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33249499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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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平川镇文旅产业发展综合提升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宾川县平川镇文旅产业发展综合提升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宾川县平川镇文旅产业发展综合提升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98.73% 自筹 % 贷款 1.27% 外资 %
建设规模: 包括(1)村内基础设施:盘谷底么沟机耕道路工程,盘谷村内新建一座拦砂坝和一座沉砂池,排洪沟工程、环境卫生及排污沟提升改造;(2)寿泉片区景观改造;(3)杨如轩故居片区提升改造 ;(4)杨氏宗祠片区提升改造;(5)古底村委会至古底完小道路建设;(6)其他:观音寺戏台背景墙提升改造;盘谷村内休闲小广场花坛改造;寿泉至朱苦拉沿路增设观景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06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0872-7140451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宾川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杨先生
办公电话: 1357723144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博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先生
办公电话: 13324949992 移动电话: 1332494999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300468001001
标段名称: 宾川县平川镇文旅产业发展综合提升项目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13 23:59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19 09:00
开标地点: 宾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1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为宾川县平川镇文旅产业发展综合提升项目,建设规模约512万元,其中包括(1)村内基础设施:盘谷底么沟机耕道路工程,盘谷村内新建一座拦砂坝和一座沉砂池,排洪沟工程、环境卫生及排污沟提升改造;(2)寿泉片区景观改造;(3)杨如轩故居片区提升改造 ;(4)杨氏宗祠片区提升改造;(5)古底村委会至古底完小道路建设;(6)其他:观音寺戏台背景墙提升改造;盘谷村内休闲小广场花坛改造;寿泉至朱苦拉沿路增设观景平台。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宾川县平川镇盘古村委会、谷底村委会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③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④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指竣工时间)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至少承担或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的姓名、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指竣工时间)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其他: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完整的财务状况说明。 技术负责人:①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应为成立之日至今)①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②申请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③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官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④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资格预审公告.pdf2023-07-06 11:27:10
2信息公开审查表.pdf2023-07-06 11:27:0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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