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中市博物馆竞争性磋商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的结果公告
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文物三维数字展示系统信息安全产品可移动文物修复应急预案文物数字化三维采集及加工文物数字化三维扫描高精度复制数据高精度三维展示数据文物无损检测X光检测X光衍射分析激光拉曼分析显微拍照文物病害图绘制宝石器瓷器纺织品琉璃陶脊兽汉六棱玛瑙环铜铁木质文物石质文物金属器玉器文物三维数字化展示系统三联铜立像释迦石坐像商夔龙纹扉棱铜觚文化陶塑商弦纹圜底铜爵商蕉叶纹青铜矛饕餮纹有銎直内长胡铜戈八角星纹铜弓形器武士陶立俑释迦石佛龛释迦石头像白釉四系瓷盖罐春瓷瓶金白釉印花凤穿牡丹纹瓷碗战国双系绳索纹铜扁壶战国附耳蹄足铜盖鼎西汉兽形扁蹄足铜灶唐瑞兽葡萄纹铜镜战国鎏金兽面纹铜带钩战国五铺首提梁铜壶宋定窑白釉刻花瓷枕宋定窑白釉刻花鱼戏莲叶纹瓷枕金无釉卧女持扇瓷枕战国蟠虺纹铜盖鼎铜勺虎鹰搏击铜戈汉铜虎子汉绿釉陶灯宋白釉刻划婴戏图瓷枕宋金白釉刻划花卉瓷枕战国错金银镶绿松铜带钩汉贴金蟠虺纹铁带钩战国蟠螭纹铜镜汉提梁铜銗镂素面折腹陶豆戳刺纹单耳陶罐绛彩圈足陶簋商素面宽刃铜钺石刮削器磨制石斧鎏金锡獬豸封侯石雕北朝石佛头像金白釉划花花卉纹瓷碟金白釉折沿瓷碗金黑釉瓷盏金白釉瓷碟唐石佛头隋石雕立佛唐石菩萨头像鎏金昂首举足佛前护法铜狮青白釉印花瓷碗黑釉兔毫瓷盏玉琥陶塔式罐黄白釉剔花瓷枕战国错银双纽双龙纹铜带钩汉贴金云纹琵琶形铜带钩汉鎏金兽面纹铜带钩涡纹玉环宝玉石宋白釉开光剔地莲纹瓷枕宋白釉褐彩开光花卉瓷枕宋白釉褐彩开光诗文瓷枕宋白釉黑花莲纹八方瓷枕宋定窑酱釉瓷盖钵明彩绘普贤菩萨乘象木造像明彩绘文殊菩萨乘狮木造像明彩绘观音菩萨乘犼木造像汉卧姿彩陶羊俑战国凤鸟形戈饰战国错金银铜镦战国兽面纹铜矛瓜棱圆罐金茶沫釉刻印牡丹花折边长方形瓷枕唐三彩三足炉战国琵琶形铜带钩战国铜虎饰战国谷纹提梁铜壶汉彩绘云纹有盖陶罐端砚磨制骨匕磨制骨铲磨制骨镞磨制骨筓磨制骨针磨制骨锥铁足铜盖鼎汉铜博山炉汉鎏金兽形铜席镇铜甗蒜头铜瓶卷草纹铜镜铜鸣镝武士陶俑铜鍪铁犁战国铜车軎汉铜行灯汉铜弩机汉漆觯战国鸟形铜戈鐏兽面琵琶形铜带钩陶牺尊错金兽头琵琶形铜带钩家常富贵铜镜镶绿松石曲棒形铜带钩残人形足铜洗战国云雷纹玉瑗琉璃耳铛白釉瓷盘汉绿釉四足陶方盙饼状石器磨制石凿磨制石球打制石铲单孔石刀石镰石纺轮石锛石磨棒磨制石坠饰磨制石指环战国铜剑镇墓兽金元印花瓷碗铁锈斑瓷碗白釉瓷盖钵汉铜灯铁剪刀战国铜凿战国铜当卢汉谷纹玉璧汉鹄形铜带钩汉水禽形铜带钩战国错金青铜杖首玉印章战国重环纹青玉瑗白釉瓜棱深腹瓷钵凸弦纹铜鼎篮纹折肩陶罐绛彩鼓腹残陶壶工友徽章战国蟠螭纹铜盖鼎昭明铜镜汉耜形铜带钩绿釉陶井索纹铜盖鼎战国三穿铜戈绳纹鼓腹陶罐素面带鋬陶杯绳纹方唇陶鬲绳纹斜腹陶鬲弦纹镂孔粗柄陶豆商代素面喇叭口陶器座夏代绳纹腰隔残陶甑汉铜扁壶汉铭文铜镜宋白釉褐彩花卉纹元宝形瓷枕汉鎏金铜带钩战国蟠虺纹铜豆索纹铜车軎春秋柳叶形铜剑战国四山纹铜镜宋白釉刻花花卉纹瓷枕宋绿釉荷花瓷枕宋白釉瓜棱瓷钵战国错金兽面青铜镦战国虎形青铜璜汉弦纹铺首陶壶战国铜盖豆汉铜方壶汉连贝纹铜车定制软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140799-2022-6-000229
预算金额123.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354-2055533
中标公司山西云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7992022CCS00043
二、项目名称: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 (1)203件文物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及加工,制作文物模型。 (2)203件文物进行无损检测,并绘制文物病害图。 (3)制作文物三维数字展示系统,观众可通过手机、电脑对本次制作的文物模型成果进行在线上的浏览、参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规定为准。 |
1 | 批 | 1210000 | 山西云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大同市云冈区云冈镇云冈景区 | 91140200330459682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 (1)203件文物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及加工,制作文物模型。 (2)203件文物进行无损检测,并绘制文物病害图。 (3)制作文物三维数字展示系统,观众可通过手机、电脑对本次制作的文物模型成果进行在线上的浏览、参观。 |
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 | 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琼,李文辉,崔晓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15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博物馆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4-3605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安宁街96号锦程园商务楼12层11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4-205553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3.30.doc磋商文件3.30.doc
895.5K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07992022CCS00043
采购人:晋中市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7
一、总则7
二、磋商文件8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9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
五、采购程序12
六、签订合同16
七、保密和披露17
八、询问和质疑17
九、报价人违规处罚18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20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21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3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36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2-04-13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799-2022-6-000229
2、项目编号:1407992022CCS00043
3、项目名称: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31300.00元
6、采购需求:
(1)203件文物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及加工,制作文物模型。
(2)203件文物进行无损检测,并绘制文物病害图。
(3)制作文物三维数字展示系统,观众可通过手机、电脑对本次制作的文物模型成果进行在线上的浏览、参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
8、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03-31至2022-04-08 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位置:“首页-办事指南” (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1/index.html)。
3、招标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减少感染风险,根据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疫情期间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安全进行,节约供应商投标成本,更广泛调动全国各地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经研究,该项目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开标等活动均采取远程线上完成,谢绝投标人(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安宁街96号锦程园商务楼12层1109室
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山西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投标单位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投标单位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4)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单位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质疑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 需一次提出,多次将不予受理。
6.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减少感染风险,根据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疫情期间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安全进行,节约供应商投标成本,更广泛调动全国各地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经研究,该项目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开标等活动均采取远程线上完成,谢绝投标人(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中市博物馆
地址:晋中市北部新城凤鸣街181号
联系方式:0354-3605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街96号锦程园商务楼1幢12层1108室
联系方式:0354-20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0354-2055533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晋中市博物馆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
4 | 采购项目编号 | 1407992022CCS00043 |
5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服务地点 | 晋中市博物馆 |
7 | 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9 | 服务标准 | 详见采购需求 |
10 | 预算金额 | 详见“磋商公告” |
11 | 资格条件 | 详见“磋商公告”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付款方式 |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5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 |
16 | 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需求 |
17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 |
18 | 报价要求 | 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响应标的及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
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20 | 保证金 | ☑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的金额:24000元 收 款 人: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账号:5601 0078 8019 0000 0969 行号:3101 7500 0016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全额退还至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或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注意事项: 1.报价人汇出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由报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交纳单位应与报价人名称相一致。 |
21 | 履约金 | 不收取。 |
22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允许,备选响应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 |
23 | 响应文件份数等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
24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25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
26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
27 | 采购人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家数: |
28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事实与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
29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
节 能 产 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环保标志产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环保产品,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 |
信息安全产品 | 投标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报价人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
中 小 企 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折扣。 3.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详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报价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给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折扣。 | |
监 狱 企 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福 利 企 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0 | 信用记录查询 | |
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
查询截止时间 | 开标当日 |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无效。 2.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服务”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2.4“投标人”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
3. 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报价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报价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3.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符合本招标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4. 报价费用
4.1报价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招标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报价人,联系方式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报价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2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均可对磋商文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澄清。
7.2招标代理公司对澄清的处理原则:招标代理公司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3招标代理公司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7.4如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招标代理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7.6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以及报价人与招标代理公司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报价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磋商函(见‘磋商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磋商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见‘磋商文件格式’);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开业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报价人企业简况;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
*服务方案;
项目管理机构;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或说明。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以上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9.2 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使用初号宋体加黑字体,其它文字使用三号宋体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字体;表格内容使用宋体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4保证金
(1)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代理公司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招标代理公司备案,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的范围以代理公司提供的磋商文件、采购单位的相关技术资料及踏勘现场情况为准。
(2)报价人必须对所列的全部项目进行报价,不允许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根据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需求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报价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0.7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0.8 报价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9 报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报价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报价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3.2 如果报价人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招标代理公司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报价人的响应文件。
14.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报价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
14.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推选两名代表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报价供应商密封核实情况表中签字确认。
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五、采购程序
16. 成立磋商小组
16.1 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当日确定。采购人代表1名,经济类、技术类专家2名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16.3 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
17. 响应文件的拆封
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必须在磋商地点向磋商小组成员按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18. 确认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书面确认。
19. 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按比例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补正、修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确定磋商方案
20.1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
20.2 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
21. 磋商
21.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报价人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1.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 . 最后报价
22.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2.2各报价人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组长(将报价单放入信封并封口视为磋商)。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格式见第七部分)。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和评审办法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
3 | 开户许可证 | 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
4 | 健全的财务报告 | 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5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6 |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7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8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 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磋商函; 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 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 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保证金的交纳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足额交纳 ,且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
6 | 服务期限及其他商务要求等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 |
7 | 服务方案 | 提供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 此项审查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服务方案进行。 |
8 | 其他 |
说明:1、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
3、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审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一、商务部分 | 15分 |
1.投标单位合同执行能力(业绩) 以投标单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案例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注: 1)前三年指2019年4月—2022年4月。 2)类似项目案例指: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业绩(包括馆藏可移动文物、石窟寺、石刻、壁画、古建筑、古遗址等)。 3)类似项目案例的合同复印件,要求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 4)类似项目案例仅指投标单位自身的项目案例,即项目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5分 |
2.企业信誉 1) 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5分; 2)具有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5分。 注:有效指证书在国家权威部门网站可查,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软件著作权需与文物数字化相关。 | 10分 |
二、技术服务部分 | 75分 |
1、整体服务方案(25分) 针对本项目工作思路、实施方法,综合对比后,方案完善、健全、可行、严谨等综合打分等酌情给与相应的打分,优良的得21-25分,一般的得11-20分,差的得1-10分,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 25分 |
2.服务承诺(10分) 根据各投标提供针对完成本项目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及售后服务的承诺,综合对比酌情给与相应的打分,优良的得7-10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1-3分,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3、应急预案(10分) 针对本项目全过程编制应急服务方案,综合对比后,计划完善、健全、可行、严谨等综合打分等酌情给与相应的打分,优良的得7-10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1-3分,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4、质量控制、保障措施(10分) 针对本项目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及质量保障措施,充分体现对本项目相关情况的了解、保障服务方案的科学、高效综合对比酌情给与相应的打分,优良的得7-10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1-3分,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5、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人员配置及设施设备情况(15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设备配置、有关人员素质及专业水平等情况酌情进行综合打分。优得11-15分,一般得6-10分,差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15分 |
6、进度安排(5分) 针对本项目工作时间安排、进度控制、成果提交进度安排等,综合对比酌情给与相应的打分,优良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四、报价部分 | 10分 |
以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依据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分。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报价。 2.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分 |
投标人应携带原件,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时以备核验,如无疑问则不进行核验。
24.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5. 磋商保密
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在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招标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招标代理公司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7. 成交通知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公司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 招标代理公司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成交服务费
28.1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
29. 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9.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招标代理公司备案。
七、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招标代理公司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招标代理公司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公司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32.1报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询问,招标代理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32.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告知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供质疑。
33.质疑
33.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4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33.3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3.4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3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6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7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公司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8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报价人违规处罚
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招标代理公司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招标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的目标是梳理博物馆馆藏的珍贵文物的数字化保护需求,综合应用包括三维扫描、高清拍摄等数字化信息采集技术、数字化展陈展示与互动技术、移动互联网等现代先进技术手段,对晋中市博物馆珍贵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加工、利用等数字化保护环节进行能力提升,建设一个满足文物数字化保护要求、贴近观众服务体验需求的,具有可扩展性、可靠性以及可维护性的文物数字化保护应用综合服务体系。实现晋中市博物馆珍贵文物从采集、加工、存储到利用的全周期管理,充分利用文物数字化资源为公众服务,实现公众与历史文物高度交互的完美融合。最终助力博物馆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提高博物馆的观众服务能力和文物数字化保护水平。
2、服务内容
(1)203件文物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及加工,制作文物模型。
(2)203件文物进行无损检测,并绘制文物病害图。
(3)制作文物三维数字展示系统,观众可通过手机、电脑对本次制作的文物模型成果进行在线上的浏览、参观。
3、技术要求
3.1 文物数字化三维采集及加工
1、文物数字化三维扫描标准
(1)采用非接触式数据采集设备;
(2)采集精度0.02mm+0.035mm/m;
(3)空间数据采集按藏品拆分构造单独采集;
(4) 点云数据噪音点控制<15%;
(5) 单个藏品数据拼接后精度误差≤0.1mm;
(6) 扫描面对物体外表面覆盖率 ≥90%,
(7) 根据扫描面拼合出完整全视角物体;
(8)点云格式应为通用文本格式txt;
(9)点云文件坐标轴中心,应保证在藏品中心。
(10) 能有效解决高反光材质文物的扫描和纹理采集;
(11) 采集时不与文物直接接触,保证文物的安全性;
(12) 采集时不可在文物上粘贴任何介质或标志物;
(13)灯光及设备辐射应严格控制在相关标准范围内。
2、文物数字化纹理拍摄标准
(1) 采集设备单反相机像素>5000万;
(2) 纹理分辨率≥4096*4096;
(3) 自然光照条件的标准色温(5500K);使用色卡
(4) 纹理贴图尺寸误差≤0.1mm;
(5) 色彩还原为自然光照条件下物体表面色彩;
(6) 采集文物影像的辅助光源设备,需要达到文物拍摄规范要求;
(7) 文物可视范围内,影像拍摄采集完整率≥90%。
文物模型数据处理标准
(1)点云数据处理标准
①单个藏品数据拼接除噪后,藏品本体外噪点≤5%;
②输出点云格式应为通用文本格式txt;
③点云文件坐标轴中心,应保证在藏品中心。
(2)影像数据处理标准
①藏品影像从Raw格式矫正至Jpg格式,应保证藏品色彩信息准确;
②Jpg格式矫正输出保持Raw原始尺寸大小,影像质量高级别。
(3)模型数据处理标准
①三维模型格式支持通用格式OBJ、PLY、MAX等;
②三维模型按藏品拆分构造单独建模;
③三维网格模型封装、无重叠面、无交叉面、无网格锐角。
(4)贴图处理标准
①模型纹理贴图格式根据实际纹理贴图类型需要输出,参考格式应为jpg、Tga、Png、TIF等;
②UV展开均匀,切线位置合理、无重叠,摆放充满UV格;
③模型法线贴图需要有足够的体积感;
④模型贴图精度,贴图位置偏移≤藏品最长边尺寸×1%;
⑤贴图边缘融合自然、无接缝;
⑥模型单张纹理贴图分辨率要求达到4096×4096;
4、文物数据处理成果(提交文物的三套数据)
第一套:
原始数据:富含采集三维扫描模型,模型体积精度≤0.05mm,纹理细节采集原片等采集素材,单张照片>4000万像素。
第二套:
高精度复制数据;203套高精度三维模型数据,模型体积精度≤0.05mm保存文物真实、详实的三维模型数据,可用于文物复制、科研。
第三套:
高精度三维展示数据:203文物的数据大小上的展示,精度≤0.3mm,交互自然、浏览流畅。在浏览器端无须安装插件并可流畅的观看文物的三维模型数据,格式为超文本格式,须兼容主流浏览器访问:IE、火狐、Safari、谷歌。
5、交付方式:
将203套(三套数据)文物数字化模型和模型查看软件安装包存入移动硬盘中交付给馆方,在馆方电脑硬件配置条件允许前提下,为馆方电脑安装模型查看软件与《文物三维数据查看操作指南》,保障馆方办公室电脑可查看数据硬盘中三维数据。
3.2 文物无损检测
1、无损检测设备要求
由于博物馆馆藏文物均不得出馆,因此检测设备均采用便携式设备。采用便携式X光探伤及便携式CR电子成像系统、便携式X光衍射仪、便携式拉曼光谱仪、便携数码显微镜对馆藏的203件文物进行无损检测分析。
实施内容
晋中市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无损检测实施清单 | ||||||
无损检测方式 | 成果 | |||||
珍贵文物材质 | 数量(件) | X 光检测(张) | X 光衍射分析(件) | 激光拉曼分析(件) | 显微拍照(张) | 文物病害图绘制(张) |
宝石器 | 1 | 2 | 0 | 0 | 6 | 1 |
瓷器 | 31 | 62 | 0 | 0 | 186 | 31 |
纺织 | 2 | 0 | 0 | 0 | 0 | 2 |
骨 | 6 | 12 | 0 | 0 | 36 | 6 |
琉璃 | 1 | 2 | 0 | 0 | 6 | 1 |
玛瑙 | 2 | 4 | 0 | 0 | 12 | 2 |
木 | 3 | 6 | 0 | 0 | 18 | 3 |
石 | 25 | 0 | 25 | 0 | 150 | 25 |
陶 | 32 | 64 | 32 | 0 | 192 | 32 |
铜 | 88 | 176 | 0 | 176 | 528 | 88 |
铁 | 3 | 6 | 0 | 6 | 18 | 3 |
铜铁 | 1 | 2 | 0 | 2 | 6 | 1 |
锡 | 1 | 2 | 0 | 0 | 6 | 1 |
玉 | 8 | 16 | 0 | 0 | 48 | 8 |
合计: | 203 | 354 | 57 | 184 | 1212 | 203 |
备注:无损检测时,取样数量可根据文物情况适当增减 |
3、无损检测成果交付(电子版和纸质版)
无损检测文物病害汇总表:
例:
无损检测文物病害汇总表 | ||||||||||
材质 | 文物名称 | 文物编号 | 病害名称 | 病害类型 | 病害数量/个 | 病害长度/cm | 病害面积/c㎡ | 病害程度 | ||
材质 | 文物名称 | 文物编号 | 病害名称 | 稳定病害 | 活动病害 | 可诱发病害 | 病害数量/个 | 病害长度/cm | 病害面积/c㎡ | 病害程度 |
宝石器 | XXXXXX | 1 | 开裂、生物损害、变形、、变形、开裂、起翘、粉化、脱落、霉斑、变色、表面污染 | |||||||
2 | ||||||||||
3... | ||||||||||
瓷 | 毛边、缺损、伤釉、伤彩、惊纹、冲口、裂缝、破碎、侵蚀、附着物、生物损害、盐析、表面沉积物、起翘、剥落、酥粉、粘接不当 | |||||||||
陶 | 龟裂、起翘、空鼓、脱落、变色、剥落、残断、可溶盐、裂纹、裂缝、刻画、酥粉、附着物、硬结物、植物损害、动物损害、微生物损害 | |||||||||
纺织品 | 破裂、皱褶、污染、残缺、糟朽、不当修复 | |||||||||
骨 | 变色、表面污染、开裂 | |||||||||
琉璃 | 釉面鼓泡、开片、剥落、缩釉、胎体鼓泡、开裂、变形、残缺、变色 | |||||||||
玛瑙 | 机械开裂 | |||||||||
木质文物 | 干缩、变形、开裂、起翘、粉化、脱落、霉斑、变色 | |||||||||
石质文物 | 生物病害、断裂、局部残缺、表面粉化剥落、表面泛盐、表层片状剥落、表面溶蚀、机械裂隙、浅表性裂隙、表面污染与变色、水锈结壳 | |||||||||
金属器 | 残缺、裂隙(断裂)、全面腐蚀、点腐蚀、变形、表面鎏金、错金银脱落 | |||||||||
玉器 | 残缺、裂隙、表面污染 |
注:
(1)病害数量统计:
针对整件文物,按病害的种类分别进行数量统计。
病害长度:
测量病害长度,若同种病害存在多处,则计算该病害的总长度,单位用厘米(cm)表示,精确到0.1cm。
病害面积:
测量病害面积,若同种病害存在多处,则计算该病害的总面积,单位用平方厘米(c㎡)表示,精确到0.01 cm。
无损检测文物检测及分析档案:
例:
XXXXX文物病害检测及分析档案
1.文物名称:XXXXXXX
2.文物编号:XXXXXXX
3.文物照片:XXXXXXX
4.病害图:
5.病害统计:
单个文物病检测害统计表 | |||||||||
文物名称 | 文物编号 | 病害名称 | 病害类型 | 病害数量/个 | 病害长度/cm | 病害面积/c㎡ | 病害程度 | ||
文物名称 | 文物编号 | 病害名称 | 稳定病害 | 活动病害 | 可诱发病害 | 病害数量/个 | 病害长度/cm | 病害面积/c㎡ | 病害程度 |
X器文物 | 1 | 开裂、生物损害、变形、、变形、开裂、起翘、粉化、脱落、霉斑、变色、表面污染 |
注:依据6.附件中病害检测及分析进行病害统计并汇总到该表
6.附件:203件文物病害检测及分析档案(检测部位描述+检测结果的图片+结果描述)
无损检测专项报告
封皮页
无损检测项目概况:
无损检测技术描述:
无损检测流程描述:
注意事项:
无损检测文物检测及分析档案:
总病害统计:共无损检测文物数量统计,无病害文物数量统计,有病害文物数量统计(轻微病害X件,中度病害X件,严重病害X件),依据各材质文物进行病害评估
综合评估意见:
保护修复建议:
审核意见:
4、交付形式:
提交“无损检测专项报告”4份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存储到硬盘中)递交给馆方,并保障可在馆方办公室电脑中打开。
3.3 文物三维数字展示系统
文物三维数字展示系统针对本次采集加工的文物模型进行线上的成果展示,有移动端、PC端两个版本,观众可通过移动端及PC端浏览本次数字化的文物模型成果。
1、移动端网页展示要求
对文物三维数据进行立体全方位展示。
数据大小:单个文物的数据大小在3MB-10MB,在保存文物的重要细节的同时压缩数据,数据用于在互联网上的展示。
数据格式:非标准的数据格式,对于文物的三维数字化的结果需要加密,用于保护文物的三维数据,普通用户只能在浏览器端观看,不能解析数据。
主要功能如下:
(1)信息展示
文物图文介绍,3D展示功能,背景音乐
(2)3D展示及交互
可用手指对文物进行720旋转观看,也可对文物进行放大、缩小控制。
2、PC端网页展示要求
PC端网页展示平台采用HTML5技术,实现具有不用借助任何外部插件即可流量、超高精度微米级数据、可实时渲染光影效果等特点,使得各平台浏览器不用借助任何外部插件便可流畅展示三维藏品,且实时渲染光线效果。
数据大小:单个文物的数据大小在3MB-10MB,在保存文物的重要细节的同时压缩数据,数据用于在互联网上的展示
数据格式:非标准的数据格式,对于文物的三维数字化的结果需要加密,用于保护文物的三维数据,普通用户只能在浏览器端观看,不能解析数据。
主要功能如下:
(1)信息展示
可在网站上进行文物图文介绍,3D展示功能,背景音乐
(2)3D展示及交互
可用鼠标对文物进行720旋转观看,也可对文物进行放大、缩小控制。
成果交付
提交文物三维数字化展示系统1套
交付形式
将展示系统部署于甲方指定服务器或其他服务器上,可通过微信、官网等平台进行访问浏览。3.4 文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级别 | 材质 | 尺寸 | 数量 |
1 | 隋“开皇十一年徐氏”造一佛二弟子三联铜立像 | 隋 | 一级 | 铜 | 通高10.1cm,床高2.7cm,床宽2.8cm,背光宽4.2cm,像高3.4cm | 1 |
2 | 隋鎏金一佛二菩萨三联铜立像 | 隋 | 一级 | 铜 | 通高11.6cm,床高3cm,床宽3.1cm,背光宽4.3cm,像高3.8cm | 1 |
3 | 北魏永熙三年释迦石坐像 | 北魏 | 一级 | 石 | 通高88,底座长45 | 1 |
4 | 北魏永熙三年释迦石坐像 | 北魏 | 一级 | 石 | 通宽16,通高50,底座长26 | 1 |
5 | 商夔龙纹扉棱铜觚 | 商 | 一级 | 铜 | 通高31.4口径17.6 | 1 |
6 | 战国鸟书“许公”铜戈 | 战国 | 一级 | 铜 | 长19.29、宽8.85、厚0.46 | 1 |
7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陶塑 | 新石器 | 一级 | 陶 | 长4、宽3.5、高4cm | 1 |
8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陶塑 | 新石器 | 一级 | 陶 | 长6、宽3.5、高5cm | 1 |
9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残陶塑 | 新石器 | 一级 | 陶 | 长5、宽2.5、高2cm | 1 |
10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陶塑 | 新石器 | 一级 | 陶 | 长4、宽2、高2.5cm | 1 |
11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陶塑 | 新石器 | 一级 | 陶 | 长2、宽2、高1.5cm | 1 |
12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陶塑 | 新石器 | 一级 | 陶 | 长5、宽2、高4cm | 1 |
13 | 商弦纹圜底铜爵 | 商 | 二级 | 铜 | 通高19.6 | 1 |
14 | 商蕉叶纹青铜矛 | 商 | 二级 | 铜 | 长26.2 | 1 |
15 | 商饕餮纹有銎直内长胡铜戈 | 商 | 二级 | 铜 | 通长24.35宽12.65 | 1 |
16 | 商八角星纹铜弓形器 | 商 | 二级 | 铜 | 通长34.1 | 1 |
17 | 北齐武士陶立俑 | 北齐 | 二级 | 陶 | 通长26 | 1 |
18 | 隋释迦石佛龛 | 隋 | 二级 | 石 | 通高28.8 通宽18.3 | 1 |
19 | 唐释迦石头像 | 唐 | 二级 | 石 | 通宽28通高43 | 1 |
20 | 唐白釉四系瓷盖罐 | 唐 | 二级 | 瓷 | 通高26 口径9.0 腹径20.5 底径10.3 | 1 |
21 | 元白釉褐花玉壶春瓷瓶 | 元 | 二级 | 瓷 | 通高27.4口径7.5底径8.5 | 1 |
22 | 金白釉印花凤穿牡丹纹瓷碗 | 金 | 二级 | 瓷 | 通高6口径17.5底径6 | 1 |
23 | 战国双系绳索纹铜扁壶 | 战国 | 二级 | 铜 | 通长22.4,通宽15,通高29 | 1 |
24 | 战国附耳蹄足铜盖鼎 | 战国 | 二级 | 铜 | 通长20.6,通高17.7,最大腹径18.00 | 1 |
25 | 西汉兽形扁蹄足铜灶 | 西汉 | 二级 | 铜 | 通长23,通宽14.5,通高20.5 | 1 |
26 | 唐瑞兽葡萄纹铜镜 | 唐 | 二级 | 铜 | 直径12.00,口沿1.32 | 1 |
27 | 战国鎏金兽面纹铜带钩 | 战国 | 二级 | 铜 | 通长20.2,通宽3 | 1 |
28 | 战国五铺首提梁铜壶 | 战国 | 二级 | 铜 | 通高36.5,口径5.9,底径11.6 | 1 |
29 | 宋定窑白釉刻花瓷枕 | 北宋 | 二级 | 瓷 | 通长24.8,通宽23.3,通高11.6 | 1 |
30 | 宋定窑白釉刻花鱼戏莲叶纹瓷枕 | 北宋 | 二级 | 瓷 | 通长27.8,通宽23.8,通高13.5 | 1 |
31 | 金无釉卧女持扇瓷枕 | 金 | 二级 | 瓷 | 通长49.5,通宽14.2,通高18 | 1 |
32 | 战国蟠虺纹铜盖鼎 | 战国 | 二级 | 铜 | 高23.3、口径24.5 | 1 |
33 | 春秋铜盖鼎 | 春秋 | 二级 | 铜 | 口径28.5 | 1 |
34 | 汉“长乐口官口口”铜盖鼎 | 汉 | 二级 | 铜 | 口径12.5 | 1 |
35 | 汉“长乐口官容半口重一斤”铜勺 | 汉 | 二级 | 铜 | 柄长9.6,勺宽10.98 | 1 |
36 | 战国虎鹰搏击铜戈 | 战国 | 二级 | 铜 | 长14.68、宽5.95、厚1.44 | 1 |
37 | 汉铜虎子 | 汉 | 二级 | 铜 | 长32.4、宽11.5 | 1 |
38 | 汉绿釉陶灯 | 汉 | 二级 | 陶 | 宽29、高45 | 1 |
39 | 宋白釉刻划婴戏图瓷枕 | 宋 | 二级 | 瓷 | 长28.5、宽26.7、高14.8 | 1 |
40 | 宋金白釉刻划花卉瓷枕 | 宋 | 二级 | 瓷 | 长29.9、宽25.5、高15.3 | 1 |
41 | 战国错金银镶绿松铜带钩 | 战国 | 二级 | 铜 | 宽3.66、残长19.46,钩体厚1 | 1 |
42 | 战国四“山”铜镜 | 战国 | 二级 | 铜 | 直径11.27,厚0.57 | 1 |
43 | 汉贴金蟠虺纹铁带钩 | 汉 | 二级 | 铁 | 长12.5 | 1 |
44 | 战国四“山”铜镜 | 战国 | 二级 | 铜 | 直径11.49,厚0.50 | 1 |
45 | 战国蟠螭纹铜镜 | 战国 | 二级 | 铜 | 直径23 | 1 |
46 | 西汉四“山”铜镜 | 汉 | 二级 | 铜 | 直径11.8,厚0.4 | 1 |
47 | 汉提梁铜銗镂 | 汉 | 二级 | 铜 | 口径9.04,腹径16,盖口径14.11、高18.9 | 1 |
48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素面折腹陶豆(太谷白燕狐儿沟:4) | 新石器 | 二级 | 陶 | 口径16.4,底径13,通高13.5cm | 1 |
49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戳刺纹单耳陶罐(太谷白燕) | 新石器 | 二级 | 陶 | 口径8.6,底径5.3,通高9.8cm | 1 |
50 | 新石器时代庙底沟二期文化绛彩圈足陶簋(太谷白燕F2:26) | 新石器 | 二级 | 陶 | 口径23.5,底径12.1,通高19.3cm | 1 |
51 | 商素面宽刃铜钺 | 商 | 三级 | 铜 | 通长16.75刃宽9 | 1 |
52 | 明三彩驮瓶琉璃陶脊兽 | 明 | 三级 | 陶 | 通长:39 通宽:34.5 通高17 | 1 |
53 | 旧石器时代石刮削器 | 旧石器 | 三级 | 石 | 通长 :11.00 通宽:9.00 | 1 |
54 | 旧石器时代石斧 | 旧石器 | 三级 | 石 | 通长:14.00,通宽:3.00 ,通高:5.00 | 1 |
55 | 明彩绘观音菩萨二弟子铜坐像 | 明 | 三级 | 铜 | 通高:32座高:10像高:22 | 1 |
56 | 清鎏金锡獬豸 | 清 | 三级 | 锡 | 通长:43.5通宽:17通高:48.2 | 1 |
57 | 清辈辈封侯石雕 | 清 | 三级 | 石 | 通高32 底座15.5底座14.3 | 1 |
58 | 清辈辈封侯石雕 | 清 | 三级 | 石 | 通高32 底座15.5底座14.3 | 1 |
59 | 北朝石佛头像 | 南北朝 | 三级 | 石 | 通高35 | 1 |
60 | 金白釉划花花卉纹瓷碟 | 金 | 三级 | 瓷 | 通高3.2口径18.8底径8.1 | 1 |
61 | 金白釉折沿瓷碗 | 金 | 三级 | 瓷 | 通高4口径19.5底径6 | 1 |
62 | 金黑釉瓷盏 | 金 | 三级 | 瓷 | 通高6口径13底径4 | 1 |
63 | 金白釉瓷碟 | 金 | 三级 | 瓷 | 通高2口径11.5底径6.5 | 1 |
64 | 唐石佛头 | 唐 | 三级 | 石 | 宽:13.1高:17.4厚:13.5 | 1 |
65 | 隋石雕立佛 | 隋 | 三级 | 石 | 残高:49.4 | 1 |
66 | 唐石菩萨头像 | 唐 | 三级 | 石 | 宽:6.7高:9.6厚:6.5 | 1 |
67 | 隋鎏金昂首举足佛前护法铜狮 | 隋 | 三级 | 铜 | 通宽4.3,通高5.7 | 1 |
68 | 青白釉印花瓷碗 | 宋金 | 三级 | 瓷 | 口径20.4,高4.7 | 1 |
69 | 白釉印花瓷碗 | 宋金 | 三级 | 瓷 | 口径20.4,高4.7 | 1 |
70 | 黑釉兔毫瓷盏 | 宋金 | 三级 | 瓷 | 口径13,高5.3 | 1 |
71 | “辅菆”玉印 | 汉 | 三级 | 玉 | 印面边长1.78,高1.5,穿径0.25 | 1 |
72 | “李政”玉印 | 汉 | 三级 | 玉 | 印面边长1.9,高1.3,穿径0.25 | 1 |
73 | 玉琥 | 战国 | 三级 | 玉 | 长3,高1.4,厚0.5 | 1 |
74 | 陶塔式罐 | 唐 | 三级 | 陶 | 通高89 | 1 |
75 | 黄白釉剔花瓷枕 | 金元 | 三级 | 瓷 | 长23.9,宽22.8,高12.2 | 1 |
76 | 战国错银双纽双龙纹铜带钩 | 战国 | 三级 | 铜 | 长22.6,厚0.4 | 1 |
77 | 汉贴金云纹琵琶形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21,通宽4.2,通高4.7 | 1 |
78 | 汉鎏金兽面纹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16.8,通宽2.6,通高1.5 | 1 |
79 | 西汉涡纹玉环 | 西汉 | 三级 | 宝玉石 | 外径:4.28 内径2.3 厚0.48 | 1 |
80 | 宋白釉开光剔地莲纹瓷枕 | 宋 | 三级 | 瓷 | 通长25.4,通宽22.9,通高12 | 1 |
81 | 宋白釉褐彩开光花卉瓷枕 | 宋 | 三级 | 瓷 | 通长31.5,通宽26,通高16.5 | 1 |
82 | 宋白釉褐彩开光诗文瓷枕 | 宋 | 三级 | 瓷 | 通长31,通宽26,通高15 | 1 |
83 | 宋白釉黑花莲纹八方瓷枕 | 宋 | 三级 | 瓷 | 通长25,通宽21.8,通高13 | 1 |
84 | 宋定窑酱釉瓷盖钵 | 宋 | 三级 | 瓷 | 钵口径13.9 盖外径14.9,通高14.5 | 1 |
85 | 明彩绘普贤菩萨乘象木造像 | 明 | 三级 | 木 | 通长86,通宽36,通高127,底座:70*33*10 | 1 |
86 | 明彩绘文殊菩萨乘狮木造像 | 明 | 三级 | 木 | 通长85,通宽33,通高123,底座:70*38*10 | 1 |
87 | 明彩绘观音菩萨乘犼木造像 | 明 | 三级 | 木 | 通长73,通宽38,通高125,底座:71*36*10 | 1 |
88 | 汉卧姿彩陶羊俑 | 汉 | 三级 | 陶 | 通长41,通宽14,通高18.7 | 1 |
89 | 战国凤鸟形戈饰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宽4.3,通高7.8 | 1 |
90 | 战国错金银铜镦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4,通宽2.1,通高4 | 1 |
91 | 战国兽面纹铜矛 | 战国 | 三级 | 铜 | 长15.88、最大径2.41 | 1 |
92 | 宋金介休窑白地黑赭褐花瓜棱圆罐 | 宋金 | 三级 | 陶 | 高10.6、 口径11,足径8 | 1 |
93 | 金茶沫釉刻印牡丹花折边长方形瓷枕 | 金 | 三级 | 瓷 | 长25、宽14.5、高8.5 | 1 |
94 | 唐三彩三足炉 | 唐 | 三级 | 陶 | 口径13.6cm高12.1 | 1 |
95 | 战国琵琶形铜带钩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25 | 1 |
96 | 战国铜虎饰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4.49、通宽1.74、通高2.31 | 1 |
97 | 战国谷纹提梁铜壶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高34,口径10.2,底径14.1 | 1 |
98 | 汉彩绘云纹有盖陶罐 | 汉 | 三级 | 陶 | 口径11.202,底径16.663,腹径30.9、高35.5 | 1 |
99 | 汉“司马口”玉印章 | 汉 | 三级 | 玉 | 长1.96、宽1.98、高1.68 | 1 |
100 | 汉“晋□”铜印 | 汉 | 三级 | 铜 | 长1.3、宽1.3、高1.14 | 1 |
101 | 宋素面抄手石端砚 | 宋 | 三级 | 石 | 长25.8、宽17.05、厚5.14 | 1 |
102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骨匕 | 新石器 | 三级 | 骨 | 长16、宽1.2cm | 1 |
103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骨铲 | 新石器 | 三级 | 骨 | 长12、宽3.2cm | 1 |
104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骨镞 | 新石器 | 三级 | 骨 | 长7.5、宽1cm | 1 |
105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骨筓 | 新石器 | 三级 | 骨 | 长11、宽1cm | 1 |
106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骨针 | 新石器 | 三级 | 骨 | 长6、宽0.4cm | 1 |
107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骨锥 | 新石器 | 三级 | 骨 | 长7、宽1cm | 1 |
108 | 战国铁足铜盖鼎 | 战国 | 三级 | 铜铁 | 高22.5、口径16.9,腹径19.1,盖口径17.8 | 1 |
109 | 汉铜博山炉 | 汉 | 三级 | 铜 | 口径18 | 1 |
110 | 汉鎏金兽形铜席镇 | 汉 | 三级 | 铜 | 最大直径2.6,最小直径2.2 | 1 |
111 | 汉铜博山炉 | 汉 | 三级 | 铜 | 底径15.8 | 1 |
112 | 汉铜博山炉 | 汉 | 三级 | 铜 | 高11、腹径9.7 | 1 |
113 | 战国铜甗 | 战国 | 三级 | 铜 | 高40、最大直径33.9 | 1 |
114 | 汉蒜头铜瓶 | 汉 | 三级 | 铜 | 口径3.8,底径13.8、高39.4 | 1 |
115 | 汉卷草纹铜镜 | 汉 | 三级 | 铜 | 直径约13.5 | 1 |
116 | 汉铜鸣镝 | 汉 | 三级 | 铜 | 宽1.7、高2.9 | 1 |
117 | 北齐武士陶俑 | 北齐 | 三级 | 陶 | 高45.8 | 1 |
118 | 汉铜鍪 | 汉 | 三级 | 铜 | 高17.2、腹径18.5 | 1 |
119 | 唐铁犁 | 唐 | 三级 | 铁 | 长23.2、厚4 | 1 |
120 | 战国铜车軎 | 战国 | 三级 | 铜 | 高7、底径7.3cm | 1 |
121 | 汉铜行灯 | 汉 | 三级 | 铜 | 通高6.7,口径7cm | 1 |
122 | 汉铜弩机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17.2 | 1 |
123 | 汉漆觯鎏金铜构件 | 汉 | 三级 | 铜 | 最大外径9.82,最小外径2.48 | 1 |
124 | 战国鸟形铜戈鐏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6.66、通宽5.13、最大径2.69 | 1 |
125 | 战国三穿铜戈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20.5 | 1 |
126 | 汉兽面琵琶形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16.5 | 1 |
127 | 汉陶牺尊 | 汉 | 三级 | 陶 | 通长50、通高19 | 1 |
128 | 汉错金兽头琵琶形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11.27、通宽1.91、钩体厚1.72 | 1 |
129 | 汉家常富贵铜镜 | 汉 | 三级 | 铜 | 直径10.3 | 1 |
130 | 汉镶绿松石曲棒形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15 | 1 |
131 | 汉残人形足铜洗 | 汉 | 三级 | 铜 | 通高6.83 | 1 |
132 | 战国云雷纹玉瑗 | 战国 | 三级 | 玉 | 外径8.11,内径4.34,厚0.45 | 1 |
133 | 汉琉璃耳铛 | 汉 | 三级 | 琉璃 | 长3.59、最大径1.37 | 1 |
134 | 宋白釉瓷盘 | 宋 | 三级 | 瓷 | 高4、口径18.76,底径7.07 | 1 |
135 | 汉绿釉四足陶方盙 | 汉 | 三级 | 陶 | 长39.5、宽18.5、通高14.2 | 1 |
136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残饼状石器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8.5、宽8.5、高1.15cm | 1 |
137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斧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7、宽3.5、高1.2cm | 1 |
138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凿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7、宽2.5、高2cm | 1 |
139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球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直径3.5cm | 1 |
140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打制石铲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16、宽11、高0.8cm | 1 |
141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单孔石刀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8、宽4、高0.7cm | 1 |
142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镰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5.8、宽1.8、高0.3cm | 1 |
143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纺轮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直径7、高0.8cm | 1 |
144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锛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7.5、宽4、高0.5cm | 1 |
145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磨棒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长9、宽4.5、高3.5cm | 1 |
146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坠饰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直径2、高0.5cm | 1 |
147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磨制石指环 | 新石器 | 三级 | 石 | 直径2、宽0.2cm | 1 |
148 | 战国铜剑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52.8 | 1 |
149 | 唐陶镇墓兽 | 唐 | 三级 | 陶 | 长20.5、宽16.6、高40 | 1 |
150 | 金元印花瓷碗 | 金元 | 三级 | 瓷 | 口径17.6cm | 1 |
151 | 元铁锈斑瓷碗 | 元 | 三级 | 瓷 | 高7.5、口径17.7cm,底径6.5cm | 1 |
152 | 元盂县窑白釉瓷盖钵 | 元 | 三级 | 瓷 | 口径11.9 底径6.5、高10.3 | 1 |
153 | 汉铜灯 | 汉 | 三级 | 铜 | 高15.6、口径9.4 | 1 |
154 | 唐铁剪刀 | 唐 | 三级 | 铁 | 长23.4、宽5.5 | 1 |
155 | 战国铜凿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13.5,通宽3.5 | 1 |
156 | 战国铜当卢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8.6 | 1 |
157 | 汉谷纹玉璧 | 汉 | 三级 | 玉 | 外径14.03,内径4.07,厚0.3 | 1 |
158 | 战国玛瑙环 | 战国 | 三级 | 玛瑙 | 直径7 | 1 |
159 | 汉鹄形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5.5 | 1 |
160 | 汉水禽形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6.45、通宽1.87、钩体厚1.138 | 1 |
161 | 战国错金青铜杖首 | 战国 | 三级 | 铜 | 高5、通长10.5,外径2.565,内径1.931 | 1 |
162 | 汉“富齐邑”玉印章 | 汉 | 三级 | 玉 | 长1.95、宽1.96、高1.43 | 1 |
163 | 战国重环纹青玉瑗 | 战国 | 三级 | 玉 | 外径4.91,内径1.92,厚0.63 | 1 |
164 | 宋白釉瓜棱深腹瓷钵 | 宋 | 三级 | 瓷 | 高9.89、口径11.38,底径6.69 | 1 |
165 | 汉凸弦纹铜鼎 | 汉 | 三级 | 铜 | 高16.6、口径14.7,盖径17.55 | 1 |
166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篮纹折肩陶罐(太谷白燕狐儿沟:8) | 新石器 | 三级 | 陶 | 口径11.2,底径8.5,通高16cm | 1 |
167 | 新石器时代庙底沟二期文化绛彩鼓腹残陶壶(太谷白燕F2:20) | 新石器 | 三级 | 陶 | 口径9.8,底径9.7,通高15cm | 1 |
168 | 山西榆次县晋华纺织公司工友徽章 | 中华民国 | 三级 | 纺织 | 直径3.3cm | 1 |
169 | 战国蟠螭纹铜盖鼎 | 战国 | 三级 | 铜 | 长18.5、口径15 | 1 |
170 | 汉昭明铜镜 | 汉 | 三级 | 铜 | 直径10.7 | 1 |
171 | 汉耜形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8.3 | 1 |
172 | 汉绿釉陶灯 | 汉 | 三级 | 陶 | 通高15,通宽16 | 1 |
173 | 汉绿釉陶井 | 汉 | 三级 | 陶 | 底径10.75,井外径14.08、高30.9 | 1 |
174 | 战国绹索纹铜盖鼎 | 战国 | 三级 | 铜 | 口径15.5、通高15 | 1 |
175 | 战国三穿铜戈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20.9 | 1 |
176 | 汉六棱玛瑙环 | 汉 | 三级 | 玛瑙 | 外径5.28,内径3.25,厚0.80 | 1 |
177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绳纹鼓腹陶罐(太谷白燕狐儿沟:10) | 新石器 | 三级 | 陶 | 口径14.3,底径8.7,通高15.6cm | 1 |
178 | 新石器时代白燕一期文化素面带鋬陶杯(太谷白燕H84:1) | 新石器 | 三级 | 陶 | 口径4.3,底径3.8,通高5cm | 1 |
179 | 商代绳纹方唇陶鬲(太谷白燕H104:41) | 商代 | 三级 | 陶 | 口径14.5,通高18.3cm | 1 |
180 | 夏代绳纹斜腹陶鬲(太谷白燕H1062(上)) | 夏 | 三级 | 陶 | 口径14.5,通高22.3cm | 1 |
181 | 商代弦纹镂孔粗柄陶豆(太谷白燕H913:1) | 商 | 三级 | 陶 | 底径9.2,通高12.8cm | 1 |
182 | 商代素面喇叭口陶器座(太谷白燕采集) | 商 | 三级 | 陶 | 口径14.8,底径19.3,通高9.5cm | 1 |
183 | 夏代绳纹腰隔残陶甑(太谷白燕F1:22) | 夏 | 三级 | 陶 | 口径24.2,通高30.3cm | 1 |
184 | 汉铜扁壶 | 汉 | 三级 | 铜 | 宽27.4、高23.8、口径8 | 1 |
185 | 汉铭文铜镜 | 汉 | 三级 | 铜 | 直径8 | 1 |
186 | 宋白釉褐彩花卉纹元宝形瓷枕 | 宋 | 三级 | 瓷 | 长26、宽22、高10 | 1 |
187 | 战国蟠虺纹铜盖鼎 | 战国 | 三级 | 铜 | 高18.6、口径19 | 1 |
188 | 汉鎏金铜带钩 | 汉 | 三级 | 铜 | 通长21.6 | 1 |
189 | 汉铜灯 | 汉 | 三级 | 铜 | 高15.7、口径9.7 | 1 |
190 | 战国蟠虺纹铜豆 | 战国 | 三级 | 铜 | 高12、口径14.8, 底径8.2 | 1 |
191 | 战国绹索纹铜车軎 | 战国 | 三级 | 铜 | 底径6.5、通高7 | 1 |
192 | 春秋柳叶形铜剑 | 春秋 | 三级 | 铜 | 通长41.5、通宽4.73、厚1.16 | 1 |
193 | 战国四山纹铜镜 | 战国 | 三级 | 铜 | 直径11.64,厚0.445 | 1 |
194 | 战国铜剑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长55 | 1 |
195 | 宋白釉刻花花卉纹瓷枕 | 宋 | 三级 | 瓷 | 长25.5、宽22.5、高12.3 | 1 |
196 | 宋绿釉荷花瓷枕 | 宋 | 三级 | 瓷 | 长34.5、宽24.6、高16.3 | 1 |
197 | 宋白釉瓜棱瓷钵 | 宋 | 三级 | 瓷 | 高8.7、口径11.97,底径6.53 | 1 |
198 | 战国错金兽面青铜镦 | 战国 | 三级 | 铜 | 高12.5、最大外径2.5 | 1 |
199 | 战国虎形青铜璜 | 战国 | 三级 | 铜 | 长12.61、最宽处3.87 | 1 |
200 | 汉弦纹铺首陶壶 | 汉 | 三级 | 陶 | 口径19.181,腹径34.8,底径20.105、高44.8 | 1 |
201 | 战国铜盖豆 | 战国 | 三级 | 铜 | 通高16.8、口径15.1 | 1 |
202 | 汉铜方壶 | 汉 | 三级 | 铜 | 通高19.2、口径7 | 1 |
203 | 汉连贝纹铜车軎 | 汉 | 三级 | 铜 | 通高6.2,底径8.7cm | 1 |
二、商务要求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
服务地点:晋中市博物馆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进场开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最终验收(省文物局结项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审计后,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价款。
售后服务:本项目质保期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中标人需对文物数据后期维护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无法使用、数据修改、数据恢复、数据后期转格式或平台、软件修改升级等支持。
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1)文物采集所得所有信息资料及数字化成果的著作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方在工作过程中以及结束后均应对文物尺寸、样式、工艺、材质等技术参数、图样、照片、数据和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将其应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转移给任何第三人。
(2)所有定制软件晋中市博物馆拥有无限期使用权,中标人需指定专门人员为招标人进行免费技术服务支持,并且保证开放端口,满足招标人未来升级、扩展、与其他系统深度结合的需要。
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金额含政府采购目录外预备费,晋中市博物馆按第三方审计后的结果支付价款。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在签定时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为准)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在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中,经磋商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标的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服务项目 | 合同金额 | 备注 |
质量要求: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验收标准及要求: 。
6.付款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磋商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7.响应文件目录报价人自行编制。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报价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磋 商 函(格式)
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 (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后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响应无效。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
9、保证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0、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5)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若无授权,无需填写)
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报价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致: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五、无行贿记录声明
山西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对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作出如下声明: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况。
报价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名单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名单查询;
六、投标人企业简况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营业执照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注册资金 | 员工总人数 | |||
组织结构代码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
后附: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开业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报价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报价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七、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 | ¥: 金额大写: |
服务期限 | |
质量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如果报价人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报价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八、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已完类似同类项目情况 | |||||||
委托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项目任职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
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证件复印件 |
报价人(填写全称并加盖报价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专业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 姓名 | 资格证书 | 工作年限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说明:以证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报价人(填写全称并加盖报价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 | —— | —— | -- |
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
注:此表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年度完成的同类型项目。
十、项目方案(自行编制)
十一、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承诺
服务承诺(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详细内容)
报价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并且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
2.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需提供制造商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函
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单
项目名称 | ||
报价人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日 期 | ||
投标报价 | 大写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
报价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
(说明:报价人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单”,并加盖单位鲜章后自行携带到磋商现场,用于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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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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