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询价变更通知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就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响应单位按询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相关材料,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前来报名。
一、询价书编码:XJ2024090125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远兴公司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询价范围
业主委托响应人对1台金龙大巴车、1台宇通大巴车、1台全顺中巴车、2台新帕萨特、1台霸道2700、1台酷路泽400、1台别克商务、1金杯面包、4台尼桑皮卡车、1台聚尘王高空作业车共14台车辆的保险服务采购。保险范围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200万)、车上人员(司机)责任险(40万)、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40万)、车船税;新增车辆保险费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之内,由业主另行采购。
(二)服务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产业园区业主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1.响应人需在合同签订后,针对保险车辆提供服务方案。
2.报价要对每台车保险费要单独报价,根据车辆用途、年龄,设定每台车辆的参保险种类。
3.响应人应及时延续车辆保险,避免车辆出险,如有出险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响应人应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和理赔。
5.响应人就近范围内有指定事故车辆的维修点,并零配件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业主对响应人参保、定损及索赔服务按年进行据实结算。
2.付款方式:响应人完成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提供当期到期车辆保险保单后,开具结算价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支付相应款项。
(六)税率约定
1.响应人根据自身纳税性质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一般纳税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特殊事项,请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提供相关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
2.资格要求2:响应人须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车辆保险服务业绩不少于三份(提供合同相关文件)。
注: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响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响应人须知
1、响应人应当满足询价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并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材料,不提供、少提供或询价响应文件中漏掉任何一个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将被否决,响应人无法参加评标。
2、响应人提供的业绩需为合同完整版(含附件),是否认定为有效业绩,主要查看提供的合同相关文件是否含有合同名称、主要工作范围、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签章(依据合同条款确定)、业绩要求内容等信息。
3、响应人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第四章“询价响应文件及相关格式”的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响应人在线提交报价单时,应当将盖章的询价响应文件PDF版的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一并上传(上传的入口在“报价说明”后的附件位置)。否则,有可能因无法证明是否具备应有的资格而被废标。发送的询价响应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未按此要求命名的文件存在不被接收的风险,该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业主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中煤集团黑名单。
5、响应人报价时应按照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前须确认询价通知书或询价书内附件或者澄清文件,如果响应人中标(或选中)后,以不正当理由放弃报价、拒绝签订合同或延误施工/服务工期的,将列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停用服务关系不少于二年。报价人不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照技术附件、品牌、技术规格与要求报价的;
(2)报价核算失误的;
(3)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4)无法按期供货的;
(5)报价后提出附加条件的;
(6)其他不能完全响应报价文件或报价要求的。
6、响应人报价要含税(应注明具体的税率)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用。若响应人投标税率不一致,按照不含税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7、中煤易购系统中报价与询价响应文件报价不符时,以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准;响应函中的报价与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的合计及其它文件中报价不符,且没有对二者不符的原因进行有效说明时,响应人可在业主要求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否则,业主以不利于响应人的原则进行修正;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以上方式的调整,则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业主按预定的时间开标,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无论中标与否,业主均不承担响应人的文件制作、差旅等所有费用。
9、本项目实行在满足询价要求情况下低价中标原则。无论任何原因,业主可废除本次询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响应人网上报名后通过的资格初审不代表已经通过最终的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响应人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材料为最终的评审依据。
11、业主要求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应附技术要求或方案的,如响应人没有编制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不符合业主的要求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2、开标15日后响应人可以通过询价公告上预留的电话了解询价结果。
13、所有询价响应文件签字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签,机打将可能被废标。
14、参加投标有两步操作:第一步是新客户注册,第二步是注册成功后按本询价公告第五条的要求报名、报价。
15、本询价文件内容仅为要约邀请,最终以业主与成交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16、投标有效期:自开标开始之日起120天(日历日)有效。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人应严格按第四章询价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内容及顺序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提交。开标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接口,响应人将无法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七、报名、报价方式:
1、报名流程:
(1)参与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 进行在线报价。
(2)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按照询价公告中“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按顺序形成PDF扫描件上传至“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报名系统参与报名,报名后不能再上传。拒绝后重新上传需要联系相关业务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审批。
(3)响应人需要提报澄清时,请将澄清文件发送至zmyxgcfw@163.com邮箱内并通知业主。
2、报价:
(1)各响应人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参与报价,不得少报或漏报,否则视为报价中已包含该部分内容;报价物资必须符合各响应人实际经营范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取消该响应人报价资格。
(2)经询价/评标小组认定,如果响应人存在不平衡报价,取消该项目中标资格,列入停用供应商名单。
(3)询价转谈判项目,经谈判后,响应人须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至“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否则以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4)各响应人需在询价通知中下载《报价书》,并提前将报价信息填写完整(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不然无法导入系统)。
(5)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前在报价页面将报价书导入系统中,同时上传盖章的询价响应文件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核实无误后保持提交,完成报价。
八、郑重声明:
参与报价单位必须对报价及供应物资来源的合法性负责,由报价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我公司不负责。
九、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26:53(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5日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10月05日 09:00:00(北京时间)
十、业主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无定河镇纳林河产业园区
联系人:张燕芳
电话:0477-7560699
邮箱:zmyxgcfw@163.com
采购单位: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10:30:55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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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02000103 | 中煤远兴公司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项 | 1.0 | 6.0 | 2024-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