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8
金额
199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9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朝雄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崇珊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3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地复垦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南起鄞州区姜村站,北至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主要经过下应片区、鄞州高教园区、南部商务区、钟公庙、海曙段塘、丽园路沿线、青林湾、江北姚江生活区和洪塘片区。线路全长约23.30千米,均为地下线,设19座车站,其中9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78米。线路南端设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洪塘停车场一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其中改造一座,新建一座(与7号线合建)。本工程线路控制中心接入拟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

2.3项目估价:本标段1996万元

2.4计划工期:379日历天(2025年2月15日—2026年2月28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5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验收之日

2.6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经资规局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10900分至2025121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122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3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www.nbmetro.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杜朝雄

电    话: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 系 人:殷崇珊、董顺杰                         

电    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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