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PCGD21C500FG157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用类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一供应商名称:广东乐佳印刷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光快速路288号;中标金额:¥8652500元;
包组二供应商名称: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中标金额:¥3465230元;
备注: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 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用类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 范围 |
包组一:广州(含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佛山、肇庆、清远、韶关、江门、阳江、湛江、茂名、云浮 包组二:珠海(含横琴)、中山、东莞、河源、惠州、梅州、汕尾、汕头、潮州、揭阳 |
服务 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防伪票证印制并全省范围配送(指配送至县、区(或镇))的项目业绩及经验。 (3)具有印制票据的生产设备(包括:具备防伪设计色彩管理软件、CTP 制版设备、照排系统、4色(含)以上商业印刷机、数码印刷机、有5色(含)以上轮转生产线、配页机、撕页机、双色喷墨印刷系统、捆扎机、束带机、打包机、工业碎纸机)。 (4)投标人具备全面质量控制方案,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料、专用库房的设施和管理、成品的检测服务方案)。具有发票的成品、备品及纸张等专用库房,具备安全管理以及三专(专人、专库、专账)、六防(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防潮防霉)的管理制度。并具有原材料采购、票版设计与管理、票据生产、仓储、运输、安全监控、保密管理、交货验收、销毁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5)针对“通用定额发票”现有版面,具有自行设计反映企业大众化防伪服务(技术)应用能力的防伪技术方案。(通过专用仪器识别或网络电子技术防伪的手段不作为评分要素。)防伪技术措施应在正常使用的票面范围内实现,不影响正常扫描使用,不破坏票面,防伪力度较高,不增加应用装备并具有专业防伪鉴别能力。投标人具有对通用类普通发票提供终身鉴别服务能力,协助采购人开展票据真伪鉴定,且符合发票管理制度要求,同时提供相关鉴别案例。 (6)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印刷管理方案,要求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通用类普通发票的印制安全,并具备对本项目有效的系统管理和可行的实施能力。 (7)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通用类普通发票印制服务,具体包括:发票的印制、包装、仓储、运输、售后服务、真伪鉴定等。 (8)投标人的设备、技术水平应能满足通用类普通发票的印制需要,同时能满足印制货物的生产监督、安全管理、保密以及运输管理等要求。 (9)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10)执行标准:按行业或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服务 时间 |
1年 |
服务 标准 |
(1)所有印刷品均应在正式印制前提交样品经采购人确认。 (2)印刷品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当场进行验收,验收应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印刷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分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按照印刷品总数量的3%进行抽检。验收如发现印刷品有不符合合同规定之情形的,中标人负责包换、包退,由此造成中标人逾期交货的,中标人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中标人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4)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印刷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7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熊鹰、谭旭红、张海云、谢美蓉(民主推荐为评标委主任)、欧阳莉
采购人代表名单:梁顺萍、刘超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按照委托协议约定,向采购人收取。收费金额(元):9815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组一: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广东乐佳印刷有限公司 |
是 |
48.714 |
40.000 |
5.470 |
94.18 |
1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47.000 |
36.714 |
10.000 |
93.71 |
2 |
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 |
是 |
45.714 |
39.714 |
6.040 |
91.47 |
3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48.714 |
35.214 |
5.470 |
89.40 |
4 |
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43.714 |
36.714 |
6.159 |
86.59 |
5 |
深圳鑫华溢印务有限公司 |
是 |
43.571 |
31.000 |
5.486 |
80.06 |
6 |
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 |
是 |
40.429 |
30.500 |
5.470 |
76.40 |
7 |
包组二: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符合性审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7.000 |
36.714 |
10.000 |
93.71 |
1 |
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5.714 |
39.714 |
6.892 |
92.32 |
2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8.714 |
35.214 |
6.049 |
89.98 |
3 |
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3.714 |
36.714 |
6.358 |
86.79 |
4 |
深圳鑫华溢印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3.571 |
31.000 |
5.824 |
80.39 |
5 |
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0.429 |
30.500 |
6.129 |
77.06 |
6 |
广东乐佳印刷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已成为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袁先生/张先生
电话:020-62791851 电话:020-3799097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邮编:510030 邮编:/
邮箱:sczx3@gd.gov.cn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