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报废车辆一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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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2月31日09:00至2025年01月15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款账号以处置方出具的缴款通知为准。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指定地点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10个工作日;意向受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废旧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报废回收、拆解等相关经营范围,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纳入《全国报废机动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完成车辆报废相关工作,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等违纪、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系统查询报告)。 (三)须承诺成功竞得本次竞价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或另作他用(提供承诺函)。 (四)需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回收、拆解《备案登记证》。 (五)符合《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要求的环保标准(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六)竞买人须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5000元并办理报名手续。 (七)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资格条件。 (八)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于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鲜章,前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2楼2050号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对竞得人进行资格查验,资格查验通过后方可签订《报废车辆处置项目资产转让合同》。若竟得人未在规定时问内携带证明材料完成资格查验的视为自动放弃,竟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子退还。未通过审核的视为虚假响应,处置方有权取消该项目的竞得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并由处置方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刘先生 028-83800642 监督人:龚兵 028-83771689。 3.成都市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60432623 | |||||||||||||||
公告附件 | 处置方案.pdf 报废车辆处置项目资产转让合同.doc 标的物照片.docx 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doc 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
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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