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市公安局“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管控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预告
金额
135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7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夏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519-855881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常州市公安局“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管控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预告
发布日期:2019-09-25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9]015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委托,准备就其“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管控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管控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柒万元(¥13570000.00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期项目主要针对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外围控制区边界主要路口,建设高清电子警察和高清道路监控,部署中心软硬件设备,运用大数据实现“闯禁区”判分析,有效监管高污染车辆的出行,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状况,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和承载能力,推动实现全市空气质量全面好转。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

3、其它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能力,并提供2016年以来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设内容应同时包含电子警察建设和智能交通类软件研发内容,提供验收证明)。

招标文件初稿下载:

六、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929日下午500为止。

材料提交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631室。

七、联系方式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赵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5588163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 夏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1993128

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锦路158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925 

 


附件:
常采公[2019]0190号常州市公安局“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管控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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