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02包)
金额
481.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1.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鹏18842908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8
公告正文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02包)

【信息日期:2021-09-27】【阅读次数:】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JS2021GK09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1包

预算金额:4812000 元

最高限价:4812000 元

包组编号:02包

预算金额:4812000 元

最高限价:4812000 元

包组编号:03包

预算金额:4812000 元

最高限价:4812000 元

包组编号:04包

预算金额:4812000 元

最高限价:4812000 元

包组编号:05包

预算金额:4812000 元

最高限价:4812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01包

Ⅱ类烟煤,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 kcal/kg 2、全水份≦18% 3、全硫分≦0.6% 4、收到基挥发分≧24% 5、收到基灰分≦24% 6、焦渣特性≦3# 7、固定碳≧40%

4000吨

02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02包

Ⅱ类烟煤,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kcal/kg 2、全水份≦18% 3、全硫分≦0.6%

4、收到基挥发分≧24% 5、收到基灰分≦24%

6、焦渣特性≦3# 7、固定碳≧40%

4000吨

03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03包

Ⅱ类烟煤,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kcal/kg 2、全水份≦18% 3、全硫分≦0.6%

4、收到基挥发分≧24% 5、收到基灰分≦24%

6、焦渣特性≦3# 7、固定碳≧40%

4000吨

04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04包

Ⅱ类烟煤,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kcal/kg 2、全水份≦18% 3、全硫分≦0.6%

4、收到基挥发分≧24% 5、收到基灰分≦24%

6、焦渣特性≦3# 7、固定碳≧40%

4000吨

05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05包

Ⅱ类烟煤,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kcal/kg 2、全水份≦18% 3、全硫分≦0.6%

4、收到基挥发分≧24% 5、收到基灰分≦24%

6、焦渣特性≦3# 7、固定碳≧40%

4000吨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供应商对以上招标要求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26日至 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夏鹏;联系电话18842908808)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资料。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03030214@qq.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正合水暖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杨家杖子街道局前社区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1556669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联系方式:18842908808

邮箱地址:100303021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 1740 1080 5250 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鹏

电 话:18842908808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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