元营业额的,对超额部分按4%提取结余。结余逐月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收取。(每个年度前11个月先按每月营业额5%提取,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根据全年营业情况核算后,多退少补)。
2.三楼餐厅:年营业额在350万内的,招标人不提取结余;年营业额超过350万后,超过部分按营业额5%收取结余,结余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经营收入中直接收取。
3.关于水、电、煤气、垃圾处理费、“回馈师生活动费”:
(1)中标人按照其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照供水、供电部门、煤气公司对招标人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人交纳水、电、煤气费。费用由招标人在其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2中标人每月向招标人缴交500元的垃圾处理费。每年按10个月缴交。该费用在每月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3) 中标人须参加招标人举行的“回馈师生活动”,具体包括:①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②教师节;③毕业生祝福套餐。每次“回馈师生活动”均由招标人统筹;中标人承担每次活动费用2000元。该活动费用由招标人在当月或次月从中标人管理的食堂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4、结算办法:
每月15日,核算中标人上月应向招标人支付的费用总额(含结余),并从上月营业收入中扣除出,余额在中标人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后,由招标人结算并划至中标人账户(账户信息见合同尾页)。一般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半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合同到期前2个月不按月清账,合同到期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完成交接后一个月内清账。
5.餐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与社保福利、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保险、办公、交通、通讯、纠纷处理、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相关管理要求
1. 中标人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颁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以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2.中标人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食品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操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成本核算、绩效考核和各类应急预案等制度。中标人须引入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日常现场管理必须实施相应体系标准。
3. 中标人应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规范管理,确保食品的清洗、加工、制作、消毒、储存、留样、销售等环节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所有食品必须现场制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对外承接加工配餐业务,不得将校外加工的食品配送到校内售卖,所有食品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
4.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电路、燃气管道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液化气瓶、煤球等产生有毒气体排放的燃料,不得在食堂周围和其他场所擅自搭建,并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工作;凡由于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一切不良后果、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5. 配合招标人每月对食堂进行除四害专业消杀工作,并根据要求按实际情况加强四害的防范。
6. 食堂潲水、废弃油脂、废料、纸皮等严格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运出,或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及时清洁保证校园环境卫生。其他生活垃圾必须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存放地。
7. 食堂污水排放(如洗涮用水、含磷洗洁精的使用等)、废气排放(如油烟排放)、产生的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定。
8. 为保护校园环境,严格按照国家限塑令有关要求执行塑料袋有偿供应,尽量限制一次性餐用具的使用。
9. 积极配合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对生产流程、消毒保洁、饭菜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面监控,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抽检工作和学校的送检工作(原材料送检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它情况送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对检验结果负责。
10. 服从学校日常管理要求,学校按政府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统一安装监控网络设备。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电子屏幕,能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中标方不得私自调整监控探头朝向或故意损坏探头。
11. 中标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和招标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住的人员、卫生、环境安全,做好施工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预防工作。中标人对于因装修导致相邻、他人或现场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意外事件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定期对房屋和食堂内的水、电、燃气主线、管道等设备设施进行保养。其中,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修和清理;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翻新,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抽排系统的风管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清洁,并保持每天常态清洁(其中,因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所发生的清洁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它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 中标人应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如有火灾、食物中毒、因食品卫生问题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经营管理不善引发事端等事故(情)发生,中标人负全责,给学校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中标人除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还要赔偿学校的损失。
14.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统一要求落实垃圾分类、文明餐桌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张贴发布商业广告,积极与学校同步创建食堂文化,发挥“三服务、三育人”功能。
15.中标人须严格落实服务师生要求和学校结算规定,不得私自接待校外法人单位名义用餐,不得向校外单位开具公司餐费发票,不得随意进行公私餐饮消费挂账。
16.中标人须参加招标人举行的中国传统节日(元旦、春节、中秋、端午等重大节日)和教师节、毕业生祝福套餐等“回馈师生”活动 ,每次活动由 招标人统筹,中标人承担每次活动费用2000元。费用由招标人在当月或次月从中标人管理的食堂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17.中标人与招标人一楼餐厅共同负责楼顶定期清淤、食堂排放管道和化油池定期清理、食堂区域保洁,保证清洁清理到位。清理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
(七)员工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进行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确保所聘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与员工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与学校无关,由中标人独立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 .中标人所聘员工必须是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守法公民,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经营服务期间须保证计划生育合格率100%。中标人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两次。
★3.中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动,如需调动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动。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派驻本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不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提出更换,中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的更换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 中标人自行负责所聘员工的住宿及安全管理。
5. 中标人所属员工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项目工作场所。
6.中标人所属员工,工作时间不得进出招标人经营楼层或进出本楼层及其他项目的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出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逗留。
7. 中标人所属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注重个人形象、动作规范和文明服务,保持良好文明形象,注意个人卫生。
8 .中标人所属的员工以及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工程人员、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中标人对此负有连带责任。
(八)监督与违约
1.中标人有相关违约行为的,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
2. 中标人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第三十一条。
(九)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1、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或履行不能的,双方首先应进行协商变更相应的约定,并达成相应的变更(含解除)协定;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2、于前款单方解除合同之情形,招标人补偿中标人的装修款损失。计算方法为:对中标人投入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如果安装电梯,则该费用应计算在内),按5年合同期限进行折旧,即按相应的比例递减,计算出相应(剩余天数)的残值;按残值金额进行补偿。
(十)重大违约行为与合同解除
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即构成重大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1、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获得中标的;
2、因中标人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情节严重的;
3、发生可归责于中标人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问题,造成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影响恶劣的群体事件的;
5、加工或者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5、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中途停止供餐,或者发生一年内发生两次不正常供餐情形的;
6、将上述餐厅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或者挂靠运营的;
7、存在第二十九条的违约行为且在招标人追究违约责任后,仍然重犯的;
8、中标人经营的二楼餐厅未能通过“A级食堂”评审的(除招标人直接过错责任原因导致的除外)。
9、因中标人责任,导致在运营期限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降级至B级以下(不含B级)的;运营不善,不定期日常测评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10、中标人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在招标人校园区域内发生群体事件的;
11、中标人因与外界发生债权、债务等纠纷,影响餐厅经营,或者招标人正常校园秩序的;
12、实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严重影响招标人声誉或者直接造成招标人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十一) 合同终止之善后
1、于本合同终止(含解除)后,中标人必须在终止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撤出场地,并按该物业原状物业整洁地交回招标人。双方须办理完场地移交手续。
2、凡固定或附着于建筑物四壁或地面、天花的物件,只要其被拆除或移动将有损于房屋或被拆除物之功能的,均不得拆除或移动,且不得要求招标人对之进行收购或补偿(中标人投入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电梯,均应归招标人所有);动产,包括办公用品、文书文件、杂物等均应全部搬走。未搬迁的动产应视为中标人抛弃物,招标人有权作任意处置,对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3、对于属于中标人剩余的库存食品原料物资,由中标人妥善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招标人可按采购原价予以收购。
4、如属于中标人原因而导致招标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1款至第3款的约定办理。
5、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中标人未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限内搬离并未办理移交标的物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强行收回场地;并且对场地内的任何物品,包括中标人自置的设备设施、电脑、家具、办公用品、文书、文件、字画等,有权作任意处置,中标人无权主张场地内存有其物品或主张赔偿。同时,招标人因处理该场地内的物品所发生的拆除或搬迁劳务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招标人有权要求或诉请中标人承担。
6、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 在约定的或一方通知的期限内 就水电费、燃气费、电信费、管理服务费、违约金、损坏赔偿、履约证金等费用事项进行结算。结算时,应多退少补。
四、 报价要求
招标人将食堂大众膳食的现有加工、售卖、就餐等场地、部分设备设施交付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师生就餐规模,按照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建设改造、新购设备投入费用不得少于265万元,投标时须附详细费用清单及升级改造方案。如投标时承诺资金不足于A级标准改造,由中标人负责补足资金。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 说明:
(一)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二)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四)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评审标准》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二、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三、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 审查内容 |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
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提供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
5 |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6 | 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
7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评标委员会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8 |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有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不少于四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作期限不少于四年,且合同须体现经营面积,如不体现的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说明并加盖甲方公章)、该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文件有效性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没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 | ||
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 ||
2.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满足《招标文件》以“★”标明的全部实质性条款要求。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
四、 评审标准
(一)分值分布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审标准由技术评审标准、商务评审标准、价格评审标准组成,各部分评审标准的权重比例分布如下:
评审标准 | 技术评审标准 | 商务评审标准 | 价格评审标准 | 合计 |
分值 | 65分 | 25分 | 10分 | 100分 |
(二)技术评审标准
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 分值 |
1. | 总体改造方案 | 评审内容: 食堂(就餐厅、厨房、包间)总体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就餐厅整体规划,如文化艺术特色、多功能厅、休闲区等,包间改造格局、风格,厨房改造规划情况,硬件投入情况、整体效果图。 评审规则: 改造方案针对性强,符合学校师生用餐及学校文化特色,合理、可行,得25-30分; 改造方案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学校师生用餐及学校文化特色,较合理、可行,得10-25分 改造方案无突出亮点,针对性不强,但能基本符合学校师生用餐需求,合理、可行性一般,得5-10分 改造方案无突出亮点,无针对性,勉强满足学校师生用餐需求得0-5分。 | 提供总体改造方案 | 30 |
2. | 经营管理服务 | 评审内容: 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餐饮服务管理方案、经营理念、经营特色,菜品定价方案、菜式品种,电子化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保障方案等 评审规则: (1)餐饮服务管理方案。 方案内容完全详细、切实可行的得 5分; 方案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 得 3分; 方案内容不能满足 实际需要 得 1分; (2)经营理念、经营特色 经营理念符合学校文化,经营满足能满足全校师生个性化需求得 5分; 经营理念基本符合学校文化,经营较满足全校师生个性化需求得 3分; 经营理念不体现学校文化得 1分; (3)菜品定价方案(各项格及成本核算明细) 方案内容完全详细、切实可行的得 5分; 方案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 得 3分; 方案内容不能满足 实际需要 得 1分; 此项未提供不得分。 (4)菜式品种 菜式品种丰富,搭配科学营养,得 5分; 菜式品种较丰富,搭配较科学营养,得3分; 菜式品种较少或单一,得 1分。 (5)电子化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食堂经营过程有采用电子化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得5分; 食堂经营过程有采用电子化档案管理,具有各项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内容不够完善得3分; 食堂经营过程未采用电子化档案管理,或各项规章制度内容不完善得1分; (6)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保障方案 方案内容完全详细、切实可行的得 5分; 方案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 得 3分; 方案内容不能满足 实际需要 得 1分; 此项未提供不得分。 (7)与招标单位的协调及遵守合作的方案 方案内容完全详细、切实可行的得 5分; 方案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 得 3分; 方案内容不能满足 实际需要 得 1分; 未体现各项内容的,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方案》 | 20 |
3. | 应急处理方案 |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处理的措施)。 评审规则: 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全面、完整,合可行针对性强得5-7 分; 应急处理预案内容较全面,合针对性强得 应急处理预案内容较全面,合针对性强得 应急处理预案内容较全面,合针对性强得 3-4分; 应急处理预案内容有欠缺得 0-2分。 | 提供机构设立、公司运作流程、管理计划 | 7 |
4. | 服务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 | 评审内容: 投标人拟入到本项目的服务团队、项目人员组成经验丰富分工合理、岗位明确,具备专业的技能以及丰富作经验,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真实资料(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健康证、居住证明及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情况) 评审规则: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充足,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内容清晰全面,服务人员专业技能齐全、人员工作经验丰富,人员管理要求管理清晰合理得 6-8 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齐全,岗位清晰、具备一定的工作专业技能和经验,人员管理方案完整得3-5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较少,岗位模糊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较少,人员管理方案简单得0-2分; | 服务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 | 8 |
合计 | 65 |
(三)商务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 分值 |
1. | 经营业绩与经验 | 评审内容: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合作与经营2000㎡以上或2000人以上集体食堂情况。 评审规则: 每提供一个合同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 | 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 《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 ② 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和双方盖章页、合同内容、合同约定的食堂经营规模和落款时间)复印件;如合同未体现经营面积或人数的,需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备注: ①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10 |
2. | 在营食堂案例(提供1个在营食堂案例) | 评审内容: 投标人目前正在经营食堂的情况。 评审规则: 提交一家在营合作食堂案例的视频录像并现场讲解,由评审专家对视频及讲解内容提问,视频录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仓储条件、食品从粗/精加工至出品过程等,以及整体环境、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等(视频录像时长不超过15分钟,现场讲解时长不超5分钟) 根据在营食堂案例的内容丰富程度、规范化程度、智能化程度、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优:10-15分;中6-9分;差:0-5分。 | 提供在营食堂的合同复印件 | 15 |
合计 | 25 |
(四)价格评审
价格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 分值 |
1 | 食堂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金额度 |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额A为满分10分;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额B为3分; 3.其它投标人的投标分值=3+(所报投资额-B)/(A-B)*7。 | 提供《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10 |
注:投标人需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资料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节第三点“投标文件编制”,并可对照《评审自查表》进行自查。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本部分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条款的补充和特殊要求,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具体内容说明 |
1. | 项目名称 |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0733-22151154 |
3. | 招标人 | 广州大学 |
4.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5. | 资金来源 | 非财政性资金 |
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评审方法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8. | 最高限价/采购预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
9.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产品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
11. | 投标报价要求 | (1)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 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
12. | 投标分项报价 | 包含但不仅限于: 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保险、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
1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4. | 现场考察或者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考察或者标前答疑会。(需要对方到现场考察) |
15.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2)缴纳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提交形式:转账 (4)招标文件领购成功后,需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缴纳投标保证金(因同一家单位可能会注册多个平台账号,请务必使用购买标书时的平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防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人信息,导致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技术支持电话:400-092-8199),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投标人、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以上相应虚拟账号。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16. | 投标文件的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介质一式二份。 |
17. | 单独密封资料 | 建议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单独密封资料”字样。 |
18.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5名单数组成,除招标人代表外,均从中国政府采购网随机抽取。 |
19. | 样品提供 |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
20. |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 | 综合评分法: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21. | 中标人的确定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
2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80000元收取。 |
23. | 异议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87374065-3005 电子邮箱:guangzhou@biddingcitic.com(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异议函)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 邮编:510601 递交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其他说明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 ||
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一、 总则
(一) 适用范围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 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二) 定义
1. “招标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招标的产品和相关服务。
2.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广州大学。
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 “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可以为本项目招标人提供产品、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 “中标人”系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三) 计量单位
除有特殊说明外,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四) 合格的投标人
1. 能够遵守招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 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和满足实质性条件。
3. 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五) 合格的产品和相关服务
1. “产品”系指投标人制造或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等。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服务”系指除产品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且满足实质性招标需求。
(六)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 信息发布
本招标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通过《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媒体上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公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其他
供应商(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见。
二、 《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内容
1.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参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法规、规章、政策。
2. 本《招标文件》共分为六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招标需求
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4. 其他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要求提供的产品、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介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有约定外,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收到上述通知24小时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现场考察或者标前答疑会
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三、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投标。
(一) 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招标需求”中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产品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产品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 投标货币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四) 联合体投标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2.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第(一)至(六)项规定。
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产品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产品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3. 证明产品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六)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四、 投标文件递交
(一) 投标文件的封装及标识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载体采用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刻录;
(2) 电子投标文件载体封面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每个包组单独密封;
(3) 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投标文件的数量
投标文件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
3. 投标文件密封
(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4. 投标文件的标识
(1)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包组号的字样。
(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地点应该是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八)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及签署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需同时列明目录,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作为项目索引使用。
(2) 投标文件制作应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除特殊格式外,一般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对未经胶装成册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盖投标人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未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5) 《开标一览表》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6)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修改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或盖投标人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才有效。
(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人同时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须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编制。
(11)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另有其他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九)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十)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3. 除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得开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一) 开标
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 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评审专家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2. 评审方法及评审步骤
(1) 本项目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确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2) 综合评分法
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评标步骤:
①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资格性审查内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②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符合性审查内容》,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③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评审标准。
④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⑤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⑥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 如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部分“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第三点“评审标准”的第(五)点“价格扣除”。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
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 确定中标人、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一)确定中标人
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2.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二)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合同的履行
1. 招标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 中标人不得将招标合同转包。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 异议与投诉
(一)异议期限
1.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原件,逾期异议无效。
2. 投标人对开标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原件,逾期异议无效。。
(二)提交要求
1.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异议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三)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异议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异议的日期。
(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姓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异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异议函,接收异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四部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联系事项。
(七)具体异议函的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异议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异议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异议函格式
一、 异议供应商基本信息
异议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二、 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异议项目的名称:
异议项目的编号:包号:
广州大学: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 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2
……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 |
2 | | | |
…… | | | |
相关说明:
① 供应商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② 异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异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异议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③ 异议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异议,异议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④ 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⑤ 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⑥ 异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异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姓名章,并加盖公章。
⑦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异议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合作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
甲方:广州大学
乙方:xxx公司
第一条 合同目的与依据
为了明确双方经营管理服务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高校内部食堂为师生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合作经营事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项目采购招投标情况
1、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
2、项目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名称:
第三条 餐厅基本现状
1、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系甲方自主经营的为本校师生提供非盈利性的饮食保障服务的内部食堂。
2、上述二楼餐厅面积2639㎡,三楼餐厅面积2299㎡。其中,二楼部分区域已被设定为整个菊苑食堂的原材料储存仓库(具体位置、面积由双方现场确定)。该仓库属于与一楼餐厅共同使用的设施,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方统筹管理使用。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向甲方书面申请增建储存仓库。相应的增增方案在经过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有一部货梯。
4、二楼餐厅已配有校园卡收费系统;三楼餐厅,将由甲方统一配备校园卡收费系统。
5、上列二楼和三楼餐厅属甲方内部师生食堂,土建消防设施完备,运行正常,但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
6、甲方按政府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统一安装监控网络设备。在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电子屏幕,接受各方监督。
7、甲方上述食堂原有设备情况:见附件清单(具体设备移交清单由双方根据设备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通过管理食品原材料招标采购、仓储、审定菜品售价、收费和日常监督等,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管理服务费用,对上列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经营管理;乙方通过派出厨师和管理服务人员(团队)并按劳动法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且承担该等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投入约定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对上列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经营管理,双方共同为师生提供非盈利性饮食服务。
2、乙方投入不少于265万元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以中标文件报价为准),对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环境提升、添置设备(该项承诺报价包括餐厅环境提升、厨房加工设备、抽排油烟系统、空调通风设备、可移动家具等购置与安装费用)。
第五条 场地交付
甲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二楼和三楼餐厅(场地)交付给乙方。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当签署书面的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应当载明参与交接人员、交接时间、场地现状等详细情况。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五年三个月(含三个月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自2022年x月x日至 2027年x月x日。
第七条 需由乙方对餐厅进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事项
1、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的厨房地面、墙面、排水等已陈旧老化,乙方需投资装修;厨具乙方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燃料管道天然气);排风、送风系统已陈旧老化,乙方需购置安装;就餐区桌椅,乙方须按要求购置。
2、乙方增添的新设备或设施,应当是原厂全新设备、设施。
3、乙方在采购可移动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前,必须经过双方共同确认。
4、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二楼餐厅的整体功能规划应当符合高校人文餐饮食堂之建设目标要求:引入智慧餐饮技术,突出服务师生的特点,将原食堂改造成为可供餐叙、休闲、阅读、学习交流、社团活动、党建思政教育的多元化、多功能的智慧型校园文化交流餐厅;
(2)符合无水化厨房标准、食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A级、《广东省高校餐饮“智慧化6T”现场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的硬件标准;
(3)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中设定的规格、质量、消防、环保、安全和卫生等要求。
5、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的消防设备设施(但可在原有设备设施基础上增加、更新消防设备设施);如损坏或需拆卸重新安装甲方既已配置的燃气报警器系统、视频监控等,乙方必须更新复位并通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
6、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与流程:
(1)乙方进行投标前,已派出人员会同甲方到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进行现场察看;在投标文件中,已提出了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包括预算明细、初步环境提升效果图、符合A级食堂后厨流程的布局设计图等内容(按《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深化、优化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设备配置清单)。
(3)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须在经过甲方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须通过甲方等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经营。
7、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设计方案、施工合同、验收文件、添附设备清单等文件资料,须及时交甲方保存。
8、乙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甲方书面申请安装(加装)从一楼至三楼的客用电梯,但全部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前,不得加装电梯。
第八条 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限
乙方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必须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九条 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及使用与审计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一个由其与甲方进行共管的账户。甲乙双方应当另行与该银行签署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监管协议,并载明:该账户项下的资金须专款专用;乙方在支付每一笔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项前,须将相关付款凭据资料(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合同及(电子)发票、购货(电子)发票以及其它相关的支付资料等)提交甲方后勤服务处进行审核;在甲方后勤处签署同意支付之意见(并加盖广州大学后勤服务处分管领导印鉴)后,由乙方持之方可向银行请求支付相应的款项;银行经审核后,据实付款。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不足以支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该共管账户补足;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验收完成后,甲方后勤服务书面通知银行解除共管关系,账户和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自行处理。
2、按上述流程从上述共管账户内支出资金,视为甲方核定的乙方投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总额。
3、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乙方将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全部原始发票复印一套(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交甲方备案。发票抬头(付款单位),必须是乙方。
4、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乙方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的全部投入与使用情况进行独立的专项审计,乙方不得拒绝。因该专项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监理及费用承担
1、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乙方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须自觉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甲方有关部门的指导。
3、乙方应当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周边卫生环境。因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导致安全事故、火灾意外事件等,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施工档案资料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含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图纸等)一份(套)。
2、乙方在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过程中,应当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整理相关建设资料;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将施工和监理过程的全部档案资料(一套)移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 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1、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电梯、室外水电设备(以外墙为界)、建筑物及给排水系统(以外墙为界)维护、维护保养费用外,二楼和三楼餐厅的全部设备设施(含二楼由甲方统筹使用的仓库)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属于乙方承责范围的设备、设施需要更新或改造的,乙方应当提前向甲方报告并提交有关文件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定期对房屋和食堂内的水、电、燃气主线、管道等设备设施进行保养。其中,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修和清理;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翻新,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抽排系统的风管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清洁,并保持每天常态清洁(其中,因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学期进行不少于1次专业彻底的疏通所发生的清洁费用,由甲方承担,其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与甲方一楼餐厅共同负责楼顶定期清淤、食堂排放管道和化油池定期清理、食堂区域保洁,保证清洁清理到位。清理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
第十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经营,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分区经营
1、二楼餐厅定位为学生食堂。经营方式:采取分档口模式,主要推出自选快餐、水煮江湖(酸辣为主)、南方面食、西北面食、特色西餐、卤水烧腊、蒸饭、香锅、小吃点心、网红甄选(根据大众点评定期更新)等。乙方须定期评估营业情况,对运营状况不佳的档口及时调整出新。
2、三楼餐厅定位为面向学校学术会议、工作餐服务,兼顾师生聚餐需求。餐厅业务应当采取现点现做,摒弃大锅菜的做法,精细加工,结合学校师生的实际情况,达成平价消费的酒店式用餐体验。乙方应当按照会议和政府接待标准,建立和推广经营特色,并符合以下要求:①以粤菜为主,其它菜系为辅;②包房经营湘粤菜融合商务小炒等;③设计各类会务接待团餐、平价自选火锅、特色套餐、自助餐等,形成相应的餐菜品体系。④乙方应当每月定期研发推出新菜式,以满足接待和围餐需求。
3、乙方经营的风味、类别、项目等应当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并书面报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经营。对于甲方认为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项目,甲方有权不予批准或随时关停。
第十五条 禁止的经营行为
1、二楼所有美食城运营品种美食档、三楼餐厅,均必须由乙方自营管理。禁止乙方将其对外发包、分包或变相分包(包括引进其他品牌经营)、合作经营,或者整租或分租。
2、乙方不得私自接待校外法人单位名义用餐;不得向校外单位开具公司餐费发票(因上述餐厅属内部师生食堂,故乙方必须事先以书面的店堂告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乙方或甲方均不得开具餐饮发票)。
3、乙方不得在二楼餐厅内设置售卖非食品销售场所;不得销售学生食堂禁止销售的食品。
4、乙方不得私自采购或者使用其他渠道来源的任何食材。
5、乙方不得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6、乙方不得擅自(未经甲方批准)张贴、发布任何商业广告;不得使用音响设备进行推销、宣传;
7、乙方不得擅自(未经甲方批准)对外承接加工配餐业务,不得将校外加工的食品配送到校内售卖。
8、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基于“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而统一安装监控网络设备或干扰其运行,不得调整监控探头朝向或故意损坏探头。
9、乙方不得在食堂周围和其他场所擅自搭建。
第十六条 “A级食堂”达标要求
乙方保证,在甲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的一年内(从主管部门签批时间开始算起),二楼餐厅通过上级主管部门“A级食堂”评审。如未能通过“A级食堂”评审,按本合同第三十条相关约定办理。
第十七条 人员配备与资质要求
1、乙方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水电维修技术人员1名;厨点师、服务员若干人。
2、聘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相应职称证书,其中须有至少两人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乙方应当将该等证明文件报甲方备案。
3、为了保障本合同能够全面、正常得到实际履行,乙方须指定负责人。该负责人必须常驻上述经营场所。一经指定,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若甲方发现团队人员数量或资质不能满足经营需求的,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进行补足或更换。
第十八条 食材采购管理
1、乙方所用食材,均应通过学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统一采购。乙方对食材的供应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为乙方招标供货商(在未完成专项食材招标前,甲方使用既定采购渠道进行采购)。
2、食材购买费用,均由甲方统一向供应商支付。在结算乙方应得管理服务费时,由甲方在经营收入直接作相应扣除。
第十九条 经营收入与收费管理
1、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的全部餐饮款项,均为甲方收入,并且必须进入甲方账户。
2、乙方出售食物、收取餐饮费,必须全部通过“广州大学校园卡”收费系统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扫码支付方式进行收取。乙方不得使用其它任何收费系统进行收费,也不得收取现金。
第二十条 菜品销售价格与物价平抑基金
1、菜品销售应当定价合理,价格稳定,保障供应。
2、定价标准:乙方应当在菜品原材料进价的基础上,通过比较校外市场、大学城兄弟院校同类餐饮价格并且低于其10%以上,进行定价。
3、定价程序:所售食品的定价,必须报甲方饮食服务中心审定后方可执行。
4、售卖菜品,均必须明码标价。
5、当出现市场物价较大幅度上涨,可能影响运营时,为了稳定菜品价格,甲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的规定,利用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对涨价的原材料进行单项补贴。
第二十一条 商业保险投保
在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完成后乙方正式开业日起,由甲方在一个月内,为乙方运营的餐厅购买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前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后项保险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同期内,每年购买一次;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在属于乙方的经营收入项目中直接扣除。
保险发票的抬头单位为甲方。
第二十二条 费用核算与结算
1、管理服务费和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投入补偿款:
(1)二楼餐厅。在第一年至第三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二楼餐厅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回馈师生活动费”后,所剩下余额,属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乙方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2)三楼餐厅:从第一年(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届满日起算)开始,年营业额在350万元内的部分,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等费用后,所剩下余额,属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和对乙方前期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资金投入的补偿款(二者不作细分)。
2、结余提取:
根据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规定,甲方按照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结余;提取的全部结余归甲方所有,用于食堂以丰补欠、自我调节、抵御风险、平抑物价。同时,为了鼓励乙方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营业额,对于超额部分,则减少相应的提取比例。具体的结余提取办法如下:
(1)二楼餐厅:从第四年开始,在扣除水、电、冷气、燃气、原材料、垃圾处理、保险费、“回馈师生活动费”后,年营业额600万元以内的部分,甲方按营业额5%提取结余;超过600万元营业额的,对超额部分按4%提取结余。结余逐月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收取。(每个年度前11个月先按每月营业额5%提取,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根据全年营业情况核算后,多退少补)。
(2)三楼餐厅:年营业额在350万内的,甲方不提取结余;年营业额超过350万后,超过部分按营业额5%收取结余,结余在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经营收入中直接收取。
3、关于水、电、煤气、垃圾处理费、“回馈师生活动费”:
(1)乙方按照其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照供水、供电部门、煤气公司对甲方的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水、电、煤气费。费用由甲方在其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2)乙方每月向甲方缴交500元的垃圾处理费。每年按10个月缴交。该费用在每月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3)乙方须参加甲方举行的“回馈师生活动”,具体包括:①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②教师节;③毕业生祝福套餐。每次“回馈师生活动”均由甲方统筹;乙方承担每次活动费用2000元。该活动费用由甲方在当月或次月从乙方管理的食堂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4、结算办法:
每月15日,核算乙方上月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总额(含结余),并从上月营业收入中扣除出,余额在乙方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后,由甲方结算并划至乙方账户(账户信息见本合同尾页)。一般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半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合同到期前2个月不按月清账,合同到期后,甲方和乙方完成交接后一个月内清账。
第二十三条 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1、乙方据实向甲方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票面金额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付款。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2、支付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十四条 安全卫生、环保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
2、乙方应当结合本合同的约定和上述二楼和三楼餐厅的特点,建立完善的、高效执行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日常现场管理、操作规范、文明服务标准、绩效考核和各类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动电路等;严禁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禁止使用液化气瓶、煤球等产生有毒气体排放的燃料。
4、所有食品必须现场制作;所有食品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确保食品的清洗、加工、制作、消毒、储存、留样、销售等环节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6、食堂污水排放(如洗涮用水、含磷洗洁精的使用等)、废气排放(如油烟排放)、产生的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定。
7、乙方应当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制度。食堂潲水、废弃油脂、废料、纸皮等严格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运出,或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及时清洁保证校园环境卫生。其他生活垃圾必须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存放地。
7、为保护校园环境,严格按照国家限塑令有关要求执行塑料袋有偿供应,尽量限制一次性餐用具的使用。
8、配合甲方每月对食堂进行除四害专业消杀工作,并根据要求按实际情况加强四害的防范。
9、乙方须服从甲方日常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对生产流程、消毒保洁、饭菜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面监控,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抽检工作和学校的送检工作(原材料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其它情况送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对检验结果负责。
10、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法经营,树立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积极与甲方同步创建食堂文化,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权益,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与员工管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出(雇用)的厨师和管理服务人员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工资,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制度、员工工作纪律和奖惩制度,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确保所聘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
3、乙方应当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知识的专项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场地,根据乙方的申请,由甲方提供。
4、乙方自行负责所聘员工的住宿。
5、乙方员工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项目作场所;工作时间不得进出甲方经营楼层或进出本楼层及其他项目的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出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逗留。
6、乙方所属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教育员工注重个人形象、动作规范和文明服务,保持良好文明形象,注意个人卫生。
7、乙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对校园人员管理及相应的防疫规定。
8、乙方对其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运营成本和税负
1、餐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与社保福利、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保险、办公、交通、通讯、纠纷处理、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及退还
1、在乙方收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30万元的食堂履约保证金。该项保证金用于:(1)食物中毒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和赔偿;(2)政府主管部门行政罚款的支付;(3)乙方欠薪或因乙方行为引起的突发性事件、群体事件的处置;(4)本合同第三十条项下的违约金支付或扣除。
2、发生前款所列事由,甲方有权单方面随时使用上述保证金,无需取得乙方同意;使用后的差额部分,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果该30万元保证金仍不足以处理上述事件的,不足部分,可由甲方先行垫付。不足额或由甲方先行垫付的资金,甲方有权在当月或后续月的经营服务费中直接作出相应的扣缴。
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不存在可扣除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同时又依约履行合同终止之善后义务的,则甲方在乙方善后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4、本条第1款第(1)项、第(2)项所列事由,如果系甲方采购的食材本身的质量原因,或者属于甲方直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造成,则乙方应免责;相应的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之一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由甲方在乙方次月的经营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销售饭菜、饮品,不通过“广州大学校园卡”收费系统或甲方指定的其它收费系统进行收费的;
2、属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3、二楼餐厅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不开餐的,
4、所售食品价格及预调整的食品价格未报学校审核同意的;
5、未开启“视频监控”系统展示“阳光厨房”、“透明食堂”,或者擅自调整监控探头朝向,或者故意损坏探头的;
6、对其所聘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或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
7、未定期对餐厅内的电、水、燃气主线、管道等设备进行保养的;
8、有下列违反相关消防规定的行为之一的::
(1)未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2)圈占、埋压、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3)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不按消防法规装修、装饰,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检验合格证明;
(6)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损失的;
(7)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3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9、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4款至第7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10、未设置公告栏,并对执法检查、整改通知报告、食品检查报告、货物采购来源证书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资质证书等不进行公示;
11、运营项目未取得国家相关资质,或者未报学校批准擅自经营餐饮服务的;
12、有违反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九条 违约责任之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由甲方在乙方次月的经营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具有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且在被甲方追究违约金责任后,仍未改正的;
2、在对上级政府部门履行执法检查或者甲方履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3、乙方有窃水或窃电行为的。
第三十条 违约责任之三
1、乙方擅自对餐厅进行装修,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或固有功能的,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均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并限期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填补该损失的,另行赔偿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履行的施工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1天,按投资总报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一条 重大违约行为与合同解除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即构成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1、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乙方获得中标的;
2、因乙方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情节严重的;
3、发生可归责于乙方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问题,造成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影响恶劣的群体事件的;
5、加工或者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停止供餐,或者发生一年内发生两次不正常供餐情形的;
6、将上述餐厅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或者挂靠运营的;
7、存在第二十九条的违约行为且在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后,仍然重犯的;
8、乙方经营的二楼餐厅未能通过“A级食堂”评审的(除甲方直接过错责任原因导致的除外)。
9、因乙方责任,导致在运营期限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降级至B级以下(不含B级)的;运营不善,不定期日常测评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10、乙方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在甲方校园区域内发生群体事件的;
11、乙方因与外界发生债权、债务等纠纷,影响餐厅经营,或者甲方正常校园秩序的;
12、实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严重影响甲方声誉或者直接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与乙方结算,导致未及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未与甲方结算,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无正当理由,甲方连续两个月不与乙方结算并支付管理服务费的,即构成重大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如属于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该损失计算方法为:对乙方投入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如果安装电梯,则该费用应计算在内),按5年合同期限进行折旧,即按相应的比例递减,计算出相应的残值;按残值金额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1、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或履行不能的,双方首先应进行协商变更相应的约定,并达成相应的变更(含解除)协定;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2、于前款单方解除合同之情形,甲方补偿乙方的装修款损失。计算方法为:对乙方投入的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款(如果安装电梯,则该费用应计算在内),按5年合同期限进行折旧,即按相应的比例递减,计算出相应(剩余天数)的残值;按残值金额进行补偿。
第三十四条 合同终止之善后
1、于本合同终止(含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终止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撤出场地,并按该物业原状物业整洁地交回甲方。双方须办理完场地移交手续。
2、凡固定或附着于建筑物四壁或地面、天花的物件,只要其被拆除或移动将有损于房屋或被拆除物之功能的,均不得拆除或移动,且不得要求甲方对之进行收购或补偿(乙方投入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电梯,均应归甲方所有);动产,包括办公用品、文书文件、杂物等均应全部搬走。未搬迁的动产应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作任意处置,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对于属于乙方剩余的库存食品原料物资,由乙方妥善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按采购原价予以收购。
4、如属于乙方原因而导致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1款至第3款的约定办理。
5、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未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限内搬离并未办理移交标的物手续的,甲方有权强行收回场地;并且对场地内的任何物品,包括乙方自置的设备设施、电脑、家具、办公用品、文书、文件、字画等,有权作任意处置,乙方无权主张场地内存有其物品或主张赔偿。同时,甲方因处理该场地内的物品所发生的拆除或搬迁劳务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甲方有权要求或诉请乙方承担。
6、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 在约定的或一方通知的期限内 就水电费、燃气费、电信费、管理服务费、违约金、损坏赔偿、履约证金等费用事项进行结算。结算时,应多退少补。
第三十五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并就协商一致的事项,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
第三十六条 双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1、甲方联系部门:广州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彦山
联系电话(微信号):13889908841
电子邮箱为:
2、乙方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微信号):
电子邮箱为:
第三十七条 合同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广州大学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3、乙方投标文件。
4、相关补充协议,以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各种图纸、表格、数据以及技术资料。
第三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包括票据法上的争议)提交给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仲裁程序,适用该会的仲裁规则。
第三十九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书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含电子邮箱、微信)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子邮箱或电话(微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双方同意,有关文件(包括仲裁申请书或民事起诉状副本、仲裁庭开庭通知书或传票等法律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纸质的特快专递送达本合同约定的上列地址;两种送达方式,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电子邮件送达、纸质的特快专递送达的时间相异的,以其中任一送达方式最先到达的时间为有效送达时间。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为本合同生效日。签署日期互异的,最后的签署日期为生效日期。
第四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广州大学(盖章) | | 乙方:xxx公司(盖章) |
纳税人识别号: |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魏明海 | | 法定代表: |
签约代表: | | 签约代表: |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 | 地址: |
电话:020-39366651 | | 电话: |
账户名称: | | 账户名称: |
账号: | | 账号: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签约日期:2022年 月 日 | | 签约日期:2022年 月 日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投标人参考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编号 | 文件名称 | 格式参考 |
一、 封面及目录格式 | ||
1. | 封装及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 附件1. |
二、 价格文件 | ||
2. | 价格评审自查表 | 附件2. |
3.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附件3. |
三、 资格性文件 | ||
4. | 资格性评审自查表 | 附件4. |
5. |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 | 附件5. |
6.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 格式自拟 |
7. | 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 格式自拟 |
8. | 税收缴纳证明 | 格式自拟 |
9. | 社保缴纳证明 | 格式自拟 |
1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格式自拟 |
11. | 投标人须有2015年以来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不少于四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作期限不少于四年,合同须体现经营面积,如不体现的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说明并加盖甲方公章)、该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格式自拟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附件6. |
四、 符合性文件 | ||
13. | 符合性评审自查表 | 附件7. |
1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附件8. |
1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附件9. |
16.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 附件10. |
17. | 投标函 | 附件11. |
18. |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 附件12. |
19. | …… | |
五、 技术、商务文件 | ||
20. |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 附件13. |
21. | 招标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 附件14. |
22. | 总体改造方案 | 格式自拟 |
23. | 经营管理服务方案 | 格式自拟 |
24. | 机构设立、公司运作流程、管理计划 | 格式自拟 |
25. | 服务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 | 格式自拟 |
26. | 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附件15. |
27. | 在营食堂的合同复印件 | 格式自拟 |
28.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附件16. |
29. | 企业荣誉一览表 | 附件17. |
30. |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 附件18. |
31. | 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 | 格式自拟 |
32. |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附件19. |
33. | …… | |
附件1. 封装及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附件2. 价格评审自查表
价格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文件 |
1. | 开标一览表 | 第( )页 |
2. | 分项报价表 | 第( )页 |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3.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 元
招标内容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金额 | 小写: 大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三个月(含三个月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期) |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①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②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③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系数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4. 资格性评审自查表
资格性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 |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2) |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2.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提供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9.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1. | 投标人须有2015年以来从事大型餐饮服务(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不少于四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作期限不少于四年,且合同须体现经营面积,如不体现的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说明并加盖甲方公章)、该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5.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 参加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招标活动,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我单位所使用的“投标专用章”与我单位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单位对所使用“投标专用章”的行为和相应责任予以完全承认。
特此说明。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姓名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我单位投标专用章样式如下:
附件6.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 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 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说明:
①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7. 符合性评审自查表
符合性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 □通过 □不通过 |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投入环境提升及中小型设备设施更新金额不低于265万元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通过 □不通过 | / |
8. | 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 |
9. |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0.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1. |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单位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招投标活动,招标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姓名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标情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函
投标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
3. 我们承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5.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我们理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7.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9.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0.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招标人、用户单位(如有)和招标代理机构。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姓名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12.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 | | 第(…)页 |
2. | | | | 第(…)页 |
3. | | | | 第(…)页 |
… | | | | 第(…)页 |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①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② 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按响应产品/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③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④ 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附件13.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文件名称 | 证明文件 |
1. | 招标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 第( )页 |
2. | 总体改造方案 | 第( )页 |
3. | 经营管理服务方案 | 第( )页 |
4. | 机构设立、公司运作流程、管理计划 | 第( )页 |
5. | 服务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 | 第( )页 |
6. | 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第( )页 |
7. | 在营食堂的合同复印件 | 第( )页 |
8.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第( )页 |
备注: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增减
附件14. 招标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招标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一、 标注“▲”的重要条款(如有) | ||||
1. | | | | |
2. | | | | |
3. | | | | |
二、 其他条款(技术条款) | ||||
1. | | | | |
2. | | | | |
3. | | | | |
三、 其他条款(商务要求) | ||||
1. | | | | |
2. | | | | |
3. | | | | |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说明:
①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② 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按响应产品/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③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④ 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附件15. 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包组号: | ||||||||
序号 | 用户/业主名称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 | | | | | | 第(…)页 |
2. | | | | | | | | 第(…)页 |
3. | | | | | | | | 第(…)页 |
合计: 个业绩 | ||||||||
包组号: | ||||||||
序号 | 用户/业主名称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4. | | | | | | | | 第(…)页 |
5. | | | | | | | | 第(…)页 |
6. | | | | | | | | 第(…)页 |
合计:个业绩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及执业资格 | 经验 年限 | 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 | | | | | | | 第(…)页 |
2. | | | | | | | | | 第(…)页 |
3. | | | | | | | | | 第(…)页 |
4. | | | | | | | | | 第(…)页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7. 企业荣誉一览表
企业荣誉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荣誉名称 | 是否具有 | 颁发单位 | 颁发时间 | 证明材料 |
1. | | □是 □否 | | | 第()页 |
2. | | □是 □否 | | | 第()页 |
备注:有该项资料的请在对应的方框内用R表示,并提完整的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18.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序号 |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备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9.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参加贵公司代理的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菊苑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引进合作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22151154 )的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所参与项目或所参与包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方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方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下载:报名资格审查附件.zip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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