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联系服务走访物资-调味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莱州市联系服务走访物资-调味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302000013 项目名称:莱州市联系服务走访物资-调味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万元 最高限价:5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登录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后即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2.方式:(1)根据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分别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用户信息,请务必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及时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3)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潜在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均可登录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找到本项目点击“文件下载”,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 (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开标厅 注:(1)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 (2)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开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投标人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执行《烟台市财政局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8.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2.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采【2020】28号)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13.《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莱州市考核评价中心 地址: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尹茵 联系方式:0535-22228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项目联系人:王长鑫 张瀚方 联系方式:0535-2171775 3.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发布人: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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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预算 | 所属行业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A | 莱州市联系服务走访物资-调味品采购项目 | 54万元 | 工业 | 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调味品礼盒 | 1.酱油1瓶,规格≥480ml,氨基酸态氮≥1.2g/100ml,产品标准符合 GB/T18186高盐稀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2.酱油1瓶,规格≥500ml,氨基酸态氮≥0.90g/100ml,产品标准符合 GB/T18186高盐稀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3.酱油1瓶,规格≥500ml,氨基酸态氮≥0.70g/100ml,产品标准符合 GB/T18186高盐稀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4.醋1瓶,规格≥500ml,总酸≥5.0g/100ml;产品标准符合GB/T18187固态发酵。保质期不少于36个月。 | 20000 | 盒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书一致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电子版投标文件根据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材料 | 1.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如为委托代理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无不良信用记录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货交付期、质量要求、质保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政府采购预算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货范围明细表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内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满分30分 | 投标报价,满分分值30分,计算项 |
价格部分满分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合格后的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价格权值×100。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产品质检评价,满分分值9分,统一评分项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以投标人提供报价产品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2022年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依据,每提供一份与报价产品一致的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得3分,满分9分。1.酱油类产品,提供以《GB/T18186-2000》标准为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2.食用醋类产品,提供以《GB/T18187-2000》标准为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3.料酒,提供以《SB/T 10416-2007》标准为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注:投标人须上传上述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样品评价,满分15分,独立评分项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味样品并结合产品的检测报告,从产品的密封包装、口感气味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评价范围5-8分;2.礼盒包装评价:根据礼盒包装图案设计是否美观大方,包装材质是否结实牢固,礼盒内调味品的防撞稳固措施是否有效,礼盒提运是否方便牢靠,是否针对本项目有独到的设计,评分范围5-7分。备注:样品不齐全或不完整的,或样品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样品与投标文件描述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评审时相应的样品评分为0分,最小打分区间为1分。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生产能力及储存、配送方案评价,满分分值11分,独立评分项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1.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保障能力,拥有厂房、生产设备、生产线、生产工人的情况,进行评价,评分范围2-5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货物仓库证明材料进行评价,能够提供证明且仓库满足储藏、运输、配送需求的,得3分。3.对投标人的配送方案是否详细、切合实际、满足用户要求,配送车辆、人员情况,是否有保证交货期的措施等进行评价,评分范围1-3分。备注:须提供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不认可的不得分,最小打分区间为1分。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奖励荣誉评价,满分18分,统一评分项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1. 产品制造商获得工厂的HACCP管理体系认证的,加4分;2. 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注册商标认定证书的,加3分;3. 拟报价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食品工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加3分;4. 产品制造商获得相关专利证书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8分。注: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评委会不认可的不得分。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统一评分项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承担过的类似调味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备注:有效业绩须同时提供完整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或经审查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分值7分,独立评分项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按照更好的服务于用户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机构设置的便利性、服务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售后服务方案的完善性、提供的额外有价值的服务承诺等因素,由评委按如下标准综合评价,最小打分区间为1分。(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周详,响应时间快速,服务方案周详完善得5-7分;(2)投标人应急响应及时、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完善得3-5分;(3)投标人应急响应一般、售后服务方案差得1-3分。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加分,满分分值3分,统一评分项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计算方法是:报价部分加分=30×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备注:有效证明须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四舍五入)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加分,满分分值3.5分,统一评分项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计算方法是:技术部分加分=35×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备注:有效证明须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四舍五入)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甲 方: | 乙 方: |
单位名称(公章): | 单位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电 话: | 电 话: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1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
2 | 供货交付期 | |
3 | 质保期 | |
4 | 对招标文件认可程度 | 完全认可 |
5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生产制造企业 | 品牌、产地 |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 | 是否属于强制性采购产品 | |
1 | ||||||||||||
2 | ||||||||||||
3 | ||||||||||||
4 | ||||||||||||
…… | ||||||||||||
合计总价(元):大写: 小写: |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合计价格(元): | 小型、微型企业合计总价占合计总价的比重为: % | |||||||||||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 |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为: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 |||||||||||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 |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为: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
对应供货范围明细表中的序号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品牌/制造商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及认证机构 |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及认证机构 |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注册资本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所属行业 | 企业类型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企业 | |||
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人、万元) |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
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交付期 | ||
2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 | ||
3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 | ||
4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5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要求和责任义务 | ||
6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 | ||
7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时间 |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 | ||||
合计金额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包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预算 | 所属行业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A | 莱州市联系服务走访物资-调味品采购项目 | 54万元 | 工业 | 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调味品礼盒 | 1.酱油1瓶,规格≥480ml,氨基酸态氮≥1.2g/100ml,产品标准符合 GB/T18186高盐稀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2.酱油1瓶,规格≥500ml,氨基酸态氮≥0.90g/100ml,产品标准符合 GB/T18186高盐稀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3.酱油1瓶,规格≥500ml,氨基酸态氮≥0.70g/100ml,产品标准符合 GB/T18186高盐稀态。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4.醋1瓶,规格≥500ml,总酸≥5.0g/100ml;产品标准符合GB/T18187固态发酵。保质期不少于36个月。 | 20000 | 盒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书一致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电子版投标文件根据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材料 | 1.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如为委托代理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无不良信用记录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货交付期、质量要求、质保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政府采购预算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货范围明细表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内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满分30分 | 投标报价,满分分值30分,计算项 |
价格部分满分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合格后的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价格权值×100。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产品质检评价,满分分值9分,统一评分项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以投标人提供报价产品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2022年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依据,每提供一份与报价产品一致的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得3分,满分9分。1.酱油类产品,提供以《GB/T18186-2000》标准为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2.食用醋类产品,提供以《GB/T18187-2000》标准为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3.料酒,提供以《SB/T 10416-2007》标准为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注:投标人须上传上述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样品评价,满分15分,独立评分项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味样品并结合产品的检测报告,从产品的密封包装、口感气味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评价范围5-8分;2.礼盒包装评价:根据礼盒包装图案设计是否美观大方,包装材质是否结实牢固,礼盒内调味品的防撞稳固措施是否有效,礼盒提运是否方便牢靠,是否针对本项目有独到的设计,评分范围5-7分。备注:样品不齐全或不完整的,或样品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样品与投标文件描述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评审时相应的样品评分为0分,最小打分区间为1分。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生产能力及储存、配送方案评价,满分分值11分,独立评分项 |
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1.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保障能力,拥有厂房、生产设备、生产线、生产工人的情况,进行评价,评分范围2-5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货物仓库证明材料进行评价,能够提供证明且仓库满足储藏、运输、配送需求的,得3分。3.对投标人的配送方案是否详细、切合实际、满足用户要求,配送车辆、人员情况,是否有保证交货期的措施等进行评价,评分范围1-3分。备注:须提供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不认可的不得分,最小打分区间为1分。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奖励荣誉评价,满分18分,统一评分项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1. 产品制造商获得工厂的HACCP管理体系认证的,加4分;2. 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注册商标认定证书的,加3分;3. 拟报价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食品工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加3分;4. 产品制造商获得相关专利证书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8分。注: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评委会不认可的不得分。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统一评分项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承担过的类似调味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备注:有效业绩须同时提供完整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或经审查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分值7分,独立评分项 |
商务、服务部分满分35分 | 按照更好的服务于用户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机构设置的便利性、服务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售后服务方案的完善性、提供的额外有价值的服务承诺等因素,由评委按如下标准综合评价,最小打分区间为1分。(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周详,响应时间快速,服务方案周详完善得5-7分;(2)投标人应急响应及时、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完善得3-5分;(3)投标人应急响应一般、售后服务方案差得1-3分。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加分,满分分值3分,统一评分项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计算方法是:报价部分加分=30×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备注:有效证明须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四舍五入)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加分,满分分值3.5分,统一评分项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满分6.5分(采购产品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内的,不 在节能产品加分范围内) |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计算方法是:技术部分加分=35×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备注:有效证明须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四舍五入)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甲 方: | 乙 方: |
单位名称(公章): | 单位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电 话: | 电 话: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1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
2 | 供货交付期 | |
3 | 质保期 | |
4 | 对招标文件认可程度 | 完全认可 |
5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生产制造企业 | 品牌、产地 |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 | 是否属于强制性采购产品 | |
1 | ||||||||||||
2 | ||||||||||||
3 | ||||||||||||
4 | ||||||||||||
…… | ||||||||||||
合计总价(元):大写: 小写: |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合计价格(元): | 小型、微型企业合计总价占合计总价的比重为: % | |||||||||||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 |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为: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 |||||||||||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 |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为: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
对应供货范围明细表中的序号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品牌/制造商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及认证机构 |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及认证机构 |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注册资本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所属行业 | 企业类型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企业 | |||
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人、万元) |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
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交付期 | ||
2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 | ||
3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 | ||
4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5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要求和责任义务 | ||
6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 | ||
7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时间 |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 | ||||
合计金额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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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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