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北公司2024年车辆安全监视系统维护项目-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7时 58分
23秒
一、概述
按照集团公司“5.4.5-M-交通安全管理手册”中关于车辆实时监控与管理的要求,公司需对所有一类车辆监控系统进行整合、统一管理。拟通过非招标询比价形式选取1家服务机构为公司本部,银川分公司、甘陕分公司、山西分公司本部及所辖站队共计184台车辆提供车辆安全监视系统维护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2023年度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3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1项类似车辆安全监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业绩。
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信誉要求
2.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2.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4.5 提交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4.6 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人员要求
2.5.1项目负责人:响应人须派遣1名自有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车辆安全监视系统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系。
2.5.2系统运维人员至少配置2名,必须具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书。(提供人员信息和证书复印件)。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西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西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5月23日 09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5月20日 19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5月23日 09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5月23日 2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供应链平台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刘芸琪
联系电话:18802966009
电子邮件:liuyq03@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7时 58分
23秒
一、概述
按照集团公司“5.4.5-M-交通安全管理手册”中关于车辆实时监控与管理的要求,公司需对所有一类车辆监控系统进行整合、统一管理。拟通过非招标询比价形式选取1家服务机构为公司本部,银川分公司、甘陕分公司、山西分公司本部及所辖站队共计184台车辆提供车辆安全监视系统维护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2023年度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3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1项类似车辆安全监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业绩。
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信誉要求
2.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2.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4.5 提交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4.6 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人员要求
2.5.1项目负责人:响应人须派遣1名自有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车辆安全监视系统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系。
2.5.2系统运维人员至少配置2名,必须具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书。(提供人员信息和证书复印件)。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西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西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5月23日 09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5月20日 19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5月23日 09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5月23日 2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供应链平台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刘芸琪
联系电话:18802966009
电子邮件:liuyq03@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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