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应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489.9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4012021000099
预算金额48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元菊0812-5556733
中标公司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89.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0401202100009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应用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 | ||
中标(成交)金额 | 48999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应用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按照市“一卡通”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市需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应用软件,并与省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市“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无缝对接,支撑农业农村、民政、教育、人社、卫健等补贴主管部门办理全市各项财政补贴的资格审批业务,完整呈现从补贴申请、审批到兑付的全过程,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服务要求:本项目应用软件系统开发时,要遵守软件工程的原则和采用软件工程的方法,以确保软件系统预期开发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和产品可靠性。开发的应用系统软件应与所确定的软件功能和性能需求相一致,与相关的开发标准相一致,并与所有专业开发的软件所期望的特性相一致。系统依照结构化软件工程的基本思路,保证系统的总体质量;服务时间:项目要求在2021年6月30日试点项目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通过试运行测试,合同签订后二个月以内完成主要子系统部署及所有已确认项目经办流程开发实施并上线运行、全市范围内的实施培训工作;服务标准:由于项目涉及方面广、内容多,需要协调的单位、人员驳杂,为确保各方能协调推进、系统按时上线,中标人应制定完整、具有可行性的整体计划,保证系统的上线工作。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胡安国 成员:刘家群、奚岭、杨业君、郭晶(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3699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采购品目名称:行业应用软件。 二、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3342930,计划编号:/,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512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812-335565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元菊;联系电话:0812-55567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元菊 | ||
电话: | 1808959533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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