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2.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强
招标代理机构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志虎15339393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8
公告正文

康县旅游产业扶贫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16: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康县旅游产业扶贫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旅游产业扶贫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康发改发(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康发改发[2021]18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建帮扶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县旅游产业扶贫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

2.1.1建设地点:陇南市康县岸门口镇朱家沟村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康县旅游产业扶贫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 ,该项目占地面积 3859.88m2,总建筑面积约为2652m2,包含会议中心、VIP 接待室、客房区域、设备用房、公共交通等区域。涵盖了可容纳 150人的会议中心、VIP 接待室、客房、餐饮包间、消防泵房、开水间、变配电室、化妆间等功能区域的建设,有含一期套间改造、增设广告牌,立足人居环境建设的内涵外延,打造功能完备的集餐饮、住宿、会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康养中心,提供交通引导、餐饮消费、商务会议、品牌展示、度假休闲旅居住宿、应急救援、便民服务等各类服务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1802.81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42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 12 15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 01 14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 08 13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其他资料及配合业主完成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等内容,施工图纸必须达到清单编制及评审要求);

(2)建筑工程(含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等

(3)项目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及设计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新办企业除外)

3.4其他: 3.4.1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

3.4.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企业注册;

3.4.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5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3.4.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各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8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财务报表附注等)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6月-至今)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及设计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新办企业除外。

3.4.10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11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3.4.12省外设计企业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外施工企业按甘建服(2020)296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1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1月17日上午08时30分—2021年11月23日下午17时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11月17日上午08时30分—2021年11月23日下午17时30分期间,凭 CA 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2.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管理平台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项目负责人 (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

4.2.3.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施工招标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0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为5.1.1、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五号楼(环保大厦)2 楼)。

5.1.2.投标人需使用“金润投标人工具箱(甘肃)”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再上传,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陆网上开标大厅用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45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

5.1.3.投标人在使用“金润投标人工具箱(甘肃)”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须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按照提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PDF格式。系统根据填写的信息会生成的二维码,投标人使用支付宝扫描人脸完成识别认证后才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已上传的文件如需修改,可再次上传(上传步骤和方法同第一次上传),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最后一次人脸识别认证信息和上传成功的文件为准。

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内容同投标文件一致,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到后,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其投标文件。

3、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须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4、中标公示期间,由代理机构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中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管理平台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中街13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三号路

邮编: 746500

邮编: 746000

联 系 人:李强

联 系 人:张志虎

电话: 13993983508

电话: 15339393991

8. 监督部门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话:0939-8560291

市公管办话:0939-8218209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1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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