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效拾音与混音系统意向公开(2024-YG06-W1003)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某院校的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音效拾音与混音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YG06-W1003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8月30日
四、项目概况:根据教学任务和实践创演需要,设备采购。包括:野外音频采集话筒及配件系统1套,野外音频采集无线系统1套,野外音频采集录音系统1套,便携式移动5.1母版级混音工作系统1套,及其配套设备等(具体详见附件)。预算金额16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至少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五)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为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金额100万以上的业绩,并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
(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目前未担任其他物业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七、意见反馈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不予接受。
(一) 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意见建议书(格式自拟,需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等)。
(二) 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加盖公章)发送至terryaaaa@sina.com。
(三)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010-66869693,18612581077张老师
附件:音效拾音与混音系统采购需求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