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wxcj0007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工0551-6622378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

广告经营权转让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

广告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18WXCJ0007

委托方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183159:00始至201843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83159:00始至201844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设计广告形式为公交车身广告。共计58台车辆,在线运营车辆47台,11台机动车辆(具体见附件6。车型为合客HK6813G的有30台,单车广告面积约16.6㎡;安凯HFF6100G03EV的有28台,单车广告面积约为23㎡。具体以现场勘查为准

2、公交车身广告发布位置为驾驶室和车前门以后、车窗玻璃以下两侧、全车尾;车厢内部未张贴公益广告的灯箱、投币机及语音报站设备部分。

3、单车公益广告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单车广告面积20%。

4、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期限内,如转让方增加公交车数量,新增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价格按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广告经营权转让中标的单价计取(中标单价=中标价格/58辆)。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新增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终止期限与该合同一致。

5、转让期限为:二年。

转让

底价

100万元/

竞价保证金

40万元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10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15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20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现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或“媒体”等相关字样。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参与竞价。

对标的特别说明

(一)受让方所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转让期间,公交车身广告载体所有权属于转让方,受让方只有经营广告发布使用权。受让方不得在经营权转让期间对公交车身广告载体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

(三)受让方必须确保发布广告的美观、整洁,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受让方在广告期满及转让期满前一周内,必须恢复公交车身广告载体的外观原状,以免影响转让方公交车身的外观形象。

(四)受让方在制作安装公交车身广告时,应遵守转让方场地及市政和交通部门的管理规定,并利用非营运时间制作广告,以避免影响转让方的营运。

(五)积极配合转让方做好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具体广告发布位置、数量、方式、画面由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公益广告的发布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安装、维护、更换等费用。

(六)受让方禁止发布烟草类以及一切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严格控制酒类和医疗类广告的发布,发布比例不超过车辆总数的20%

(七)其他管理性要求详见新站支线公交车身广告媒体经营权转让合同。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转让价款支付: 租金按每三个月据实结算支付,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全额支付,以后每期终了日十天前付清下一期租金。款到委托方账户后委托方应向受让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

(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15万元,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首年部分合同价款。同时第一年缴纳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第二年无须另缴。逾期未签订、未及时足额缴纳转让费用的,视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上述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以转入转让方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受让方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47908,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十二

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六楼661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2000/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十四

成交公示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661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于《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中标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1%;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29%;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6%

十七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转让行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其他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八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转让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

3、转让方关于本次经营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

4、转让要求;

5、其他 。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hfggzy.com),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九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朱 工,联系电话: 0551-64374626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龚 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78266223812(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661室)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51-66223830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③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2018WXCJ0007)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转让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2018WXCJ0007)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对转让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转让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2018WXCJ0007)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广告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发布过虚假广告。

5、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转让公告及所附转让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

经营权转让合同

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47辆在线运营车辆。若在转让期间,合同标的所涉车辆数量发生变化(0≤标的≤58),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并附清单),乙方根据变化情况按原中标价格调整租金支付额度。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两年 即2018 日至2020 日。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方式

(一)租赁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台车广告位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共 台,年租金总额为 (大写)( )。两年期租金总额共计 (大写)( )。

(二)租金按每三个月据实结算支付,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全额支付,以后每期终了日十天前付清下一期租金。款到委托方账户后委托方应向受让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广告制作和更换。

(二)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和发布期间的维护保养义务。乙方在制作广告时,“三面广告”规格仅为驾驶室和车前门以后、车窗玻璃以下两侧及全车尾广告位。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15万元,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首年部分合同价款。同时第一年缴纳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第二年无须另缴。逾期未签订、未及时足额缴纳转让费用的,视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广告发布要求

(一)乙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车身广告媒体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经营广告发布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车身广告媒体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

(三)乙方必须确保发布广告的美观、整洁,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乙方在广告期满及租赁期满后一周内,必须恢复车身广告位置的外观原状,以免影响甲方车辆的外观形象。

(四)乙方在甲方场地制作车身广告时,应遵守甲方场地及车辆的管理规定,并利用非营运时间制作广告,以避免影响甲方的营运。

(五)转让期内,乙方在甲方场地制作车身广告时,应遵守场地及车辆的管理规定,并利用非营运时间制作广告,以避免影响甲方的营运。乙方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创建、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具体广告发布数量、方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发布单车公益广告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单车广告面积20%,使用时间与广告租赁期间等长,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

(六)受让方禁止发布烟草类以及一切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严格控制酒类和医疗类广告的发布,发布比例不超过车辆总数的20%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签署时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等各种重大自然灾害、战争、法律法规的变更、甲方的线路及车辆调整和车辆的维修停运等,均构成不可抗力事由。

(二)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由的影响而不能或迟延履行或仅能部分履行本合同,则其应于该等事由发生之日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详细说明该等事由对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具体影响,并提供不可抗力事由发生的确切证据。

(三)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

(四)如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满60日,其影响仍未消除,受影响一方因此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以下义务,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本合同即告终止,任何一方不须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终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合同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政策不符,并且甲方和乙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就本合同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后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二)无论基于以上何种原因终止本合同,甲方应于终止事由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收到预收的转让价款及其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期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项万分之四的逾期违约金。

(二)如乙方转让价款支付时间超过约定期限达30日,乙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本次出租标的,乙方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成立后,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的20%的违约金。

(四)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与第三方签订跨越本合同期限的发布合同,甲方有权扣留合同保证金。

第八条 解决争议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任何空白处的书写无效。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留存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数份,作为向有关部门备案之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账号: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合肥市

签约时间:

附件6

附件7

广告样式图(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
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新业务系统)(1).doc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2018WXCJ0007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委托,2018315日发布公告,对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出租,201843日确定了受让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出租标的

广告屏位置

受让方

租期

承租金额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

58台公交车辆车身

安徽广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

100万元/

项目负责人:龚工

联系电话:0551-662237820551-66223812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848

附件: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

合同编号:

2018WXCJ0007

合同名称: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18WXCJ0007

项目名称: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

招标人甲方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安徽广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安徽省

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2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18年05月0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18年05月04日

代理机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中标、成交公告:

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中标公示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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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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